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汉明求法说辨伪
汉明求法说,最初见者为西晋王浮之《老子化胡经》。王浮盖一妖妄道士,造为老子出关西度流沙之说,指彼佛陀为老子弟子也。其书经六朝唐数次禁毁,稍有识者皆知其妄,独所造汉明求法说,反由佛教徒为之传播。洵一怪事也。其述此事概略云:
“永平七年甲子,星昼现于西方,明帝梦神人,因傅毅之对,知为胡王太子成佛之瑞应,即遣张骞等经三十六国至舍卫,值佛已涅槃,乃写其经,以永平十八年归。”
此种记载之荒谬,一望而知。莫如张骞姓名,盖以二百年前之人物,插入此剧本中,其固陋太可怜矣。但尤有极强之反证,为世人所罕注意者,则西域交通之历史也。考《后汉书·西域传》云:
“王莽篡位,贬易王侯。由是西域怨叛,与中国遂绝,并复役属匈奴。……永平中,北虏乃胁诸国共寇河西郡县,城门昼闭。十六年,明帝乃命将帅北征,……遂通西域,……西域自绝六十五载,乃复通焉。”
此记西域通绝年岁,谨严详明。永平七年,正西域受胁匈奴、构乱猖獗之时,下距十六年之复通且十岁,安能有遣使经三十六国入印度之时。其不学杜撰,正与攀引张骞同一愚谬耳。即此一反证,而汉明求法说,已根本推翻,无复成立之余地。
然则王浮曷为造此说耶?彼不外欲证成其佛陀为老子后学之说。因佛经中言佛出世、成道、涅槃,皆有六种震动等瑞应,因谓恒星昼现,为佛成道之象,强派佛陀为汉明帝时人耳。故又言汉使至而佛已涅槃也。然则彼又曷为必托诸明帝耶?则永平八年赐楚王英之诏书,为其作伪取资之动机,殆可断言。盖此诏书,必为当时佛教徒所最乐称道。因此不知不觉间,将汉明帝与佛教生出关系,伪造故实者,遂因而托之,殊不思彼诏书中,“浮屠”、“伊蒲塞”、“桑门”等新名词已累累满纸,岂待闻傅毅之对而始知世间有所谓佛耶!
其次,踵述此说者,为东晋初年石虎著作郎王度奏议,有“汉明感梦,初传其道”二语(见《高僧传》卷九[1]《佛图澄传》)。又次,则袁宏《后汉纪》(卷十)云:
“帝梦见金人长大,顶有日月光,……而问其道,遂于中国图其形像。”
其言皆极简单,不过姑沿俗说而已。又次,则《四十二章经序》[2]记此事渐铺张扩大矣。此序[3]见梁僧祐《出三藏记》卷六[4],注云“未详作者”。然《四十二章经》,实吴晋人伪作(详下)。其序又当在经后,殆出东晋无疑。序云:
“昔汉孝[5]明皇帝夜梦见神人,……明日问群臣:此为何神也?[6]有通人傅毅[7]曰:臣闻天竺有得道者,号曰佛……殆将其神也。于是上悟,即遣使者张骞、羽林中[8]郎将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至大月氏国写取佛经《四十二章》,在十四石函中。”
此序当注意者,则于“使者张骞”外,添出秦景、王遵等十二人,又所写经有《四十二章》之目。奉使之地,乃易印度为月氏,殆作此序者较博雅,知张骞仅曾到月氏,未到印度,故毅然矫正前失耶。秦景之名,盖影射受经伊存之博士弟子秦景宪而漏却一字。又误记其官,而别造一博士弟子名王遵者,实则羽林中[9]郎将,汉家并无此官名也。
复次,踵此序而增饰之者,则《牟子理惑论》也。此论见《弘明集》卷一,旧题汉牟融撰,实则东晋刘宋间人伪作。(详下)其叙此事,前半全同《四十二章经序》,惟改秦景官名羽林郎中耳。然此官亦非汉所有也。下半则内容更加扩大。其文云:
“……于大月支写佛经四十二章,藏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时于洛阳城西雍门外,起立佛寺,于其壁画千乘万骑,绕塔三匝……”
前序称“写取经在十四石函中”似是指经在彼土藏以石函,至是则忽变为兰台石室第十四间矣。前诸书只言迎取经像,至是则言立寺洛阳,且指其地点矣。复次则梁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二[10])《四十二章经》条下云:
