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用人单位合规用工劳动法律指引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 1063字
- 2020-08-27 15:08:44
(二)属于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的劳动者
12.对于属于疑似病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兰台观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支付标准以各地政策为准。
13.劳动者因被认定为疑似病例而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兰台观点】
不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予以顺延。
14.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兰台观点】
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劳动者因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被隔离,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因劳动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治疗、处于医学观察期或因政府采取的强制措施无法提供劳动,不构成旷工,用人单位不能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5.劳动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拒绝配合检查或隔离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兰台观点】
该类行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需要分析该劳动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劳动者的行为本身构成犯罪,则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取决于该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以及规章制度的民主和公示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犯罪。若劳动者因该行为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定,若劳动者不服从管理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此没有规定的,也可以考虑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来解除劳动合同,但此举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发现类似情况,应当通过通知公安机关等方式进行解决,避免其他劳动者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