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致全国姊妹们的第二封信

——请各地女同胞选举代表参加国民会议

亲爱的姊妹们:

幸而我们同是女子,同在这个渡桥上作毁旧建新的女子,作击碎镣铐,越狱自振的女子,作由男子铁腕下,扎挣逃逸的女子:这是何等荣幸,一件伟大的事业,由我们纤手去创造!一所暗邃的监狱,由我们纤手去焚毁!

在一种潜伏的情形下,理想似乎告诉我有爆烈的一天,爆烈到遍地球都飞散着火花,红霞般映着我们得意的笑靥的一天!不管这幻想是近在此时此刻,或远在万年后:相信日下低微的呼声,薄弱的努力,都是建砌将来成功的细胞的分子。

由于生活历程的变迁,由于职业种类的分歧,由于教育设施的不平等,由于结婚生育的牵制,由于政治法律制度的支配:垄断了我们的权利,蒙蔽了我们的智慧,沦落到现在这种奴隶——弱者的地位。一方面我们智慧才能不配去“掠夺”,一方面他们更不能慷慨的“璧还”,于是乎我们要为了人权的获得,为了社会组织的圆满,应该运动!不管政治是混浊,是清明;不管收获是成功,是失败,应该运动!!

我们相信男女两性共支的社会之轴,是理想的完美的组织:妇女运动,与其说是为女子造幸福,何如说是为人类求圆满;既觉纯阳性偏枯的组织为逆理,同时也须认以女户为中心的社会欠完美。男女两性既负担着社会进化人类幸福的重责,所以我们女子今日的努力,是刻不容缓,同时不是自私自利。

简单说:女子由过去梦中惊觉后的活动,不是向男界“掠夺”,也不是要求“颁赐”,乃是收回取得自己应有的权利;同时谋社会进化,人类幸福的。

根本上解决,教育是人类精神独立的动力,经济是变化人类生活的条件;女子不受平等教育,而受物质束缚,是永沦奴域,一切坠落的总因。所以教育平等运动,开辟女子职业生路,以谋精神自由,经济独立,实为现代妇女运动的治本计划。教育和经济,都为人类“治生”的原素,张履祥曾说:“能治生,则能无求于人。”

自然我们希望很丰富,努力的事业也很多端;似乎不必抛了书本,跃上政治舞台,和那般官僚式的政客,流氓式的名流,杀人不眨眼的英雄们相周旋。况且在政客,名流,英雄们的眼里,何曾介意到我们这些蠕动呻吟在暗帏下的动物;充其量,我们呐喊到他们耳傍,冲击到他们面前,不过笑着说声:“这是女孩的玩艺。”

但是我们就埋首书城,永久缄默吗?幻想着到民国二十年,百年千年之后,有某总统——某执政——开一个某式会议时,候着下柬请我们去列席会议,或者聘请我们做顾问秘书,教我们预问政治吗?绝对不能。因之联合宣言,上书请愿,游街示威,未尝不是治标办法,救急采取的暗示和宣传的手段;我们的运动是向男性跋扈垄断的笼围内,索回我们应有的产业,当然不能令他们轻轻的双手璧还。

谁也不能说女子不是人,女子不是中华民国的国民:当然在这万象澄治,百物待理的国民会议里,应该采纳女子的代表。女子也应该代表二万万中华国民的资格,参加国民会议。庶乎有机会希望解决宪法上对女子的错谬,法律制度上对女子的歧视。同时我们期望国民会议,确能解决过去十三年的纠纷,更新以后亿万年的福利;为我们造成两性共支的理想社会的实现,为谋启迪我们女子拨云见日的时机!

芬兰女子多年奋斗的结果,到一八六七年得到地方机关选举权,继续奋斗四十年,才获到中央议会普通选举权;美国的女子也是经过七八十年才能取得参政权;我们不要颓气,将来定有追逐她们携手一堂的胜利。梁启超说:“生命即是活动,活动即是生命”,人权虽天赋,但得失却由人;只有永久继续的运动,才能保存我们所得到的权利。因为“权”是“力”的变相,“力”是“动”的产生:我们要取得权,就要运动;我们要保存所取得的“权”,以至更增进于圆满,就要永久去运动!

四十二年前,纽西兰的女子,已得到参政权;十七年以前芬兰女子已得到参政权;十三年前,爱斯兰女子也得到参政权;丹麦,俄罗斯,美利坚,德意志,英吉利,奥大利,都是已得到参政权。

中国呢?这是我们的耻辱!

(见《京报副刊·妇女周刊》第十一号,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第二、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