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是关于人的权利义务的学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恰巧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研究法律现象的过程中诞生的,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问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是科学,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类积累的分析问题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样,不是从工人运动中自发产生的,而是从外部输入、需要以科学的态度研究和学习的,也是需要我们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体系。

对十月革命以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进行学术史的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内法学界的研究、讨论似有所不够,仍然处于凌乱状态。张小军副教授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写成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1919—1966)》一书开了一个好头。这一成果是作者在阅读整理大量的第一手文献、学术史料的基础上历时七年完成的,作者不但客观、系统、全面地梳理了这一历史阶段中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学术理论产生和传播的历史,而且进行了相当中肯的评价,体现了“以史为据、论从史出”的方法,对繁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提供了新的视角,丰富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

当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尚未引起全世界学界的充分关注,不断研究、探讨、总结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将会更好地为探索出中国的发展模式服务,有助于增强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逐步在全世界产生更大的影响。

张小军博士是我的学生,他一向刻苦钻研,勤奋治学。本书是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又历时七年修改而成,几年前我就曾读过。作者数年钻研、思考的结晶,也获得了国内学术界的肯定和认同,从而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出版资助。相信这一成果将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学术史研究新的起点,希望作者和所有有志于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史的学者,以此为契机,在这一领域获得更大成就。

适逢本书出版之际,应作者之约,简单写几句,以表达对小军博士学术有成的喜悦之情,同时也表达对本书出版的衷心祝贺。是为序。

孙国华

2016年2月28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