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等分点与测量点

1.等分点

【执行方式】

命令行:DIVIDE(快捷命令:DIV)。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点”→“定数等分”命令。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定数等分”按钮

【操作步骤】

        命令: DIVIDE↙
        选择要定数等分的对象:(选择要等分的实体)
        输入线段数目或 [块(B)]:(指定实体的等分数)

【选项说明】

(1)等分数目范围为2~32767。

(2)在等分点处,按当前点样式设置绘制出等分点。

(3)在第二提示行选择“块(B)”选项时,表示在等分点处插入指定的块。

2.测量点

【执行方式】

命令行:MEASURE(快捷命令:ME)。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点”→“定距等分”命令。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定距等分”按钮

【操作实践——绘制楼梯】

绘制如图4-38所示的楼梯。操作步骤如下:

图4-38 绘制楼梯

(1)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直线”按钮,绘制墙体与扶手,如图4-39所示。

图4-39 绘制墙体与扶手

(2)设置点样式。选择菜单栏中的“格式”→“点样式”命令,在打开的“点样式”对话框中选择“×”样式。

(3)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点”→“定数等分”命令,以左边扶手外面的线段为对象,数目为8进行等分,如图4-40所示。

图4-40 绘制等分点

(4)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直线”按钮,分别以等分点为起点,左边墙体上的点为终点绘制水平线段,如图4-41所示。

图4-41 绘制水平线

(5)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删除”按钮,删除绘制的点,如图4-42所示。

图4-42 删除点

(6)用相同方法绘制另一侧楼梯,结果如图4-38所示。

【选项说明】

(1)设置的起点一般是指定线的绘制起点。

(2)在第二提示行选择“块(B)”选项时,表示在测量点处插入指定的块。

(3)在等分点处,按当前点样式设置绘制测量点。

(4)最后一个测量段的长度不一定等于指定分段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