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清晨,车水马龙的闹市已经拉开帷幕,楼下早点小铺叫卖声也被早上的街道拉的昂长。

沈桑榆正在照料阳台的植物,太阳就从荫住的云层里不紧不慢地滑了出来。沈桑榆借着光亮看到有一株植物的叶子开始发黄了,想了好一阵原因。

国庆节为十月打了个开头,这一转眼便到了一年的最后几个月了。沈桑榆乐得清闲,每天除了躲在屋子里画画,时而往外面走走。这段时间她觉得身边清净许多,兴许是没有了傅宜生与苏承的结果。

傅宜生的母亲来A市了,似乎他忙着陪母亲。沈桑榆也不是主动会约人见面的,她就是个慢性子。

沈桑榆还是想找个靠谱稳定的工作,到两所学校去应聘老师,却因为年纪小不被看好。

虽然目前生活经济来源不成问题,但她已经19岁了,不能长期活在舒适圈中,应该更长久的为未来做打算。

沈桑榆决定再出去找找机会,不能坐以待毙。

做完早饭,奶奶还在睡觉。沈桑榆没有叫醒她,把饭菜放到保温箱里,径自出门了。

沈桑榆今日穿的是一条略显成熟风的裙子,与那张小脸有点不搭。说实话,看上去更多的是老气。

秋风吹过来,有些微凉。

沈桑榆搭上了早上第二班公交车,车轱辘压过地面,她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应聘的第一所学校,是一所中学。这座中学以德育人,在外名声非常不错。这种学校里往往像类似于美术的副科老师比较吃香,因为学校不会紧逼着学生学习,而忽略了音体美。

但对于沈桑榆来说,也没有容易到哪儿去,没有工作经验,并且连大学都没有读完。

沈桑榆微微有些丧气地从这所学校出来,心想着干脆找所幼儿园或者小学罢了,但是小孩子是最难管的,她只怕自己会忍不住跟小孩子吵起来。

沈桑榆忽然想起那日,苏禾的玩笑话,说要聘请她去公司上班。当时她也就笑了笑,没当回事儿,现在忽然觉得机会难得啊!

沈桑榆随手把路人发的宣传单折叠起来放进挎包里,慢步的走在路上。

此时才八九点钟,正是上班高峰时期。

来来往往的人从她身边穿过,有的行色匆忙,甚至早餐都来不及吃,手里提着豆浆。

沈桑榆坐在公交车站的长椅上,等待了许久,终于等到了一辆宽松的汽车。

本来打算直接去下一个面试,结果她忽然想起家里洗衣机的衣服还没晾。奶奶年纪大了,断不能让她去阳台晾衣服。所以沈桑榆只能决定先回趟家。

家里是冷的,没有人气。

沈桑榆有几分疑惑,发现保温箱里的饭菜也没有动过。沈桑榆心里蹦出来一个念头,急忙推开奶奶卧室的门。

奶奶正在吃力地穿袜子,听到沈桑榆慌慌张张地冲进来的声响,迟钝地转过身,苍老的眼眶下有点发黑。

沈桑榆松了口气,走过去需要在床边给老人穿袜子。

“桑桑啊,要不,你还是送我回老家?”老人开口,声音中也透露着费劲,“在这里我住不惯,整天一个人待在家里,也没事干。”

“那怎么行?”沈桑榆给老人穿上拖鞋,直起身子,“回老家没人照顾你啊!”

“可是我不想呆在这儿嘛!”沈桑榆听出了老人声音里的固执,想了想这几个月,奶奶确实不是那么快乐。可是她把奶奶送回去,奶奶一个人在乡下,年纪挺大了,怎么可以?

“这样吧,奶奶。”沈桑榆无奈,叹了口气,“我联系下舅母,看她有没有空来接你。”

向眠的舅舅早年去世,年纪轻轻守寡的舅母在前两年找到了个不错的人家再嫁。听向眠提起过,这个舅母还是对奶奶很好的,虽然生的一副小户人的市侩脾气,但唯独对亲人却仗义。

沈桑榆本不想麻烦这位舅母,但奶奶在这里过得不开心,这只能是她最后的法子。

为了不让舅母反感,沈桑榆打电话的时候,还特意提出给奶奶每个月打一笔不低的生活费。

舅母的双亲早已去世,舅母想着把昔日婆婆接回去当成母亲照顾,也算是了了前夫的的心愿,就爽快地答应了。

舅母是好心肠,原本是免了沈桑榆的生活费,但沈桑榆怕她突变,还是折了一半让她答应。

临别前,舅母把奶奶送上车,同她谈了向眠几句。

沈桑榆送走两人,回到家里空荡荡的。只觉得是生命的某一块缺少了,但也说不上来。

沈桑榆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凉丝丝的感受透过她的皮肤。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了几下,最终停留在一封讯息上。

