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 颜华 张建宁
- 4197字
- 2024-12-21 12:15:44
第二章 临床核医学
临床核医学(clinical nuclear medicine)是将放射性核素(核射线)应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医学学科,其主要应用领域为SPECT(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仪,single 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显像、PET(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仪,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显像和放射性核素治疗。常规的放射科显像或放疗科治疗都是通过将外界的放射线穿透人体进行的,核医学科的显像和治疗则是通过将微量放射性核素引入人体内进行的,涉及开放性放射源的使用,因此需要更严格的操作和防护条件。
一、SPECT(SPECT/CT)显像
SPPET是核医学科的最常用到的显像仪器,一般在大型的综合性医院或心血管、神经、肿瘤等专科医院中均有配备。目前有的SPPET设备中已经整合了CT,即SPECT/CT一体机,能够实现SPECT和CT的同机扫描和图像融合。与X光机或CT机不同的是,一台SPECT仪器可以兼具平扫和断层两种显像方式。常规的SPECT显像检查有许多项目和种类,最常用的单光子放射性核素是 99Tc m,但不同检查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药物不尽相同。
(一)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静态显像
主要适应证:
(1)了解甲状腺的位置、形态、大小及功能状态;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亚急性甲状腺炎(或无痛性甲状腺炎)的鉴别诊断;
(3)异位甲状腺的诊断;
(4)甲状腺结节功能状态的判定。
2.甲状旁腺显像
主要适应证:
(1)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如甲状旁腺瘤、增生或甲状旁腺癌)中甲状旁腺病灶的定位诊断;
(2)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如继发于肾功能不全)中甲状旁腺病灶的定位诊断;
(3)高钙血症的鉴别诊断。
(二)心血管系统
1.心肌灌注显像
主要适应证:
(1)负荷/静息心肌灌注显像可诊断心肌缺血;
(2)负荷/静息心肌灌注显像可提供心肌梗死的证据;
(3)门控心肌灌注显像可以获得相应的心功能参数。
2.心肌代谢显像
主要适应证:
用于判断已知存在缺血的心肌是否存活,该方法是目前判断存活心肌的“金标准”。
(三)骨骼系统
全身骨显像
主要适应证:
(1)诊断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存在骨骼转移;
(2)原发性骨肿瘤的辅助诊断,如判断有无多发病灶或转移病灶;
(3)代谢性骨病的辅助诊断,如判断病变部位、范围、病情程度等。
(四)呼吸系统
肺灌注显像/肺通气显像
主要适应证:
联合应用肺灌注显像与肺通气显像可以诊断肺血栓栓塞症,判断是否存在肺栓塞、栓塞的部位、范围、严重程度等,并可用于治疗后的疗效判断。
(五)泌尿系统
肾动态显像
主要适应证:
(1)判断单侧肾脏的分肾功能,可准确地测定肾小球滤过率(GFR)或有效肾血浆流量(ERPF)等功能参数;
(2)肾血管性高血压的辅助诊断;
(3)尿路梗阻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4)肾移植供体的肾功能评价,受体移植肾的监测。
(六)神经系统
1.脑血流灌注显像
主要适应证:
(1)短暂性脑缺血(TIA)的辅助诊断;
(2)诊断脑梗死;
(3)颈动脉或椎基底动脉供血障碍的诊断,判断局部脑缺血的部位、范围、严重程度等;
(4)癫痫的诊断,如判断癫痫灶的位置、范围、严重程度等;
(5)痴呆的辅助诊断。
2.多巴胺转运蛋白显像
主要适应证:
(1)帕金森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2)抽动秽语综合征的辅助诊断。
(七)消化系统
1.异位胃黏膜显像
主要适应证:
用于诊断Meckel憩室及肠重复畸形等疾病。
2.胃肠道出血显像
主要适应证:
用于诊断胃肠道出血(如少量或间歇性出血)。
二、PET/CT显像
PET是目前最先进的核医学显像仪器,也是设备造价和检查费用最昂贵的医学影像设备之一,一般只在大型综合性或肿瘤专科性医院中配备。现在的PET大多是PET/CT一体机,它是将PET和CT两种显像设备整合在一台仪器中,具备PET和CT的同机扫描和图像融合的功能。
