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最好的我们:耿耿余淮

这是《振华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在里面可以找到前两部的影子。

林杨、余周周、洛枳、盛淮南,这些记忆中的名字再次进入我的脑海,让我想起《你好,旧时光》和《橘生淮南》。

作为终结篇,在这本书里可以找到前两本书中没有提及的故事,并且给了他们一个明确的结局。

暂且不提前两本书,进入正题。

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耿耿和余淮,他们和林杨一个年级,余淮还要叫余周周小姑姑(这是怎样的关系啊?)他们不是天之骄子,不像林杨、余周周、洛枳和盛淮南那样天资聪颖,长得好,成绩好,才貌双全。他们就像我们身边的普通人,走进人群就认不出来了。

耿耿资质较差,侥幸进了振华高中,成绩处于普通班中下游的水平。余淮基础不错,中考失误才流落到普通班,然后成为班上的前三名中的一员,为此,他付出的极大的努力。

看似不相干的两个人成为了同桌,而且还是整整三年,两个世界的人有了交集,故事也由此开始。

这个故事比前两个故事简单多了。

耿耿喜欢余淮,这个在她眼中近乎完美的男神,甚至为他放弃学文科,继续留在理科班,继续被她不喜欢的物理、化学折磨。为了可以天天看到余淮,耿耿丝毫不在乎自己的未来,可见她对余淮的感情是十分深厚的。

换成是我,绝不会这样不顾忌自己的未来。

耿耿就这样小心翼翼地喜欢着余淮,用暗恋这个词或许更准确。余淮也一直用心地照顾这个成绩较差的同桌。他们每天都在一起,斗嘴、赌气、彼此倾诉。

在我看来,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因为最爱的人就在身边,一扭头就能看到。所以那句话,说或者不说,其实并不重要。

看来二熊很同意我的观点,于是,直到高考前一天,他们什么都没说。

快乐的时光也在这一天截止。

耿耿在高考中继续发扬关键时刻不掉链子的优良传统,考上了对她来说不错的学校,毕业以后考上了公务员,然后辞了工作回家乡开了间摄影工作室,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这时已经距离高考七年了,同时,余淮消失在她的世界也整整七年了。

他们的缘分并没有因此而消失,上天让他们再次相遇。余淮因为妈妈的病放弃了去清华,放弃了美国的继续深造。此刻的他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耿耿心中那个无所不能的男神,自己已经配不上耿耿了。

于是,在他陪耿耿打穿那个耿耿一直未完成的游戏后,在他说了句: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在耿耿强吻了他之后,他还是将耿耿推开了。

十七岁的耿耿和二十六岁的耿耿都被余淮甩在了身后。

那一刻,我好心疼耿耿!

还好,最后耿耿和余淮终于在一起了。

不管岁月拥有怎样强大的力量,有些东西它始终带不走,比如同桌的你。

书中的故事离我很近,因为我们都是那个年代的学生,看一样的动画片,经历一样残酷的高考。但是又离我有点远,因为不论是耿耿还是余淮,都和我不一样。虽然不一样,我依然很喜欢他们俩,一个为爱执著,一个至诚至孝。

老狼唱着“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让人听了总是心有遗憾:为什么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幸好有了二熊的这个故事,让同桌的你成为一个美丽的童话,而不是各自散落在天涯。

这个故事比较轻松、有趣、简单,没有上一代的恩怨,没有特殊的家庭背景,也没有争学年第一的勾心斗角,只有青春的热情、懵懂的羞涩。

尽管如此,我还是哭了两次。一次是余淮推开了耿耿,一次是耿耿为洛枳和盛淮南拍婚纱照。

在学校教学楼的顶层,洛枳推开门,看到墙壁上用油漆写着几个大字:“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句话,我泪如雨下,估计是太为洛枳高兴了吧。曾经不为人注意的一行小小的字“洛枳爱盛淮南,谁都不知道”,换成了今天这一行大大的字。对洛枳来说,不管以前她遭受了怎样的误会,经历了怎样的磨难,都值了吧!

这本书里还能找到那个一心执着于余周周的林杨,每次看到他俩,我都特想对余周周说:你就从了林杨吧!他可是三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男主角啊!

喜欢他上小学时一本正经地跟他爸爸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很专一!喜欢他总在周周需要帮助时如英雄般出现,喜欢他认真地对周周说:我的未来,我自己争取!

《振华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叫《最好的我们》。或许因为高中三年是我们一生中最努力拼搏的时光,同时也造就了最好的我们。

我忽然间开始怀念那段让人爱恨交加的高中三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