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大祭司手札

部族祭祀大会之后,不语堂而皇之地冒充起大祭司来。

还好大祭司的权力足够大,行动一般又都是保密性质的,祭祀嘛,总得保持些神秘感,才能施加精神误导,否则怎么装神弄鬼呢?

幸好装神弄鬼是不语的拿手好戏。

不语有天眼,不语的天眼虽然等级并不高,但是用来也唬人毫无压力。再加上原始人知识量也太少了,所以都被不语蒙的云山雾罩的,还都以为不语是真的神灵附体呢!

渐渐地部落里的人们忘记了他是怎么来的了,反而不语却成了他们中最重要的一员!

因此不语在这个龙族部落里,楞是滥竽充数地冒充那个大祭司混了好几个月,竟然没有露馅儿!

不得不说,这个不语大人绝对是个非常成功的大骗子!再加上他带来火种的巨大功劳,不语的威望很快就连老族长都超越了!

而自从不语从海里把青龙呼唤出来,又骑着青龙绕着整个部落转了一圈之后,全体族人对不语的崇拜早就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了,谁还敢违抗不语的意志?

不语从此再也听不到政见上的杂音了,整个部族里,不语已经一手遮天,部族大会也成了摆设,不语就是一言堂。

但是不语对权力没什么兴趣,反而对祭祀这个职业兴趣满满!作为一名考古生,他太喜欢这些一手的原始资料了。

他整日整夜地研究祭祀资料,也没时间搭理青龙。而龙族部落因为有了火,所以又恢复了青铜的冶炼,战士们也都换装了青铜武器,不语也教会了龙族制造青铜弓箭,实力很快就远超周边的其他原始部落,不久就把周边的石器部落都收编了。

青龙出阵更是让敌人闻风丧胆,所以龙族部落打仗总是几乎不费一兵一卒。

部族的领土短时间内又扩大了上百倍,而不语对此却毫不关心,他也懒得管,都是大族长他们去做的……

因为不语不时地就提升部落的科技,发明新装备,龙族部落对不语尊敬也达到了顶峰状态,为了不打扰到火神大人搞研究,族里甚至决定组织了一队上千人的最强悍的弓箭手,来护卫不语的祭祀大殿,靠近者杀无赦。

所以整天敢出入他的房间的只有四个大祭司的徒弟还有那个不语抢了人家肉串的小屁孩儿。

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屁孩儿成了不语最好的朋友之一,他知道不语爱吃野果和鸟蛋,所以就常和小伙伴们采野果掏鸟蛋跟不语换肉串吃。

时间一长就把不语惹烦了,干脆把那个烧烤筒送个了这个小屁孩,让他自己去烤,省得成天打扰自己研究大祭司手札。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小屁孩而已,反复提他干嘛?

这里文中必须交代一句,如果我说烧烤筒还有不语也没发现的另一个功能呢?

如果说,这个烧烤筒实际上根本不是什么烧烤筒,而是高科技武器呢?它实际上是一种利用“微波束”攻击的武器,可是却被不语浪费了,人家是用来战争或者防身的,他却用来烤串?你会不会骂这个不语是史上第一大败家?

而且如果说出这个小孩的名字,你依然觉得文章掺水?如果现在告诉你他的名字实际叫羿呢?你会联想到羿射九日的那个人吗?他长大后射的“九个太阳”真的是金乌鸟吗?金乌鸟是鸟还是外星制造的飞行器呢?我们不得而知。

神话嘛,当然就是远古时期神与人的交流对话,传说么,当然就是人们互相传互相说,人们互相笔传口述,这才流传下来成为我们人类的文化瑰宝!无论神话还是传说哪个词汇,从字面上哪里能看出有古人胡编杜撰的成分呢?古人连“推”和“敲”都反复琢磨,以表达严谨的态度,你们觉得古人会胡乱浪费宝贵的纸墨去胡编乱造神话故事?

专家们不信不代表没有对吧?神,专家没见过,就觉得没有,我说好,可以。那我说秦始皇我也没见过,我也说没有,行不?你可能说神话传说考古发现的资料很少甚至没有,那我说如果遗失了呢?再说了,古人有几个会写字?语言传承怎么找考证?难道你想让古人拿着录音机说给你听不成?爱信不信!

神话发生在远古,远古,远古懂吗?语音传承能留下证据吗?

