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时效与期间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时效的成立需要具备(  )。

A.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

B.该事实状态的持续达一定的期间

C.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和该事实状态的持续达一定的期间

D.该事实状态达一定的期间

【答案】C

【解析】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2.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时效分为(  )。

A.取得时效和除斥期间

B.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C.消灭时效和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

【答案】D

【解析】时效分为两种类型: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民法通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

3.下列不属于时效制度意义的是(   )。

A.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B.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C.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D.提高法律的办案质量,降低效率

【答案】D

【解析】实行时效制度,可以避免某些时代久远的案件因证据认定上的困难而久拖不决,从而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4.下列关于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民事立法中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

B.我国民事立法中对取得时效制度有所规定

C.时效属于任意性规定

D.当时效发生法律效果后,当事人不得放弃时效产生的利益

【答案】A

【解析】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民法通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为强制性规定,但是,当时效发生法律效果后,当事人放弃时效产生的利益,则是法律所允许的。

5.取得时效中的占有是一种(  )。

A.和平、公然的占有

B.隐蔽、和平的占有

C.暴力、公然的占有

D.暴力、隐蔽的占有

【答案】A

【解析】取得时效是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或为自己的利益,和平、公然占有他人财产或行使他人财产权利(又称准占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法律制度。

6.下列权利适用取得时效的是(   )

A.撤销权

B.解除权

C.以一次给付为标的的债权

D.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撤销权、解除权和以一次给付为标的的债权等属于一次行使即归于消灭的权利,而取得时效必须存在一定的事实状态,并且该事实状态还要持续达到一定的期间才可以适用,只有D项满足取得时效的成立要件。

7.不属于取得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

A.占有意思的改变

B.占有物遗失后,恢复占有

C.占有人承认权利人的权利

D.向占有人提出请求

【答案】B

【解析】占有物遗失后,占有人未恢复其占有,则取得实效中断;如果占有人根据占有物的物上请求权恢复其占有,则取得时效不中断。

8.占有人抛弃占有物,这将引起(   )。

A.取得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取得时效的中断

【答案】D

【解析】抛弃占有物是占有人的自行中止占有,属于取得时效的自然中断事由。

9.(  )是指不带隐蔽瑕疵的占有,即将对物的占有事实向社会公开。

A.自控占有

B.公然占有

C.自主占有

D.和平占有

【答案】B

【解析】对物的占有事实向社会公开的占有是一种公然占有。

10.在取得时效中,判定占有人是否善意及有无过失的时间标准是(   )。

A.占有开始之时

B.占有整个过程之中

C.真正权利人发现之时

D.法院等机构解决争议之时

【答案】A

【解析】占有人是否善意及有无过失,其判定的时间一般为占有开始之时,至于在占有持续的过程中,占有人是否仍然为善意且无过失,则不予考虑。

11.下列关于取得时效中断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其效力是对一切人发生

B.其效力是对特定人发生

C.在自然中断中,其效力是对一切人发生;在法定中断中,其效力是对特定人发生

D.在自然中断中,其效力是对特定人发生;在法定中断中,其效力是对一切人发生

【答案】C

【解析】取得时效的中断具有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效力,但其效力是对一切人发生还是只对特定人发生,则因中断事由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当中断是由于自然事由引起的,中断效力是绝对的,对一切人均有效力;当中断为法定事由引起的,中断效力是相对的,只在有关当事人间发生效力。

12.取得时效适用的物的范围必须是(   )。

A.占有人具有行为能力的物

B.可以流通的物

C.占有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和可以流通的物

D.占有人具有行为能力的物和可以流通的物

【答案】C

【解析】取得时效适用的物的范围必须是占有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和可以流通的物。占有人有权利能力的物,是指依法可以成为占有人权利客体的物,占有人无权利能力的物不能适用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占有人占有可流通物适用取得时效,如果占有禁止流通物则不能适用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

13.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该5年期间属于(   )。

A.除斥期间

B.取得时效期间

C.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D.失权期间

【答案】A

【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而且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

14.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5.下列情形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

A.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起诉

B.权利人死亡,继承人尚不知道

C.权利人的代理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D.被侵害权利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的

【答案】C

【解析】ABD三项均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C项属于权利人主张权利致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延长,由(   )决定。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事先的约定

C.当事人事后的协商

D.客观情况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7.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