PET/CT的临床应用主要集中在肿瘤、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疾病三个领域,其中对肿瘤性疾病的诊断应用最为普遍,在我国的检查比例接近95%。肿瘤检查使用的放射性药物是 18F-FDG(18-fluoro-2-deoxy-D-glucose),即 18F标记的氟代脱氧葡萄糖,它是一种正电子显像药物。该药物注入人体后,在肿瘤部位会有较多的浓集,而且大部分的恶性肿瘤的浓集程度较高,而良性肿瘤(或其他良性病变)的浓集程度较低,因此可以进行良、恶性疾病的鉴别和肿瘤恶性程度的评估。PET/CT在肿瘤性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主要适应证:
(1)肿瘤良、恶性的鉴别诊断;
(2)已发现肿瘤转移而需要寻找原发灶,或已知原发灶寻找转移灶;
(3)肿瘤的临床分期及治疗后再分期;
(4)肿瘤治疗过程中的疗效监测和治疗后的疗效评价;
(5)肿瘤治疗后残余与治疗后纤维化或坏死的鉴别;
(6)患者随访过程中肿瘤复发及转移的监测;
(7)不明原因发热、副癌综合征、肿瘤标志物异常升高患者的肿瘤探测;
(8)指导临床选择活检部位,制订放疗计划或介入治疗计划等。
进行PET/CT检查可以同时获得肿瘤组织代谢程度和解剖结构的双重信息,常常比单一的CT、MR等影像学检查方法具有更高的灵敏度和准确率,而且一次PET/CT检查可以涵盖从颅脑到下肢的躯体范围,因此在全面评估患者肿瘤原发和转移灶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一般来说,对全身大多数的肿瘤评估PET/CT显像都可以适用,而在肺癌、淋巴瘤、鼻咽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结直肠癌、食管癌等肿瘤的诊断方面应用更为成熟。
三、放射性核素治疗
用于治疗的放射性核素既有液体形式的,也有固体形式的,可以通过口服(如 131I)、静脉注射(如 89SrCl 2)、手术或介入(如 125I粒子)等方式引入人体内,并进入特定的靶器官,通过短射程、低剂量、长时间的射线照射作用,实现既达到治疗效果,又减少非靶损伤的目的。与常规治疗方法相比,一般具有疗效高、副作用小等优势,有的也可以起到常规疗法无法达到的效果。
(一) 131I治疗甲亢
甲亢是内分泌系统的常见病,目前主要有抗甲状腺药物(antithyroid drug,ATD)治疗、 131I治疗和手术治疗等治疗方法。其中, 131I治疗与ATD治疗比较,有着疗程短、治愈率高、复发率低等优点,但也有着发生长期甲减的风险。一般应根据患者的甲状腺大小、病情轻重、病程长短、有无并发症、是否在妊娠或哺乳期、生育计划、治疗费用、医疗条件及患者意愿等综合考虑,权衡选择最适宜患者的治疗方法。
1. 131I治疗甲亢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31I治疗适用于Graves甲亢,可作为成人Graves甲亢的首选治疗方法之一。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形:
(1)对ATD过敏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
(2)ATD疗效差或甲亢多次复发;
(3)病程较长;
(4)老年患者,特别是有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者;
(5)合并肝功能损害;
(6)合并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
(7)合并心脏病等;
(8)有手术禁忌证或手术风险高。
禁忌证:妊娠、哺乳;确诊或疑诊合并甲状腺癌者。
2. 131I治疗后的随访及疗效评价
131I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应常规随访,监测Graves甲亢症状、体征、甲状腺激素和甲状腺相关抗体等变化。治疗后6个月如确定甲亢已完全缓解,随访间隔时间可延长,建议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评价Graves甲亢疗效的标准包括完全缓解(临床治愈)、部分缓解(好转)、无效、复发和甲减。目前的观点认为,Graves甲亢无论自然转归还是治疗转归,均可导致甲减的发生。若出现甲减,可用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定期检测甲状腺功能并调整用量。
131I治疗后3~6个月随访证实未缓解或无效的患者,建议再次行 131I治疗。
(二) 131I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
分化型甲状腺癌(differentiated thyroid cancer,DTC)主要包括甲状腺乳头状癌和甲状腺滤泡状癌。大部分DTC进展缓慢,近似良性病程,但某些组织学亚型则易发生腺外侵犯、血管侵袭和远处转移,预后相对较差。DTC的治疗原则是以手术治疗为主,辅以 131I治疗和TSH抑制的综合治疗。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合理应用 131I治疗,可以降低DTC患者的复发和转移率,延长生存时间。