专家们搬砖的很多,不要信他们的,我们考古的信资料不假,还要有合理的推断,否则只凭只言片语怎么得出整段历史的?不语自从青龙出现以后,他在也不信砖家的了。

当然这时题外话,有点说多了!咱们继续往下讲。

而伺候不语的四个徒弟,不语至今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他从来不问,四个徒弟也不敢在不语面前自报名字。

这四个徒弟是这个原本祭祀的,自己假借了“借尸还魂”的名义,盗用了人家祭祀的职位,徒弟也顺其自然成了自己的徒弟,还好,这四个徒弟乖巧聪明,跑腿伶俐,也是深得不语喜欢。

因为这四人是亲兄弟,给他们分别取名老大、老二、老三和老四,以便分别。

而人们背后则偷偷称为他们为大王、二王、三王和四王,因为大族长带队远征,不语是事不管,就靠这四兄弟传令指挥,甚至有些小事要代替不语做主。所以他们哥四个是部落的实际的领导者,不语称神,而他们则被人们称王。

而这四人真名根本不姓王,是百姓对他们的尊称,说了名字你们可能都猜到了,对就是魔礼青、魔力红、魔礼海和魔礼寿,四大天王,亦即后来的东方持国天王,持琵琶,护持东胜神洲;南方增长天王,持剑,护持南赡部洲;西方广目天王,持蛇或赤龙,护持西牛贺洲;北方多闻天王,持伞,护持北俱芦洲。

但在这里实际上他们一个是负责弹奏小曲的,可以让不语在查阅大祭司手札的时候不要太寂寞,一个是拿这武器给不语把门的,一个是负责下雨天给不语打伞的,一个是给不语遛小彪崽的。

这最后一个有点误传,他整天携带的宠物不是他自己的,品种也不是后世里流传的紫金花狐貂,不过在封神演义里是负责寻宝的。

他们四大天王后世也在印度那边被传为四大金刚,寻宝紫金花狐貂则被传为寻宝鼠,可能是因为古人用毛笔作画,画质比较粗糙不易分辨造成的误解。

而实际上小彪崽未长大之前,因为很少飞行,翅膀平时都是收起的,被误认也正常,但有一点是正确的,不语确实利用小彪崽的敏锐嗅觉寻找过萨姆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至今不语没有找到,萨姆就是那个与霍金一起来地球的天狼星霍金好友。

这些后文自有分解,但是我们这里先不讲这个。

俗话说得好,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嘛!

一晃一年过去了,有青龙参与的部落征战每次都是零伤亡完胜,龙族部落的领土又阔大了几十倍。

但是谁都知道,青龙有一个毛病,它“龙性淫”嘛!常常偷偷溜出战场自个儿玩去了,虽然青龙威名赫赫,敌人不战自败,它在不在都无所谓。

这倒好说,更大的缺点是能吃,它在海里以鲸鱼为食,可能吃两条就饱了,可在陆上,哪有鲸鱼什么的大型动物?方圆千里的大点的恐龙也被它吃绝种了,所以它一顿要吃掉几十头牛,不语觉得青龙跟着自己迟早把这个部落吃穷的,还不如把它放了!

另外,陆地不是青龙的栖息地,跟自己在大陆上生活会让青龙很遭罪,所以不语用干脆用牙刀把整个提取能量的装置都彻底切除了,然后把大青龙放归了东海。

就让它自由吧!

因为这个部族的领土东部就是大海,海里那边存在各种未知的风险,守护大海的任务成了大青龙的最新任务,作为火神大人的宠物,食物自然由部族统一供给,每天一头剥了皮的大林牛或者两头草牛,或者五十条鱼,或者三十只羊,总之营养丰富。

背后有青龙的加持,这让不语的龙族部落所向披靡,远征东西,不久就统一了周边的小型部落,龙族部落彻底摆脱了命运的恶魔,开始走向强盛的道路。

如今,不语已经喜欢上了这个诚实勤劳勇敢的龙族部落,也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

大家都知道,不语根本不是什么大祭祀,祭祀的职位是不语无意中忽悠来的,当然他更不懂远古祭祀规则什么都,这里的一切都靠蒙和瞎编,哪想到如今也是混得风生水起?他自己也不知道命运的大手偷偷摸了一把不语的头顶!

