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弄坏了爱书,北风其实不生气,他觉得博士使用很得当。
阿笠没受伤就好。
而且,北风买书,一般都是按斤称的,家里没有孤本,基本就是,一本外借,一本自留,一本收藏。
所以没有关系的,以后不借博士看书了。
主要是,博士保管书的位置,有点不对。贴身保管,也不是…那么个贴屁股的贴身啊!
他是缺厕纸吗?
……
“嗡嗡嗡!”
别误会,他北风不是蜜蜂,是手机响了。
琴酒小朋友,今天终于有记得来电话。
“喂,酩,接任务。”
……
虽然相隔有些远,两个人。或者说,杀手和死神,他们是立于同一片月光下的。
夜很美,没有刮风。
北风觉得,琴,还真是……
不愧是酒厂子里辛勤的大黄蜂!
……
隔了四条街,是北风与宫野明美初识的八百一夜街,琴酒点着一根烟,忙活了一整天,好不容易闲下来。
黑衣人站定,苍白的指尖解下风衣一枚扣子。
狭长的眼睛,在白炽灯下不适的眯起,掩去了或暗绿或铁灰的瞳孔。
眼中凶光闪动,他没有回头,也不是要去拆家。
琴酒…只是,迷路了,在自己的地盘。
他的面前,是墙。
一整张墙宛如漆黑的显示屏。
手机显出的白色光芒很微弱,几乎被黑暗吞没。
黑色,有时候,也会向往白色,就像淡泊的人也会寂寞。
雷小锋不适合做杀手,杀手的眼里……
是没有光的。
“你说,我笔记一个。”北风默默拿起本子。
“你的任务是…”
“杀了我。无论用什么办法。”琴酒很淡然的,说着奇怪的话。
伏特加惊恐的看着琴酒。
老大…
他想干什么?
伏特加只听到,对面雷小锋淡淡的说着:“这个玩笑,不好笑。”
不是玩笑……
原本金色的发,已经快要全白了,身体一遍又一遍超过极限,就像运动员有适龄期一样,等到了一定的年龄,杀手的身体素质,也会开始走下坡路。
他需要一个人来逼自己近步。
只是琴酒自己一个人,也不是不可以。
他很自率。
不过,有猎人和猎物的戏,才算完整……
本来之前…
这个位置是留给黑麦威士忌的。
……
“你冷吗?”
北风问了一句,人类,只有在寂寞寒冷,或者想要表达好感的时候,才会说这种傻话吧……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琴酒看似话不对题的来了一句。
他才说完,一抹乌云猛然飘过,把月亮遮住了,手机的灯刚好熄灭了,世界重新归于黑暗。
远处,城市和城市的光,渺小到……难以觉察。
夜幕降临,人们撕下华丽的外衣,精致的面具,在这包容一切的黑暗中释放心中的恶魔。
从此,恶魔得到释放,信仰开始发光,黑夜,美丽而可怕。
……
“老大,暖宝宝,要吗?”伏特加从兜里掏出了两片成年人大小的暖宝宝,问琴酒。
“不要。”男人淡淡的回答,拢了拢披风。
“酩,换个代号,雷小锋,不好听。”
北风:“……”
这个琴酒是老妈子还是包租婆,管什么han(闲)事?
好吧…
似乎不只是今天,琴酒一直都很奇怪,就没正常过。
他大概是太累了。
北风一向对外国友人态度友好,于是男人暂停了游戏,他问:“为何?”
