第二节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

绿色建筑是一种理念,其终极目标是使建筑在为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创造一个适宜的空间的同时,尽可能少地占用和消耗各种资源,尽可能少地排放污染物和废弃物,尽可能少地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在我国,绿色建筑的特点被形象地归纳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简称“四节一环保”,其中的保护环境也包含着创造一个适宜的室内环境。

达到“四节一环保”的目的,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建筑可以有很多种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很难用一种整齐划一的技术规定来决定应该如何建造和运行绿色建筑。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就应运而生。简言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体系就是通过给建筑的设计、建造、运行来评价定级,从而来引导绿色建筑的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标准。建筑行业最常见的标准是产品标准和工程标准,产品标准通常是规定相关产品的性能必须满足某些规定的指标,达到某个规定的等级,而工程标准通常是规定建筑在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过程中某些事必须如何做,从而使建筑满足某个指定的要求。例如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就是要求所设计和建造的建筑,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保证建筑满足当地地震设防等级的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上述两类标准不同,它不是规定建筑必须怎么设计和建造,而是引导设计、施工、运营的相关各方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适宜的技术措施,使建筑最终达到“四节一环保”的目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是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由于功能和用途不同,不同类的建筑在其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差异很大。为了达到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的目的,用一本评价标准来引导各种不同功能和用途的建筑显然比较困难,难免无法顾及各类建筑的特点,因此需要一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来解决突出不同类型绿色建筑的特点。

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正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体系主要包含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商场建筑评价标准、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等等。在这个体系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也是体系中最基础的标准。在这本基础标准中,规定了绿色建筑评价必须包括“四节一环保”的评价内容和相应的评价指标,规定了绿色建筑的评分和定级的原则和方法等等。其他的评价标准均遵循统一的评价原则和评分定级原则,突出各自关照的某类建筑的特点。另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也是居住建筑绿色评价的标准,同时也适用于其他的公共建筑绿色评价。

一、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早期发展

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从此以后,在国家的大力倡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直接领导下,我国的绿色建筑工作以统一的模式、快速的步伐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事实上,在GB/T 50378—2006颁布实施之前,建筑行业也已经开展过一些类似的建筑评估、评价工作,这些工作可以作为我国大规模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前期铺垫、准备和实践。

早在1998年,当时的建设部就根据我国房地产发展的形势开始推进“住宅性能评定”工作。1999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文布置《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该标准由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完成。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将评定分为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适用性能的评定内容包括:单元平面、住宅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性能的评定内容包括:用地与规划、建筑造型、绿地与活动场地、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水体与排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系统。经济性能的评定内容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安全性能的评定内容包括: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室内污染物控制。耐久性能的评定内容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与防潮措施、管线工程、设备和门窗。评定的具体方法也是给5个性能分别打分,最后根据总分的高低给住宅定A级和B级。B级住宅——执行了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可以认为是性能合格的住宅,A级住宅则是性能好的住宅,其中A级住宅又根据其得分的高低细分为A级、AA级、AAA级。

2001年,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公布了我国生态住宅技术标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虽然住宅产业商会是一个民间组织,但该技术标准由建设部科技司组织编写,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参与了编写。该生态评估体系包括小区环境规划设计、能源和环境、室内环境质量、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五大指标。其中小区环境规划设计评估包括:小区区位选址、交通、降低噪声污染、日照与采光等小区微环境指标。能源和环境评估包括:建筑主体节能、常规能源系统的优化利用(采暖、空调、热水、炊食、照明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室内环境质量包括:室内热、光、声环境和空气品质。小区水环境评估包括: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与利用、雨水利用、绿化与景观用水、节水器具和设施等。材料与资源评估包括:使用绿色建材、资源再利用、住宅室内装修、垃圾处理等等。该评估手册在住宅性能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生态性能,同时也将评估从单体建筑扩展到了小区。

显然,住宅建筑的性能评定以及生态住宅技术评估与后来的绿色建筑评价有许多相似之处,只是不如绿色建筑那样非常明确地突出“四节一环保”,没有强调建筑的全生命期,评价的建筑类型也仅限于住宅建筑或住宅小区。但它们却可以认为是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

2002年,为落实我国政府将2008北京奥运会办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的承诺,国家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启动了奥运科技专项《奥运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及标准的研究》。该项目由清华大学负责,联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学科齐全的研究班子,共同开展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包括奥运绿色建筑评估指标的制定、评估分析工具的模拟预测软件系统及管理机制的研究等,其目的是保证奥运建筑达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我国发展绿色建筑起示范作用。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按照全过程监控、分阶段评估的指导思想,将评估分成4个阶段:规划与方案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运行管理阶段。针对这4个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分别从环境、能源、水资源、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等诸方面进行评估。每一评价条款都包括目的、要求、措施与评价等内容。每个阶段的总分为100分。每个阶段得分必须高于60分。各阶段的得分不直接加权,而是按照场地、能源、水、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等不同方面,针对不同阶段各自所涵盖的内容和重要程度,进行加权计分,从而可从不同方面实现对奥运建筑的绿色评价。在建筑各阶段评估各自形成完整的体系,可以单独进行各阶段的评价,也可在建筑竣工后进行整体的“绿色”评价,这样可以避免建筑在设计或建造的前期阶段忽视“绿色”的各种影响因素而导致建筑最终验收时“绿色”不达标。

