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地狱篇【七】

“苏千尺,河里有水,岸上有绳。”北风警告苏千尺注意言行。并且为了不让琴酒的重力继续做功,北风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把劳模小心翼翼放在地上摆正,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品,那稳重的手法……

一看……

就知道是职业外卖小哥,再满的汤也不会泼,面对如此大的琴酒也能面不改色。

河里有水,墙上有绳?

作为北风的青梅竹马,苏千尺秒懂这句话的意思。

上吊,跳河,苏千尺表示他一点也不慌,反正又死不了。

就在他不以为然时,同样秒懂的琴酒补充一句:“上吊要用狗链。”

而对于琴酒的抢答,北风露出一个满意的善良微笑,并且继续补充:“沉江要系五指山。”

苏千尺:“……”

他生气而且委屈的掀翻了桌子。٩(๑`н´๑)۶ノ彡┻━┻

风爸爸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们一起去掏马蜂窝,追着马蜂蛰;一起去窃过死神隔壁老王的苹果,把老王菊了一顿;在学校和老师一起玩小鸡打老鹰,怀着崇高的敬意把敬爱的老师送入地狱第四医院。

那时的北风,凭借智商年年正数第一,碾压无数死神。

而苏千尺,作为尽头人才,评借超强大脑,稳夺倒数第一宝座。

两人分工似的承包所有第一,他们真的是最好的朋友。

等苏千尺长大后变成熟了些,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北风,想变得和他一样优秀,想站在他身边,请教完一位叫贞子的女同学,苏千尺终于明白自己爱上了北风。

于是为了未来更好保护北风,他跳槽去了凭实力说话的深渊,换句话说,就是理科生改选了文,书生转学了体育,八快腹肌的小狼狗认清了自己,他在深渊年年正数第一,于是自信满满的又跳槽回了地狱,他光明正大的和北风,就他们俩个人一起考试。

这回,他,苏千尺!正数第二!

当然凭借的不是脑子。

是因为……

在考试前一天,他,把除了北风以外的所有死神,都打进了医院!!!

自那时起,苏千尺正式进入地狱黑名单,被所有鼻头娃死神的家长疯狂记恨,当初他逃亡的时候,正是由十多位王者死神组成的至强者小队追杀这位一星死神。

“前方死神,可敢下马一战!!!”其中一位八旬死神大吼:“只会跑算什么本事,有种就下马一战!!!”

“嘿嘿,你们虽然都是荣耀王者强者,但是你们的马儿没有我的马儿跑的快,你们休想抓到我!”年轻帅气的苏千尺得意洋洋的说道。

他凭借自己身体某个部位变成的快且持久马,活生生的累死了那些大龄死神许多次,从此一马成名!哪怕是死神狗也要给苏马帝一分薄面,汪出一声:“器官化马,恐怖如斯!”

说实话,苏千尺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根中指,可以这么持久。

背景介绍到这,归纳为一点就是,苏千尺脑子不太好但很强,目前其他死神这么怕北风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男人不好惹,不光他自己厉害,他背后……还有那大名鼎鼎的苏疯子!

那位器官化马,恐怖如斯的强者!

青梅对上天降。

马帝对上酒帝。

一人一死神,眼底同时染上疯狂的色彩。

北风夹在中间稍微有些为难。

聪明人和笨蛋的区别在于,同样一个僵局,聪明人可以使用无数种方法来解决,也可以使用无数种方法来回避,而笨蛋则只会僵硬化的来解决问题,毫无技巧性。

北风就是那个聪明人,他解决题的方式就比较有技巧。

“千尺,好久不见,我有句话想对你说。”

琴酒和苏千尺同时竖起耳朵。

“你这么大肚子,是怀了吗?”北风一本正经的问苏千尺,还戳戳苏千尺的棉袄。

什么是怀了?苏千尺不太懂,他只是满怀对北风的爱来处理情敌的,看着北风的手,他舔了舔嘴唇。

决定了,明天把自己身体里最宝贵的那个部位摘下来,变成衣服送给北风穿。

琴酒散发冷气并静静等待。

“劳模,我也有一个问题问你。”

“嗯。”

“你这么平的肚子,是刚生过吗?”

琴酒一口吐出嘴里的风,他很想问北风,你是认真的吗?两人对视起来,互相间没有回应,琴酒只嘴唇动次打次,无声的控诉北风。

值得庆幸的是,作者鸡似乎能够读懂口语,以下是翻译:

“风,你不对劲,平肚子要是怀了,那我们,不是要怀胚一辈子?又不是生哪吒…”

琴酒吐槽完,才想起自己是个高冷杀手,他想反正没人听到,那就请当他没说过。

耳朵超群的苏千尺和北风死神组:“……”

琴酒吐槽,莫名好玩。

苏千尺变出一个小琴酒故做老陈的托腮认真讲话:“风,你不对劲……”

琴酒提起那只小琴酒抡起来,丢出大门,砸在门上紧贴着偷听的水无怜奈脸上。

她吓得一弹。

就在刚刚,她才确定琴酒患有精神分裂,一个人在房间里饰演多角色,甚至伪装出小孩音恶意卖萌,尽管总觉得违和感满满,基尔仍然要坚定的认同自己的观点。

直到现在,她的腰上坐着一个小娃子后,基尔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原来琴酒和酩悦有私生子了!

组织已经拥有了如此先进的技术吗?

是我卧底n号落伍了。

小琴酒正坐在“不喜欢”的物体上叹气,突然头上多了只渴望的手,好心的北风,终于满足了他的愿望。

千里迢迢跑来,就为了被摸一下,也是辛苦他了。

正版琴酒就在一边看,内心微微酸疼,还得强撑着微笑。

好在正版终究是正版,在北风心里,琴酒就是德芙巧克力,丝滑美味,大儿千尺就是代可可脂,可以玩一玩,但不能贪多,小儿柯南……那是一包过期的辣条,味道堪比下水道里的袜子,尤其是他思考完问题在外面野了一天后还不洗澡换衣的时候。

北风很嫌弃。

还是琴酒好。

劳模和雷小锋搭配,干活都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