雷小锋这个代号挺好的,继承自先人精神,还和大中国有点儿联系,有利于发扬和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
“雷嗯…锋这个人,英年早逝,我不希望你死太早。”琴酒很梗直的回答。
“那就…叫小草吧。”北风淡淡的回答,哪怕很擅长使用语文,正经死神是个取名废,这个事实,他依旧是事实。
这是一个公理,不需要证明的那种。
“为什么?”琴酒问。
北风想了一下回答:“小草挺好,今天,你踩在我头上,明天,我长在你坟上。”
琴酒:“……”
北风继续补充:“而且,还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觉得不好,有一首歌叫小草,那草挺绿…噢不,挺惨的。”
这时,伏特加在一边插嘴道:“老大,我觉得,叫搅屎棍,挺不错,或者叫狗子,也可以。”
难得有他听得懂的话题,伏特加决定好好参与一下,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琴酒狠狠地瞟了他一眼,站远了一点,眼神示意小弟讲点礼貌,不要偷听他们的私人聊天。
还有,这名字取得……
取名废,就别出来瞎折腾!
伏特加于是乖乖站到了天台边缘,离琴八米远。
但他还能偷听,因为耳朵好!
……
“不用原来的,就叫铭,不是酩悦的酩,是铭记的铭。”
内涵是:一个能让人铭记于心的人。
比雷小锋好听多了,琴酒如此觉得。而且,他取的,酩悦不可以说难听,否则他请他吃子弹。
……
北风觉得,琴酒怪怪的……
说不出来哪里怪,就感觉,看人物介绍,他不是逼话这么多的人。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琴酒都是安静如鸡的。
……
伏特加的耳朵很好,哪怕隔了8米,他也能清晰的听见聊天内容。
耳朵动了两下,伏特加听到了自家老大,那么“温柔”的说话,他只觉得心头一股子委屈,蔓延开来。
凭什么?
明明他才是先来的那个!
本来上头争宠的雪莉雪糕都没有了…
这雷小锋,这么条狗子,他为什么要来插一脚!
想到小树林烧烤夜,那只冤死的狗,伏特加就又想到了,一个手感很好的袜子女。
她抢过他鸡腿,他还没抢回来!
听说雷小锋又把她卖给了警察,而且,明天,她就要被打包送回俄罗斯了。
伏特加心里痒痒,他想去劫狱。
说干就干,憨憨第一次没被拨动,他自己动了,趁着雷小锋和老大聊天,伏特加一个人走了。
他要去干一件大事!
……
于是,等琴酒聊完天,准备拨动小弟的钟盘时,他发现……
伏特加,没了!
掉楼下了?
找了一会没找到,琴酒把烟掐了,沉默着走上车……
他尝试着发动车子。
“咔咔……”
踩了半天,琴酒想起来,这个凸起叫刹车。
再踩油门……
依旧没有动静,琴酒想起来,钥匙没有插。
……
琴酒:“……”
琴的思想觉悟很高,他觉得还是小命要紧。
所以他开始电话召唤北风。
……
半夜三更,刚搬运好尸体,北风就被琴酒召呼过去做苦力。
半夜不睡觉,到处开车。
这琴,不乖啊!
眼神也不好,居然把司机搞丢了!
但是,作为一个好人,他必须把人护送到家,免得这只琴遇到了人贩子,然后…
人贩子没了。
……
“其实,我现在,就可以完成任务。”北风转动着方向盘,淡淡的说。
他们可以一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然后每到重阳节,他再召唤劳模出来遛一圈。
“你可以试试。”
“我试了。”
“别…组织只发了我一辆车。”琴酒坐直,把头撇向窗户外面,思毫没有不好意思。
铭,这个人,怪哉!太正经了,琴酒不知所措,他直觉自己降不住。
第一次见着不怕他的,甚至还胆子很大的往他边儿凑。
哦…
这是第二个,还一个…雪糕?
算了,不要了。
北风并不知道,面瘫心机梗直boy琴酒,在短短半分钟想了这么多,他只是觉得……
琴酒把穷说得这么理所当然,自己要是任性把琴唯一的车撞没了再补刀。
有点不太好。
说起来,苦艾酒那家伙,随随便便拿几千万都没问题,怎么到琴酒这,就……
这就是受宠和不受宠的区别吗?
还是说…
黑衣组织,它…
富养女人,
穷养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