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评价方法和日本的QL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非常接近,但在评价指标的量化程度上更进一步,对能源、建筑材料、水资源等具体的评价指标进行了科学的研究,对材料的评价采用了全生命期评价方法,对设计阶段材料的选择依据以资源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本地化、可再生性、旧建筑材料利用率、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进行评分。该评估体系直接为我国2008年北京奥运会实现“绿色奥运”的目标服务,依据这个评估体系,研究团队对各个奥运场馆开展了评估。虽然该评估体系在奥运后没有得到继续发展和推广,但它是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一次重大尝试和实践,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简介

为了更好地推动和促进绿色建筑工作的进展,我国目前正在构建一个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该体系由《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多本建筑的分类专用绿色评价标准组成,如《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商场建筑评价标准》《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等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是该标准体系中第一本标准,也是体系中唯一的一本通用的、基础性的标准,在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到目前为止有两个版本,2006年的第一版和2014年的修订版。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是总结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该标准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确立了我国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内容的绿色建筑发展理念和评价指标体系。自2006年发布实施以来,该评价标准有效地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另外,该标准已经成为我国各级、各类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和编制的重要基础。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明确了我国绿色建筑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内容,围绕着核心内容从全生命期的角度对建筑开展绿色评价。它将评价条文分成3类: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绿色建筑依据达标条文的数量来确定等级,一共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级。三个星级的绿色建筑都必须首先满足所有控制项条文的要求,分别满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运营管理六个方面一定数量的一般项条文的要求。优选项条文满足的难度相对较大,一星级绿色建筑没有优选项条文的达标要求,二星和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要求有3条和5条优选项条文达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将建筑分成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开展绿色评价,其中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办公、商场和旅馆三类建筑,这三类建筑占了公共建筑70%以上的比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评出1446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16270.7万平方米。所有这些项目的评审,都是按照这本标准开展的。

“十一五”期间,我国绿色建筑快速发展。随着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GB/T 50378—2006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开展标准的修编工作。

2011年9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启动了修订工作。修订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参加单位主要有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同济大学等。

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标准编制组完成了标准的修订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第408号公告,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同时废止)。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充分注意了标准的延续性,继续坚持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内容的绿色建筑发展理念,继续保留绿色建筑一星、二星、三星的定级制度,同时也在许多方面对原标准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共分11章: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适用建筑类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适用范围,由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进一步扩展至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其确定依据如下。

①由近些年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践来看,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截至2012年年底,742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已有医疗卫生类5项、会议展览类9项、学校教育类12项,但具体评价中却反映出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对于这些类型的建筑考虑得不够。

②近些年先后立项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 50908—2013、《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等针对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逐步在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作为这个评价体系中的一本基础性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对包括上述建筑类型在内的各类民用建筑予以统筹考虑,比如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评分和定级方法等,必将有助于各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③标准修编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项目试评工作,其中也纳入了4项医疗卫生类、5项会议展览类、7项学校教育类以及航站楼、物流中心等建筑,初步验证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对此的适用性。

2.评价阶段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要求评价应在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但在随后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中,已明确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规划设计或施工阶段,有效期2年)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有效期3年)。而且,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了这种分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在评价阶段上就作了明确的划分,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便于更好地与相关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3.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大类方面,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大类指标的基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增加了“施工管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

具体指标(评价条文)方面,根据前期各方面的调研成果,以及征求意见和项目试评两方面工作所反馈的情况,以标准修订前后达到各评价等级的难易程度略有提高和尽量使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呈金字塔形分布为出发点,通过补充细化、删减简化、修改内容或指标值、新增、取消、拆分、合并、调整章节位置或指标属性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汇总情况见表1.3)。

4.评价定级方法

根据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修订组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就确定了采用量化评价手段。经反复研究和讨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评价方法定为逐条评分后分别计算各类指标得分和加分项附加得分、然后对各类指标得分加权求和并累加上附加得分计算出总得分。等级划分则采用“三重控制”的方式:首先仍与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一致,保持一定数量的控制项,作为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其次每类指标设固定的最低得分要求;最后再依据总得分来具体分级。

严格地讲,上述“各类指标得分”和“总得分”实际上都是“得分率”。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对某一栋具体的被评建筑,总有一些评价条文不能参评。因此,用“得分率”来衡量建筑实际达到的绿色程度更加合理。但是在习惯上,“按分定级”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在“基本规定”章中规定了一种折算的方法,避免了在字面上出现“得分率”。表1.4给出了一个分值计算示例。表1.4中“理论满分”是某类评价指标所有评价条文的分值之和(除创新和提高外,每类指标都是100分),“实际满分=理论满分(100分)-∑不参评条文的分值”“评价得分”是实际评价的直接得分,“折算得分=评价得分/实际满分×100”。

