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糖尿病

95.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应进行哪些专业咨询
建议所有计划怀孕的糖尿病妇女进行一次专业的健康咨询,尤其是已经患有糖尿病和曾患过妊娠期糖尿病的女性。曾患妊娠期糖尿病者再次妊娠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是30%~50%。如果以往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目前已经产后1年以上,最好在计划怀孕前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或至少在妊娠早期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若血糖正常,孕26~28周再做评价。
孕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应了解妊娠可能对糖尿病带来的相关影响。计划怀孕的糖尿病女性应该到医院就诊,检查是否伴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及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疾病,如果需要应予治疗后再怀孕。已伴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糖尿病肾病)的女性,孕期病变可能加重,不但孕前必须进行检查治疗,并且在孕期检查时再次到医院就诊。
医生会对育龄女性考虑怀孕所禁忌的药物潜在的风险和受益进行解释。孕前患糖尿病应停用妊娠期禁忌的药物,糖尿病合并慢性高血压的育龄女性应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类药物。他汀类药物可引起胎儿先天畸形,可能与胆固醇合成减少影响胎儿发育有关,但孕期应用的相关临床病例很少,孕前应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