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血液立法背景

第一节 各国血液立法体系及发展完善过程

随着全球对血液安全的重视度逐渐提高,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将血液纳入国家战略资源,血液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截至2017年,全球约有100个国家针对血液立法。其中一些国家对于输血进行了单独的立法,包括德国于2005年修订的《transfusion act(TFG)of 1998》、澳大利亚于2003年颁布的《national blood authority act》、荷兰颁布的《blood supply act》以及日本颁布的《act on securing a stable supply of safe blood products》等。还有一些国家将输血的相关法律附属于其他的法律之中,例如美国药品法中的《regulation of the blood supply》等。
国家立法体系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法律体制等因素。主要以澳大利亚和日本为例进行分析。选择澳大利亚与日本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澳大利亚与日本有相对独立的血液管理法律法规。澳大利亚与日本均在其法律体系内有血液管理相对独立的法律法规,分别为澳大利亚的《national blood authority act 2003》和日本的《act on securing a stable supply of safe blood products》。这与我国献血法适用范围、规范内容与对象等存在相同之处,有利于进一步的比较与借鉴。德国《transfusion act(TFG)of 1998(2005)》与荷兰《blood supply act》也属于单独立法,但获取文献资料及材料语言翻译均存在障碍,故未纳入案例讨论中。
二是澳大利亚与日本分属不同法律体系,其立修法经验可为我国的献血法修订提供参考。日本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与我国同属一个法系。而澳大利亚整个法律体系以英国法律体系为基础,是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普通法占据主要地位,遵循先例的原则对司法裁决发挥着重要影响。
三是日本与澳大利亚目前的血液管理情况。2011年全球血液采集量统计数据显示,日本采血量居全球第五位,达到血液100%的无偿捐献。澳大利亚在通过无偿献血等措施保障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安全及自给自足方面也有值得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