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科医学发展现况与全科医生定位

第一节 我国全科医学发展现况

一、基本概念

全科医学(general practice)是20世纪60年代末在欧美兴起的一门综合性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全科医学在西方整个医疗体系中已成为重要的临床医学学科。从20世纪80年代末引进我国以来,我国全科医学经历了快速的发展。随着我国新医改方案的提出,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成为新医改的一个重要标志,从而为全科医学及全科医生在我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于全科医学的定义,至今还没有统一、确切的说法。参考国内外文献,全科医学是一门整合了预防、临床、康复以及社会行为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是一个临床二级学科,其工作涵盖了各种年龄阶段、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人的全生命周期及人群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针的长期综合性、负责式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照顾、防和治有机地融为一体。

二、历史沿革

1966年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启动了全球第一个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训项目。随后加拿大、美国也启动了全科(家庭)医学住院医师培训项目。1968年美国家庭医学委员会成立,1969年全科医学被批准为美国第20个医学学科,这是全科医学发展在世界范围内重要的里程碑。1971年美国家庭医师学会成立,全科医生有了自己的专业实体。我国香港1985年开始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我国台湾地区1987年开始办理家庭医学专科医师甄审及家庭医学专科医师培训评定。2000年有56个国家或地区组织了全科(家庭)医学住院医师培训项目。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全科医生的地位和作用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和重视,全科医疗服务已被越来越多的公众所欢迎和享受。世界医学教育高级会议——爱丁堡宣言提出:“一个效率高、成本效益好的卫生体制必须有全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筛选,解决大多数人的常见健康问题,而只把很小一部分转给专科医生”。
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引入全科医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1989年北京医学会率先成立全科医学分会,同年,首都医科大学成立了全科医学培训中心。1993年11月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全科医学的诞生;1995年,我国成为世界家庭医生组织(WONCA)的正式会员。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1996年5月首都医科大学部分教师从预防医学系的社会医学教研室独立出来,成立了全科医学教研室。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要求“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成为国内第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99年,北京市启动“全科医学培训工程”,从医院、社区卫生机构选取部分卫生人员进行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2000年中国原卫生部颁发《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明确全科医学教育以毕业后教育为核心,出台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京、津、沪、浙等地先后开始了毕业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作为18个普通专科之一纳入国家专科医师培训试点。首都医科大学于2000年7月成立了原卫生部直属的第一个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肩负着为全国培训全科医学师资和完成相关学术、信息交流等任务;首都医科大学于2004年10月正式建立了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全科医学系。此外,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共同制定了全科医生任职资格和晋升条例,这表明我国的全科医生培训逐渐步入正轨。2009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发展全科医学解决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严峻的老年人口保健医护照顾问题。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全面总结我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7月,国务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通过各种途径培养30万名全科医生,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队伍。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3+2”助理全科医生为补充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12年,原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对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要求。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全科作为34个医学专业之一,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予以推动,并陆续制定完善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等制定《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三、学科内涵

全科医学,并不是全面治疗的意思,不是“万金油”、包治百病的意思,也不是简单地各个学科累加。它要求一名全科医生,对内科学、外科学、医药学等学科有一个比较基本的认识与把握。它要求全科医生在基本医疗方面,有一个很好的把握,对患者在未出现某一方面的重大疾病之前,就进行积极的干预和预防,并在出现某些重大疾病的时候,能及时地识别并及时地转出,送往临床医学中心,即专科医院,同时在患者的病情得到遏制,可以出院回家治疗时,全科医生能及时地进行陪护治疗及健康管理。他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事前的干预,事中的沟通(与专科医生)、事后的陪护医疗及健康管理。
1.从服务内容上,涉及临床医学中各二级学科的相关内容,涉及的相关知识、技能较其他专科相对较浅,除临床医学外,还涉及心理学、行为科学、预防医学、医学哲学等学科领域的服务内容。
2.从学科的知识体系上,全科医学理论精髓包括了基本医疗的初级医疗、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心理、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还涵盖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所需各个学科的基本技能、能力和服务工具。
3.从临床思维方法上,除传统经验医学所需要的整体论方法外,还需要以现代医学的成果来解释发生患者身上的局部和整体变化,具有科学基础的整体论,同时注重将循证医学的研究结果应用于诊疗实践。
全科医学不再把患者看成是一个生物(患病的生物),而是一个社会上的人,患者不再是被动接受治疗,而是和医生互动,医生不仅要了解患者的病情,还要了解他的家庭、心理、行为等,把社区卫生院看成是一个家庭医院,医患的关系是一种互动、和谐的关系,而不是以前的对立、漠视。全科医生要提供第一线的基础医疗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连续、人文、全程的医疗保障服务,从而更好地分配和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四、发展展望

2011年以来,有关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喜讯不断传来。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7月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7月15日,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召开贯彻《意见》座谈会。《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为了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向全国医务人员倡议,希望广大医务人员为创建中国特色的全科医生制度作出积极的贡献。原卫生部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陈竺在座谈会上指出,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是医改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三级诊疗制度,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卫生服务模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人民群众就医新格局,同时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首诊要求基层医疗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人才队伍体系,全面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特别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家庭医生成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守护人,促使患者留在基层就诊。急慢分治要求根据技术能力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推诿也不能逞强,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要求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通力协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接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任务,主动接受康复期患者。分级诊疗需要基层医疗机构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系统信息共享大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基层医疗服务的主体是全科医生。全科医生作为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作为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患者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主要力量,是需要我们善待的健康“守门人”。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从规划培养、工资待遇、晋升机制,尤其是荣誉感和成就感方面给予关注,树立全科医学、全科医生应有的地位。只有这个岗位有足够的吸引力,才能留住和吸引高素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