但是因为不语现在身处其位,又不得不谋其政,他只好开始学习这个部落的传承文化——大祭司手札。

大祭司手札看名字像本书,但实际上只是一种羊皮卷,是历代大祭司的祭祀心得和所见所闻。

每个大祭司都负责本族的祭祀活动,肩负着与神灵沟通的使命!也肩负着记录历史事件的职责,因为祭祀是部族唯一懂文字的。

这也是为什么大族长也要对大祭司恭恭敬敬的原因,大祭司还负责记录历史事件和领导人传记。他可以把大族长写成盖世无双的大英雄,也可以把大族长写成十恶不赦的大恶棍,哪个大族长愿意遗臭万年?哪个大族长猪油蒙了心会与不语作对?这个龙族部落更不敢,也不可能,这个大族长虽然年纪大些,但为人忠厚能征惯战,不语很是欣赏。

但是刚开始不语并不知道这些做大祭司的这些规矩,还以为自己骗术了得,把人们都蒙住了呢!哈哈!煞笔!

不语每天都要翻看这些保存很久的羊皮卷,不语这才发现祭祀其实还是一个兼职的记事人员,大族长的传记、部落里发生的重大事件都是由大祭祀来记录的,部落的普通民众很多根本不认识字,所以有时大祭司也会用图画记事,以便民众可以看懂。

不语每天都在祭祀大殿里研究大祭司手札,发现其实大祭司手札也很有意思,因为每届大祭司的水平和能力都不相同,年代也不一样,有的大祭司的偏好也不同。

所以每天不语看这些远古资料竟然上了瘾,连祭祀大殿都很少出去,饮食都是大祭司的四个徒弟给送来,虽然都是肉类,不过不语很喜欢。

不语希望通过大祭司手札找到关于蜥蜴人的信息,可是几乎翻遍大祭司手札也没找到,只好作罢,不语猜测可能是遗失了!

虽然有点失望,但今天不语依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信息,这个信息记载在一个破旧的莎草纸上,就堆在祭祀大殿的角落里,那里是传承太久文字模糊而无法识别的羊皮卷,这些都被徒弟们挑选出来,堆到一边,上面落满了灰尘。

一年多了,大部分都大祭司手札不语都看过了,只剩角落里的那堆破损的。

一年来,不语收货颇丰,不仅了解了整个部族的发展历程,也了解到这个部落曾经的辉煌,如今败落到此地只是因为有蜥蜴人参与了战争,所以差点被灭族,连火种都丢失了。

不语还了解到这个部族某个年代的大祭司可能见过龙,甚至养过龙的幼崽,所以关于龙的记载非常详尽。

比如,不语看到某篇远古大祭司手札里记载的资料说:“龙的肺泡里有腮片,所以它在水里可以呼吸,也可以在空气中呼吸,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两栖动物,能力据说很强大,但只是没有机会让它展示,因为只要巨龙发威,周围不会留下生存者。”

龙有腮?而且长在肺泡里?真是奇葩的设计!

这不是霍金的风格,霍金喜欢用现成的生物器官,他制造的生物都是拼凑的,而这个大祭司记载的龙却是带有明显的目的性痕迹,也就是说他制造的生物的功能就是为了使用而制造,就像现实里我们为了更好地在水里游泳,因而发明了橡胶脚蹼一个道理,脚蹼就是为了游泳方便制造的,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如果这条龙是霍金制造的,他完全可以给龙的脑袋上加个鱼鳃,而不是设计到肺泡里,这太麻烦了不说,技术要求也更高级。

难道是萨姆干的?不行,必须找到萨姆的实验室,他们对地球的威胁太大了!就算自己把整个现实社会的科技都搬到这里来,也无法阻止他们对地球的破坏,事不宜迟,越早越好。

根据快宝儿曾经说过的资料表明,他们现在不在地球,离开了一万年了,鬼知道他们哪天回来,必须在他们回来之前毁掉他们的实验基地。

没有实验基地他们也无法把地球怎么样,据说他们的身体在地球上无法生存,这里已经不再适合他们的生存模式,所以他们才需要做生物实验,以寻找适合他们生存的躯壳,他们会以灵魂侵占的模式来到这里,等到那个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

不语一边翻弄着那些破烂羊皮卷一边脑子飞快转动思考,突然他发现一张羊皮卷特别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