A.实体权利

B.起诉权

C.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D.胜诉权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但是当事人并未丧失起诉权。

18.甲在乙商店购买一电热杯,因为电热杯漏电而使甲触电受伤后,花去医疗费4000元,为了确保法院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甲最晚应在(  )向法院提起诉讼。

A.买回电暖器之日起2年内

B.受伤之日起2年内

C.买回电暖器之日起1年内

D.受伤之日起1年内

【答案】B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9.1998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查访,于2016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A.1999年1月1日

B.2017年6月30日

C.2018年1月1日

D.2018年6月30日

【答案】B

【解析】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侵害时起算。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且“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1年的起算点为2016年6月30日,最后的截止日期就是2017年6月30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

20.诉讼时效一般只对(  )产生法律效力。

A.请求权

B.抗辩权

C.形成权

D.支配权

【答案】A

【解析】与形成权相对应的是除斥期间。

21.2014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000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000元,张某未给。2017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索要,张给了10000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000元,李拒绝,张起诉。法院应(   )。

A.判决李某归还张某10000元

B.驳回张某的起诉

C.调解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D.判决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理论上称之为自然债务。《民通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义务超过时效反悔的,不予支持。

22.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有(   )。

A.李某将其皮箱寄存在所住旅馆,但皮箱丢失

B.张某从王某处借用电冰箱一台,但拒不归还

C.买卖合同的买方拒绝付款

D.仓储合同中仓储物灭失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23.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

A.6个月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4.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不可抗力

B.起诉

C.申请仲裁

D.请求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5.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后果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6.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当事人约定的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或变更。

27.在我国法律中,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是(   )。

A.15年

B.20年

C.25年

D.30年

【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8.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2年

B.4年

C.6年

D.8年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29.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后,从中断时效的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期间(   )。

A.继续计算

B.届满

C.不再计算

D.重新计算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0.甲借给乙1万元人民币,约定2016年6月30日还款,但乙未按期还款。2013年12月31日甲的律师向乙发出律师函,要求乙还款。乙于2017年1月3日收到该律师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律师函对诉讼时效将产生的影响是(  )。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终止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延长

【答案】C

【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引起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一)起诉。(二)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张权利。这里是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提出要求,不限于直接向义务人提出,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亦可构成时效的中断。(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称承认或认诺。

31.诉讼时效期间从(  )时起计算。

A.权利被侵害

B.权利人主张权利

C.权利人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

D.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不仅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而且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人是谁。

32.下列请求权中,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不包括(   )。

A.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

B.除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以外的债权请求权

C.返还财产请求权

D.恢复原状请求权

【答案】A

【解析】一般认为只有请求权性质的民事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但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在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主要有债权请求权以及物上请求权中的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3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4.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消灭,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

B.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C.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

D.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

【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消灭请求法院依强制力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消灭。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

35.下列关于期间的起止点的叙述,错误的是(   )。

A.我国民法期间中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B.我国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内”、“届满”包括本数

C.期间的终点一律为最后一日的24时

D.以小时为单位,从规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36.下列不属于期限的种类的是(   )。

A.法定期限

B.约定期限

C.指定期限

D.补充期限

【答案】D

【解析】民法上所称的期限,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包括法定期限、约定期限和指定期限,补充期限并不属于期限的种类。

37.我国法律的期间计算方法采用的是(   )。

A.自然计算法

B.历法计算法

C.单独计算法

D.兼采自然计算法与历法计算法

【答案】D

【解析】期间的计算有自然计算法与历法计算法两种方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间计算方法兼采自然计算法与历法计算法。

38.民法上的期限分为(  )。

A.期日和期间

B.期点和期间

C.期段和期间

D.期点和期段

【答案】A

【解析】民法上所称的期限,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期限分为期日和期间。期日,是指不可分割的特定时间点。期间,是指由某一时间点到某一时间点的特定时间段。

39.历法计算法是以(  )为计算单位。

A.秒

B.分

C.时

D.日

【答案】D

【解析】自然计算法是以实际的精确时间计算,以时、分、秒为计算单位。历法计算法是以日为计算单位,按日历所定的年、月、日计算。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下列有关时效的法律性质的论述,正确的有(   )。

A.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B.时效制度具有强制性

C.当事人可以排除时效的适用

D.时效是事件

E.时效是法律行为

【答案】ABD

【解析】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不是行为。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意思表示约定排除时效的适用,或者改变时效的期间及其效力。

