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与对策
- 齐海梅等
- 5字
- 2020-08-28 06:34:29
第二节 对策
一、对策一:成立全国老年病防控领导机构,制定老年疾病防控规划
当前,老年病防控工作呈现边缘化、碎片化的状态,与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目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局和国家CDC是主管慢病防控的机构。另外,国家老龄委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龄协会等27个单位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等。这些部门的工作都与老年疾病的预防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一个专门对老年疾病防控进行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的机构。建议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老龄委共同牵头,联合与老年疾病防控相关的部门,在国家层面成立专门的“老年疾病防控工作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局设立“老年疾病防控处”作为工作执行机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老年疾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以“大健康”理念为指导,制订综合的老年疾病防控工作规划;协调卫生、民政、体育、环境等多个部门协同,实施老年疾病综合防控策略;建立老年保健和疾病预防综合示范基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专家编写专门的老年健康教育教材,权威发布有关老年健康保健信息;结合已有的慢病防治行动,开展有益于老年疾病预防的各项活动。“老年疾病防控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负责老年疾病预防体系的建立完善,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具体策略的实施,以及老年疾病防控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等。
二、对策二:整顿和规范老年健康教育工作
(一)组织撰写老年健康专业指南
建议依托现有的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设立“老年疾病预防医学组”。组织制定专门的老年人运动指南、营养指南以及急症自救指南等,不定期发表权威的保健医疗常识、老年健康行动倡议等。这些指南应是既代表最新、最权威的国际研究结果,又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基于证据的指南。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比如在2008年,美国联邦政府公布了对身体活动具有全面性指导的方针,其中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专门的身体活动准则;在膳食方面,美国农业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联合发布膳食指南,针对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也有专门的膳食指南。这些都对美国的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设立权威的老年健康信息发布平台
卫生部门应建立国家和省级老年健康信息和知识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在老年人日常可及、关注较多的公众媒体上发布权威的老年病防治指导。例如,在电视和广播中增加老年频道,由专业人士在居家环境、饮食健康、合理运动、疾病防治等多方面的开展老年病预防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常见慢性病及跌倒等老年伤害的发生。也可在各种主要报刊、杂志开设老年病预防和治疗的栏目。由卫生部门和新闻广电部门联合加强对宣传推介内容的专业审查,针对鱼龙混杂的老年病预防宣教内容,对宣教内容、书籍和工具等进行专业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老年人健康宣教散乱的现象。
三、对策三:深入开展“老年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开展专门的“老年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倡导和促进老年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为防病保健打下良好基础。
(一)帮助老年人远离烟草
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创建无烟环境。将戒烟治疗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建立便捷且免费的戒烟热线,提供低廉的药物治疗,警示烟草危害。采取和实行有效措施,确保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带有更加显著的关于烟草使用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
(二)倡导合理消费,改善膳食结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群的膳食结构呈现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的特点,是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通过健康宣教、社区示范等途径推广膳食指南,倡导老年人健康饮食,使其增加谷物类食物、蔬菜、水果等的消费量,控制动物性食物的消费量,合理消费食用油,减少食盐消费量等。
(三)促进老年人身体活动
经常的身体活动能够增进心肺功能,降低血压和血糖,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血脂和一些内分泌系统的调节,提高骨密度,减少体内脂肪蓄积,控制不健康的体重增加。身体活动干预结合其他危险因素控制,有效降低了发达国家心血管病的死亡率。在现行临床指南中,身体活动干预是心血管病、2型糖尿病、代谢综合征和肥胖症治疗的必要措施。促进老年人群身体活动与慢性病预防的结合,在社区健康教育中融入健身防病的内容和指导。整合各方面资源,营建支持性环境,鼓励、培育和推广源于民间和基层的老年健身活动和项目,积极营造老年健身氛围。
四、对策四:加强老年疾病防控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
(一)加强老年疾病防治的有效协作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老年病防控中的分工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老年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医院提供诊疗、康复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诊疗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科医师指导下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老年医疗团队。专科医生应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有专科特长的老年病医生,主要负责对老年疾病进行明确诊断,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定期至社区巡诊,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同时对社区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基层要配备老年病全科医生,主要负责配合专科医师落实老年居民的治疗和管理方案,定期随访、掌握病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并帮助需要接受专科医生诊断治疗的老年人预约门诊。
(二)实行“包干到人”的全科医生团队签约制服务
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团队的作用,将全科医师团队建设成为老年疾病预防、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社区首诊的坚实基础,发挥老年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签约服务的内容应着重在预防、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方面,包括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教育、慢病管理、中医药服务、饮食营养指导和初级诊疗服务等。逐步提高现有的慢病管理范围和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加强对老年慢病高危人群各项生理指标的实时监测和及时干预。除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探索医保、个人共同支付签约服务费,增加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将签约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与全科医生的奖励分配挂钩,将老年疾病预防的效果(如高血压、糖尿病有效管理率,老年健康行为的普及率,老年健康咨询服务的满意率等)等纳入对全科医生服务绩效考核。
(三)实行老年健康分级管理
从健康管理的成本效果、老年人健康和福祉的获益以及疾病风险等方面考虑,对老年居民实行健康分级管理。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评估老年人的年龄、患病风险、慢性病分型等情况,同时考虑患者认知功能、意愿及行动力和预期寿命等,将老年居民划分为不同群体。对于各项健康指标良好、慢病发病风险较低的老年人作为一般健康管理人群,进行年度体检和定期的健康教育;对于存在较高慢性病发病风险的老年人群,对其健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宣教,侧重行为干预和生活方式引导;对于已经患有慢性病、认知和行为能力受限的老年人,要加强重点管理,提高随访的频率,结合必要的药物干预,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最大程度维护老年健康,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五、对策五:加强对老年医疗保健品市场的监管
(一)明确政府责任,完善相关法律
由于保健品属于食品中的一种,所以我国对于保健食品的主要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有配套的《保健品管理办法》《保健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保健品市场。但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门职能交叉、行政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的现象。比如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包括发放卫生许可证和认证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及保健食品的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标准制定由质监部门负责;进口保健食品的检验由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基于以上情况,建议成立一个保健品综合管理机构,将各个部门的保健品管理统一放在该机构的领导之下,出台相应法律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实行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规范,避免管理和标准的交叉。
(二)加强多方监管,取缔非法商家
我国的保健品市场呈现中小企业居多、监督规范困难的现象,因此加强保健品行业的自律和监管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与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合作,对现在市场上流通的保健品实行地毯式排查,可以由食药监管部门、质检部门牵头,加强对老年人医疗保健用品的检查,对不科学、有害、违规的产品一律清理,并且追究相关人员机构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有违规的宣传、夸大疗效的厂商实行重罚和限期整顿;对优质产品进行权威性的推广,提高公信力和知名度。同时要再次加强对保健品广告的管理力度,制定周密详细的标准,由电视媒体、广播媒体自行检查保健品广告,有关部门抽查,对涉及违法宣传的媒体、产品的责任人实行重罚,以免广告误导老年人,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
(三)增强对保健品效果的信息披露
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由老年人自行鉴别真伪和疗效较为困难,并且有关部门发现和取缔非法保健品的信息传递给老年人的周期也较长。因此建议每年对老年人使用的产品商品(包括医疗用品和保健食品等)进行评鉴,对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保健品及时淘汰,同时及时披露淘汰保健品信息。可以依托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非法保健品,建议在各类养生健康类节目后,播放一段关于近期打击的非法保健品信息,或者在节目播放过程中,以屏幕下方栏目滚动播出的形式不断告知和提醒老年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