表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算例(公共建筑运行评价)

绿色建筑量化评分的方式现已非常成熟,目前通行于世界各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之中。而引入权重、计算加权得分(率)的评分方法,也早为英国BREEAM、德国DGNB等所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中加入的大类指标最低得分率,则是一种避免参评建筑某一方面性能存在“短板”的措施,并已通过项目试评工作论证了控制最低得分率的必要性。

5.加分项评价

为了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技术、管理上的创新和提高,同时也为了合理处置一些引导性、创新性或综合性等的额外评价条文,参考国外主要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创新项的做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设立了加分项。加分项包括规定性方向和可选方向两类,前者有具体指标要求,侧重于“提高”;后者则没有具体指标,侧重于“创新”。加分项最高可得10分,实际得分累加在总得分中。

6.评价条文分值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评价分值以1分为基本单元,按照评价条文在本章内的相对重要程度赋予不同分值。而在某些评价条文内,也可分别针对不同建筑类型分别设项(并列式),也可根据指标值大小分别设评分项(递进式),进一步细化了评分。此外,各章评价条文分别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题小组编写并分配分值,有利于提高其专业性和可行性。

7.各等级分数要求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不仅要求各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而且要求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小于40分。对于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总得分要求分别为50分、60分、80分。这是修订组从国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大政方针出发,综合考虑评价条文技术实施难度、绿色建筑将得到全面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财政激励等因素,经充分讨论、反复论证后的结果。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以达标的条文数量为确定星级的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则以总得分为确定星级的依据。就修订前后两版标准星级达标的难易程度,修订组对两轮试评的70余个项目的得分情况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一星、二星级难度基本相当或稍有提高,三星级难度提高较为明显。之所以规定三星级达标分为80分,适当提高难度,主要是希望国家的财政补贴主要用在提高建筑的“绿色度”上,而非减少开发商的实际支出;另外,适当提高三星级的达标难度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向着更高的水平发展。

对于上述各项内容,标准审查委员会专家也一致认可,标准审查委员会认为:标准修订稿的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克服了编制中较大的难度,且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具有创新性。标准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标准架构合理、内容充实,技术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国情,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强,总体上标准编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国外相关评价体系的对比

世界其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有英国BREEAM、美国LEED、日本CASBEE、德国DGNB、澳大利亚GreenStar、新加坡Green Mark等。

英国的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是国际上最早成形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1990年首发,2011年最近一次修订,在世界上享有很好的声誉。

美国的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是世界上推广最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1998年首发,2013年最近一次修订。目前,LEED系统在世界上推广最好,主要原因并不在它的技术先进,而是得力于美国国内市场大,美国的国际影响大,以及美国最善于做市场化运作。LEED在中国也有不少认证的建筑项目,虽然其中的不少项目在技术上受到业界人士的指责,但这并没有影响业主们申请认证的热情。

日本的CASBEE(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ystem for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于2003年首发,2010年最近一次修订。与绝大多数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系统都不相同,CASBEE使用了一种Q/L评级方法。Q就是Quality,指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服务水平、室外环境质量。L就是Load,指建筑消耗的能源、水源、消耗的材料以及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依据质量除以负荷的结果来给绿色建筑定级,有其独到之处。比如一栋建筑其Q得分并不很高,但只要其L分低到一定的程度,仍旧可以被认定为高等级的绿色建筑。

德国的DGNB(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r Nachhaltiges Bauen)是上述几个体系中最年轻的一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首发时间是2008年,甚至于比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还晚了两年。但是得益于德国的技术基础雄厚和一贯认真细致的精神,DGNB的体系非常的严谨和系统。比如为了评价一栋建筑物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DGNB的支持数据库提供了德国几乎所有建筑材料的全国平均生产能耗,隐含的碳排放量等等基础数据。这些数据甚至还包括材料回收再利用能够抵消多少碳排放量。

在上述这些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与BREEAM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和定级方法等方面最接近。

英国(BREEAM)、美国(LEED)、日本(CASBEE)、中国(GB/T 50378)、德国(DGNB)的基本内容汇总见表1.5。

表1.5 世界主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对比

绿色建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因地制宜”,各国的国情差异很大,自然资源禀赋、气候条件、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等等都差异很大,因此无法用统一的尺子来衡量各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孰优孰劣。除了LEED依靠美国在国际上的重要影响和成功的商业运作,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大规模的推行LEED认证外,其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基本上都限于在本国应用,在国外的推广应用都很有限甚至没有。适合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评价体系就是最好的体系。尤其是我国幅员辽国,气候多样性,人均资源占有量大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当前又正处于城镇化的高速发展阶段,这样一些制约条件决定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肯定有别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必须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当然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国也要注意吸收国际上其他评价体系的优点和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