2.下列对于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说法正确的有(   )。

A.占有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B.无主物也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

C.占有的标的物须为他人之物

D.须经过一定的期间

E.占有人只要主观上善意即可

【答案】ACD

【解析】自己所有的物或无主物不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占有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

3.不能适用取得时效的有(  )。

A.人格权与身份权

B.依法律规定不得适用时效取得的权利

C.变更权与诉讼权

D.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专属财产权

E.以主权利为前提的从权利

【答案】ABDE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一般认为下列权利不适用取得时效:人格权与身份权;依法律规定不得适用时效取得的权利;因一次行使即归于消灭的权利;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专属财产权;以主权利为前提的从权利。

4.下列关于取得时效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关系

B.有利于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C.有利于保持财产关系的动态性

D.有利于法院解决纠纷

E.有利于使得物尽其用

【答案】ABDE

【解析】取得时效制度的意义主要有:取得时效制度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关系;取得时效制度有利于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发挥财产的社会经济效益,使得物尽其用;取得时效制度有利于法院解决纠纷。取得时效的意义在于消除财产的不确定状态,而非保持财产的动态性。

5.下列属于取得时效的自然中断事由的是(   )

A.权利人起诉

B.占有人承认权利人的权利

C.占有性质变更

D.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

E.占有意思改变

【答案】CDE

【解析】取得时效的中断按中断事由的不同分为自然中断与法定中断。自然中断的事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占有意思改变;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占有被他人侵害或占有物遗失而未能依法回复其占有;占有性质变更。

6.2016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7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E.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7年5月8日届满

【答案】AD

【解析】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予以赔偿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本来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但是本题中,权利人王某于“6月10日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的行为属于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应当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7.下面所列法条的规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

A.《著作权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B.《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C.《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60日内提出。”

D.《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答案】ABCD

【解析】诉讼时效亦称消灭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归于消灭的时效。

8.关于除斥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由法律直接规定

B.法定期间经过实体权利消灭

C.为不变期间

D.不得中止、中断,但法院可酌情予以延长

E.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

【答案】ABC

【解析】除斥期间,又称权利预订存续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订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订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9.中断可适用于(  )。

A.最长诉讼时效

B.普通诉讼时效

C.特别诉讼时效

D.除斥期间

E.所有的诉讼时效

【答案】B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只适用于普通时效和特别时效,不适用于最长时效。

10.下列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有(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B.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C.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D.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E.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答案】ABD

【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C项属于权利最长保护期限,E项属于诉讼时效期间。

11.依照《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于(  )。

A.诉讼时效期间

B.除斥期间

C.可变期间

D.不可变期间

E.取得实效期间

【答案】BD

【解析】《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2.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一般是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外在情况

B.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一般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

C.中断事由发生之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起算

D.不可抗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E.起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答案】ABD

【解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出自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决定的事实;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所能够左右的事实;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为总的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律效果是在中断事由发生之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起算。

13.下列选项中,(  )不适用诉讼时效。

A.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权

B.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债权请求权

C.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

D.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

E.恢复原状请求权

【答案】ABCD

【解析】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主要有: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债权请求权;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赡养费、解除收养关系等请求权;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非金钱性质的保护人身权的请求权等。

14.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延长,说法正确的有(   )。

A.延长之事由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B.是否延长根据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加以确定

C.延长在诉讼时效中应为例外

D.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尽量采用延长制度

E.我国法律中名义规定诉讼时效的延长制度

【答案】B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法律赋予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对权利人的权利给予保护的一种专属权力,属于司法裁量权的范畴。但司法机关应严格掌握延长时效的条件,否则就失去了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

15.下列说法中,关于期间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

A.以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B.以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从开始的当天开始算入

C.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年的第一天起算的,一年按365天计算

D.以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E.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的第一天起算的,一个月按31天计算

【答案】ACD

【解析】以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的第一天算起的,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一年按365天计算。

16.下列属于期限的确定的有(  )。

A.规定日历上的某一确定时间点

B.规定一定的时间段

C.规定某一可能发生的特定事件的发生时刻

D.规定以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时间为准

E.合理推定的期限

【答案】ABDE

【解析】期限的确定方法包括以下几种:规定日历上的某一确定时间点;规定一定的时间段;规定某一必然发生的特定事件的发生时刻;规定以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时间为准;合理推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