131I目前已成为DTC术后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 131I治疗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一是采用 131I清除术后残留的甲状腺组织,简称清甲;二是采用 131I清除手术不能切除的DTC转移灶,简称清灶。
1. 131I清甲治疗的指征
对于DTC术后患者,应根据组织学病理结果,明确是否有周围组织侵犯、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等,评估其复发危险度分层,并综合患者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行清甲治疗。清甲治疗除了清除残余的正常甲状腺组织,还可辅助治疗潜在的、隐匿的DTC病灶,并将有利于通过检测甲状腺球蛋白(thyroglobulin,Tg)及 131I全身显像(whole body scan,WBS)了解肿瘤有无复发和转移。
2. 131I清甲治疗后随诊及疗效评价
131I清甲治疗后1~3个月应常规随诊。 131I治疗后6个月左右,可进行清甲是否成功的评估。首次清甲后仍有残留甲状腺组织者,可进行再次清甲治疗。如清甲成功且未发现转移灶,则每年至少随访1次;若发生转移,应尽早安排治疗。
3. 131I清灶治疗的指征及时机
对摄碘性DTC复发或转移病灶,可选择性应用 131I清灶治疗。首次清灶治疗应在清甲后至少3个月后进行。重复清灶治疗宜间隔6~12个月。
4. 131I清灶治疗后随访及疗效评价
清灶治疗6个月后,可进行疗效评估。如血清Tg下降,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缩小、减少,可考虑重复清灶治疗;如Tg仍持续升高,或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增大、增多,或 18F-FDG PET发现新增的高代谢病灶,则考虑碘难治DTC可能,应终止 131I治疗。
(三) 89SrCl 2治疗骨转移癌
骨骼是各种恶性肿瘤最易发生转移的靶器官之一,如肺癌、乳腺癌和前列腺癌等均有较高的骨转移发生率。骨转移病灶常为多发,50%以上患者的顽固性骨痛症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目前对骨转移癌的主要的治疗方法有镇痛药物和放、化疗等,但镇痛药物可产生依赖性和耐药性;化疗具有较大的副作用,放疗则对多发性骨转移病灶的作用有限,相对而言, 89SrCl 2治疗不仅可以有效缓解骨转移癌所致的骨痛,而且可以抑制病灶发展,其有效率高于80%,且具有副作用小的优点。
1.适应证
(1)经临床、影像学或病理检查确诊的多发性骨转移癌患者;
(2)具有骨转移病灶引起的骨痛症状;
(3)全身骨显像显示病灶为异常放射性异常浓集区;
(4)白细胞计数不低于3.5×10 9/L。
2.禁忌证
(1)全身骨显像显示病灶为异常放射性缺损区者;
(2)放、化疗后有严重骨髓功能障碍或近期(6周)进行过细胞毒素治疗者;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此外,脊柱破坏伴病理性骨折和(或)截瘫的患者疗效较差,建议慎重使用。预期寿命短于4周者不建议使用。
(四) 125I粒子植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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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粒子永久植入治疗属于近距离治疗的一种,它是把放射性核素 125I密封于钛合金外壳中,制成体积很小的微粒,通过手术或介入途径将其植入实体肿瘤或受肿瘤侵犯的组织中,通过短射程射线的持续照射起到近距离消灭肿瘤细胞的作用,具有治疗效率高、副作用小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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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粒子植入治疗主要适用于: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拒绝进行根治手术或无法手术,以及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者;预防术中/术后残留肿瘤病灶的局部扩散或区域性扩散;局部进展期肿瘤需粒子植入与外照射等其他方案联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