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教学设计

1.1 考点精讲

一、音乐课程内容

1.音乐鉴赏

(1)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2)能够认识和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3)欣赏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和中外作曲家创作的优秀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4)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能对社会音乐生活现象作出评价。

(5)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能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2.歌唱

(1)欣赏优秀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

(2)学习歌唱基本技能,使歌声具有艺术表现力。

(3)参与合唱,对指挥动作做出敏锐反应。

(4)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表演独唱或重唱。

3.演奏

(1)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

(2)学习演奏某种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3)参与合奏,能按总谱的要求排练,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反应。

(4)在独奏或重奏中,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进行演奏。

4.创作

(1)学习基本的作曲常识,尝试为歌词谱曲。

(2)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能够用简谱或五线谱比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3)能为旋律配置简易和声,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4)在电脑上尝试运用数字音序和数字音频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

5.音乐与舞蹈

(1)舞蹈常识

舞蹈起源与发展、体裁与舞种、表演形式以及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2)舞蹈鉴赏

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

(3)舞蹈表演

舞蹈的基本动作及组合,舞蹈或舞剧片段,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

(4)舞蹈创编

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合适的音乐;根据音乐来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6.音乐与戏剧表演

(1)戏剧常识

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2)戏剧鉴赏

中国戏剧、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和影视配乐。

(3)戏剧表演

配乐朗诵、配乐小品、小型音乐剧或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4)戏剧创编

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

二、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

1.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理念

(1)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

高中音乐教学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音乐审美教育应鲜明地体现和贯穿在整个音乐教学的内容中。

(2)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立意美与情境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

音韵美、曲调美是指教材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因为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百听不烦,百唱不厌。

除了旋律的优美和动听外,良好、洗练的音乐编配也很重要。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融入对音乐作品的分析、处理之中,这样才会产生良好的音乐教学心境。

2.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原则

(1)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打破“学科中心”、“教师中心”的传统观念,紧密围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来进行。

(2)在选择音乐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从学生的心理需要出发,密切结合学生的音乐兴趣和音乐需求,增强音乐教学内容的亲和力与人文性。

3.体现音乐文化多样性的特点

(1)高中音乐教学内容既强调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弘扬,又重视对世界优秀音乐文化的了解;

(2)既强调对音乐经典的掌握,又重视对充满时代感的现代音乐的学习;

(3)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4)加强音乐学科不同领域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注重与其他姊妹艺术之间的相互联系;

(5)涵盖相关学科内容,加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渗透与融合,促进课程综合化的发展。

三、音乐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人的成长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引导人健康向上、乐观积极的精神基石。

(1)情感

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

(2)态度

在表现为学习追求、学习责任的同时,更表现在对生活的乐趣、进取、向上的态度;

(3)价值观

既反映在个人价值方面,同时更反映在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自然价值的统一。

2.过程与方法目标

(1)体验

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

(2)比较

是音乐教学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在教学过程中将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或是将题材相同而体裁不同、体裁相同而形式不同、形式相同而风格不同的音乐内容进行比较,以利于学生形成对音乐的深刻印象。

(3)探究

既是一种课程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探究是指教师不将现成结论告诉学生,而由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分析交流、发现与探索问题并获得结论的过程。

(4)合作

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

3.知识与技能目标

(1)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特别是还包括音乐创作和音乐历史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方面的知识。

(2)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也不只是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唱歌技术层面,更为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歌唱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

(3)在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式上,也需作根本的改变。应把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放在丰富的、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同情感、态度、兴趣、智慧等因素紧密结合,通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等方式和过程来得以完成。

4.音乐教学目标的表述要求

(1)目标要明确、简洁,指向清晰

教学目标与课程目标的区别

a.音乐教学目标在具体表述上不同于音乐课程目标。音乐课程目标是从宏观的角度,规定某一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

b.音乐教学目标则是从微观的角度,预计某一时段、某一环节音乐教学所要获得的结果,是学生在音乐教师指导下,其音乐学习活动具体的行为变化表现。

教学目标设定的常见误区

由于受传统教学大纲的影响,一些音乐教师往往把“课程目标”或“教学目的”当做教学目标来对待,把教学目标表述得非常宽泛、笼统。

教学目标的要求

正确的音乐教学目标表述应明确、具体和简洁,主要涵盖本课时学习的具体内容、方法、过程及要达到的程度和水平。

(2)目标要涵盖三个维度

教学目标由单向变成多维是音乐新课程同传统音乐课程在目标上的另一个重要区别。以往音乐教学目标缺乏“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过程与方法”维度不清晰,主要突出了“知识与技能”维度。