沈桑榆想了想,拨出了傅宜生的电话。

傅宜生正在前几日她去过的佛寺里面。佛家净地,本身是不让人叨扰的,无奈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里面的尼姑也不是老古董,知道会引来麻烦。

傅宜生只带了两三个人,穿着便衣,神色如常地把佛寺大概翻了一遍,没什么可疑的地方。

据目击证人说,那日死者在佛寺里求问病理,一根香还没烧完人就毙了。在此之前没有什么任何征兆,一切都来的防不胜防。

“这座寺庙一向很灵的,有好多人来拜过。”目击证人晓月看上去很年轻,留着齐耳短发,娃娃脸上有几分恐惧,“我只是来拜拜明年的高考,没想到就遇到这种事。”

晓月被录完口供并没有离场,反倒好奇心增加,躲在寺庙外看情况。

难不成真是无理由地神力?

由于询问盘查了个遍,也没找出什么不妥来,傅宜生甚至觉得真的是佛祖的力量。

佛语说,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捧黄沙。

这样的信仰熏陶了国人几千年。佛文化已经根深蒂固地就在了人心底。人们也相信心诚则灵,佛祖有眼。

第一天,无功而返。尸检报告出来,死者为中毒身亡。

但根据家属的话,那日死者并未吃什么东西,连口水都没进就朝拜圣佛去了,何来的中毒一说?

这可是伤了大多数的脑筋,为了不让警事骚扰到佛门圣地,他们还刻意给自己缩短了时间。

晓月是被庄哗逮回来的,小姑娘一直在佛寺外面鬼鬼祟祟地,不知道再做些什么小动作。

晓月一个高三学生,当务之急应该是学习,庄哗没问出来什么就要放她走。谁知小姑娘赖在门口,问她白日那个长得很帅的警察在哪儿。

庄哗就要撵她走,最近事务本就繁忙,他可不想大家因为这点小事被闹了心。

晓月不肯,就被庄哗一路拖着带出了警局。

庄哗心里挺烦躁的,这姑娘是真没眼力见啊,若是换了那位冰雪聪明的沈小姐……

话说好像,很久都没见过沈小姐了。自从云笙自杀之后,她再也没有露过面。

庄哗警告了晓月,晓月憋了一肚子气跑回家了。他这才走回警局,继续忙活自己的事情。

傅宜生看到未接电话时,是很晚了。

电话是上午打来的,那时候傅宜生正在打理棘手的死者家属。

但是现在已经深夜了,贸然打过去必定有些不妥,但傅宜生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打过去了。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冰冷的机械女声一遍一遍地播报着。

兴许是她睡着了,傅宜生也没多想,恕不知,此刻沈桑榆正在飞往鹿特丹的飞机上。

沈桑榆临时买了一张机票,赶往了一个自己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一切断的干净利落,没留下任何不舍。

沈桑榆转头看到窗外的景色,飞机缓缓降落。这里,还只是下午四点钟。她和他相差了七个小时。

沈桑榆下机后,透过墨镜望了望机场外的人山人海,看到了风情万种的克劳馥。

克劳馥穿了一条张扬的波西米亚度假风裙子,热情似火地向沈桑榆招手。

沈桑榆拉着行李箱跑过去。

“沈,你这次来待多久?”克劳馥用蹩脚的中文问她。

沈桑榆微微一笑,用英语作答:“不清楚,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一辈子。”

克劳馥会心一笑:“要不你去我表哥家住,我表哥有一半你们中国血统,你和他交流应该会好的多。”

沈桑榆婉拒,毕竟在异乡,住在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家里不太好。

“没事的,等你找好房子再搬出去不就好了?我表哥通常不在荷兰的,我平时也会去那儿住,你不用担心。”克劳馥依旧热情满满,让沈桑榆没有觉得不适应。

据克劳馥所说,她表哥的中文名字叫沈画白,通常在中国内居住,是国内很有名的设计师。不过沈桑榆很少了解那方面,自然也没听说过这个大名。

沈桑榆暂时在那里住下了,她小心翼翼,随时留意着一些不错的房源,准备随时搬进去。

荷兰的环境确实不错,在这里,沈桑榆觉得没有东西再束缚她了一样。

安顿好了住宿,沈桑榆出了门,找寻一个诊所。诊所地址是苏承给她的,这次出国苏承也有多多少少的帮助。

沈桑榆穿过一条街,就找到了苏承介绍的地方。

诊所的主人是本地人,看到她是个亚洲人,大概就清楚是苏承说的那个女人。

“雅微达。”女人翩然一笑,同她握了握手,吐出了一口流利的中文。

沈桑榆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字正腔圆地作了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