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汉语语法史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汉语词类史,二是汉语句法史。本书所研究的内容仅限于汉语词类史。汉语有几千年的发展史。汉语词类史和汉语句法史,在长期发展中融为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从汉语发展的总趋势而言,词法和句法的发展并非始终是平衡的。事实是,词是造句的基础,词类是句法构成的基础,词类史的发展也必然是句法史发展的基础。因此,可以推知,研究汉语词类史对研究汉语句法史,乃至整个汉语语法史而言,实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在词类发展中,词义变化当居其首。也可以这样说,词义的变化是词类产生、发展的起点。无数语言事实都可以证明,汉语词义分化是促成词类分化的根本因素。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产生和分化,动词内部的分化,序数的产生和量词的细化,介词的产生以及动态助词的产生和发展,等等,无一不是和词义变化有关。

纵观汉语语法史的历史发展,词类史和句法史的发展变化是密切相关的。总括汉语句法的历史发展,可用三大发展规律来加以概括。这三大规律就是扩展律、易位律(或称“交换律”)和紧缩律。扩展律是指句子成分的扩充和句式的发展,是指汉语句子由单一结构逐渐走向复杂连锁的变化过程。易位律是指句子的结构成分由于语言发展而产生的位置变化。紧缩律是指句子结构在发展中由扩展再次走向紧缩的历史过程。这种紧缩,并非简单的整合或压缩,而是句子结构复杂化的另种表现形式而已。语言历史可以证明,汉语句法发展的三大规律,无一不是同词类发展息息相关的。如主谓结构作宾语问题(句式扩展),否定句、疑问句中代词宾语的位置问题及处所状语、处所补语的位置问题(句式易位),还有连动句、兼语句、紧缩句的产生问题(句式紧缩),等等,也无一不是同动词词类变化有关。

研究任何一种语言历史都要有正确的观点、材料和方法,汉语史研究当然也不能例外。我们研究汉语语法史,除了要有正确的观点和科学的方法外,对史料(语料)的正确处理就成为关键的一环。大家知道,中国古代文献浩如烟海,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文献都可用为语法史研究资料的。资料的选择是服务于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因此用于研究汉语语音史、词汇史和语法史的资料选择各不相同。从实践中,我深深地感到,用于语法史研究的资料,至少应具备三个特点:一是历史性。历史即时间,也就是说时间不能弄错。任何一种语言现象的变化或规律的形成,都不可能是以年月日、时分秒的精确时间去计算的。这里说的时间是比较宽泛的,当以时代为准。二是典型性。典型即规范,即标准。用于概括语法规律的资料不是越多越好,而是一定要典型。典型,则真实可靠。没有经过校勘的资料不可轻易引用。材料多了杂了,反而不易得出正确的结论。三是口语性。中国许多古代文献语言,风格上都显得十分凝重,古文言气息几乎无处不在。唐宋时代,汉语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八大家的散文语言仍然古风犹存,这是汉语书面语言滞后口语的最典型的例子。根据上述原则,本书在使用材料上已经注意到了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