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的适用范围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适用于医疗机构和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一方面包括涉及医用织物收集、运送、洗涤消毒和储存等环节的相关作业场所/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如从事相关操作的洗涤工、运送人员,相关后勤保障的采购员、保管员,相关质量控制与管理的质检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相关病区的保洁员、责任护士等);另一方面也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相关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如相关病区护士长、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感控管理人员等),以及外部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如织物洗涤管理的商务主管部门和卫生、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机构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等)。同时,适用对象还包括其洗涤场所卫生学建筑布局与环境因素控制、洗涤用水与设备及用品(如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以及医用织物包装物等选择与使用、污水和污物处置等特殊的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