“……使者张骞、羽林郎中将秦景……于月支国遇沙门竺摩腾,译写此经,还洛阳,藏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中[11]。”
此文与前异者,前书只言“写取佛经”,至是则写本变为译本。又于使节之外,忽添出一同来之竺摩腾,求法之成绩,益增上矣。及梁慧皎作《高僧传》时,“汉明求法”之传说,又生变化,其《摄摩腾传》云:
“汉永平中……[12]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往天竺,寻访佛法。愔等于彼遇见摩腾,乃[13]要还汉地。”
窃思彼时佛徒历史之学乃骤进,居然知张骞与明帝并不同时,急急抽换,乃杜撰出蔡愔其人者以为代。愔为大使,不可无官也,即以副使之官官之;又觉羽林中郎将为武职,非求法使臣所宜也,则删削颠之为“郎中”;其尤淹博可佩者,居然更知历年派充副使之秦景,其职业实为博士弟子,亟为之正名定分,而将随员中冒充博士弟子之王遵革去。所惜者,秦博士向伊存受经时,上距永平已七十余岁,垂老而远行役,未免不情耳。然以较旧说,则已周密数倍,后此《魏书·释老志》、《历代三宝记》等,皆祖述之。遂成为佛门铁公案矣。《高僧传》又云:
“腾所住[14]处,今洛阳城西雍门外白马寺是也。”(《摄摩腾传》)
“蔡愔至中天竺,时竺法兰与摩腾共契游化,遂相随而来,会彼学徒留碍,兰乃间行……达洛阳,与腾同止……善汉言,译《十地断结》、……《四十二章》等经五部。”(《竺法兰传》)[15]
使臣归国之结果,初但言赍还经像耳。第二步变为立寺,第三步则寺有所在地点,第四步则并寺名而有之矣。初则言使臣独归,第二步添出一译经之摩腾,第三步又添出一法兰,第四步则法兰译经且多种矣。凡此皆作伪进化之迹,历历可寻者也。
《汉法本内传》者,见唐道宣所撰《广弘明集》卷一,注云:“未详作者”,勘其事状及文体,盖出于元魏高齐释道交哄最烈时,其述此事,益极荒诞,略言:
“蔡愔偕摩腾、法兰归,道家积不能平,道士褚善信等六百九十人,以永平十四年正月一日,抗表请比对,其月十五日,明帝集诸道士于白马寺,使与腾、兰二人赛法。道经皆焚烬,腾等现各种神通。道士费叔才惭死,吕惠通等六百余人出家,宫嫔等二百三十人、士庶千余人出家。”[16]
呜呼!作此伪至此,叹观止矣。信如《法本内传》所说,则当时出家者已盈千累万,而三百年后王度奏事,乃谓汉魏之制,除西域人外不许出家,此等语安能形诸奏牍?信如《高僧传》所说,则摩腾、法兰已大兴译事,而下距安世高之来,垂百年间,无一新译,佛徒之辱其宗,不亦甚耶!
综以上所考证,吾敢[17]断言曰:汉明求法,乃一羌无故实之谈。其始起于妖道之架诬,其后成于愚秃之附会,而习非成是,二千年竟未有人敢致疑焉。吾所以不能已于辩者,以非将此迷雾廓清,则佛教发展之阶段,无由说明,而思想进化之公例破矣。其有舛失,愿来哲匡之。
[1] 原误作“卷十”,今改正。
[2] 原误作“四十二章经记”,今改正。
[3] 原误作“记”,今改正。后文凡“记”字指此“序”者,皆改为“序”,不复注。
[4] 原误作“卷七”,今改正。
[5] 原脱一“孝”字,今补。
[6] 原脱“此为何神也”一句,今补。
[7] 毅下原衍一“对”字,删之。
[8] 此处原脱一“中”字,今补。
[9] 此处原脱一“中”字,今补。
[10] 原误作“卷一”,今改正。
[11] 原脱“第十四间中”,今补。
[12] 引文原略,今加删节号标记之。
[13] 原脱一“乃”字,今补。
[14] 原误作“在”,今改正。
[15] 此段文字为节引。
[16] 此段文字为节引。
[17] 原误作“散”,今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