(3)目标要合理确定程度

合理确定程度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生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目标程度必须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最低线,如果制定的教学目标不是最基本、最普通的要求,是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的标准,音乐教学就会有悖于音乐课程理念。

(4)正确使用目标的行为动词

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教师角色、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即课堂教学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四、音乐教学重点与难点

1.音乐教学难点的确定

(1)确定教学难点的注意事项

音乐教学难点是根据音乐教材的特点和学生学习音乐的认知规律决定的。确定音乐教学难点也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重视对学生学习心理的分析,重视学习障碍的表现与成因。

分析音乐教学难点时,不能只注意产生困难的知识点本身,还要看到准备知识的掌握情况。难点的形成很多与相关的准备知识不足有关。

(2)确定教学难点最主要的因素

了解学情是音乐教师正确确定教学难点的首要因素,了解学生音乐学习的积累和知识技能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学生学习音乐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才能够结合教材找出难点。

2.突破和化解教学难点的方法

(1)分散难点是解决教学疑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要有预设,在备课中发现可能出现的难点并进行必要的准备;

要在课堂教学动态生成中随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要从合适的角度切入,采用模仿、对比等方法,化繁为简,化难为易。

(2)可利用多媒体教学,突破教学难点

中学生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对抽象的音乐表现形式比较难理解。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图像处理的高超能力,对音乐内容进行分类讲解,使其变抽象为具体、变静态为动态,化枯燥为生动,大大降低了学习难度,使教学难点得以顺利突破。

五、音乐教学原则

1.音乐性原则

音乐性原则也称音乐为本的原则,是指在音乐教学中自始至终应将音乐置于音乐教育的本来(中心)位置或其职能位置。

(1)音乐性原则是音乐教学的根本原则。

(2)音乐教育之所以要以音乐为本,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利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音乐教育的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

(1)音乐教师首先应以自己的情感去拨动学生的情感,使之产生共鸣,激发情感动力。

(2)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

3.体验性原则

体验性是音乐学习的突出特点之一。音乐创作、表现和鉴赏都离不开人的亲身参与和体验。音乐教学的过程应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

(1)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语言尽量要少。

(2)要关注、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3)良好的音乐教学过程应体现为各种有利于学生参与的音乐活动,同时将相关的音乐文化知识融进音乐活动之中。

4.形象性原则

形象性教学原则,就是在音乐教学中用具体的音乐形态来促进学生对音乐理论、概念的思维。

(1)形象性是音乐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由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语言所创造的音乐形象,具有声态、情态、形态、动态等一系列形象化特征。

(2)在音乐教学中贯彻形象性原则,以美引真,尤其是在音乐知识、识读乐谱等教学中,变抽象、枯燥的概念为生动有趣的形象,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5.愉悦性原则

音乐能够给人以愉悦,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美感。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其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前提,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

(1)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会给学生带来极大的乐趣,会使他们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2)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师生都处于一种愉快的状态,都获得美感满足,都感到意趣盎然。

(3)音乐教学过程中,师生间存在情感共鸣,教师利用艺术的魅力吸引、感染学生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并富有创造性地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参与音乐活动。

6.创造性原则

音乐教育是最富有创造性的一种教育形式。一切音乐实践活动从创作、表演到欣赏,都离不开创造性思维活动。音乐创作是创造,音乐表演是二度创造,欣赏是三度创造。

(1)中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2)教师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如用为指定的音符编配各种节奏,为曲谱填词,为歌词谱曲等形式引发学生的创造潜能。

(3)音乐创造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内心听觉,启发学生想象自己的创造效果,先描述,再与实际音响对照,如此反复练习,使学生的内心听觉与创造能力同时得到发展。

六、音乐教学方法

1.新课程视角下的音乐教学法

(1)体验法

体验法的内涵

体验法是新课程视角下最基本、最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它强调学习者全身心参与,在音乐学习过程中要动脑、动眼、动耳、动嘴、动手。

体验法的教学要求

a.重视学生的直接经验,视学生的个人知识、经验、生活世界为重要的教学资源;

b.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鼓励学生自我意识与创新精神。

c.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强调参与、强调探究、强调实践,融学生个人感受、见解、体验于教学之中。

(2)比较法

比较法的内涵

比较法是是在教学过程中将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或是将题材相同而体裁不同、体裁相同而形式不同、形式相同而风格不同等等音乐内容进行比较,以利于学生形成对音乐的深刻印象。

比较法的意义

运用比较的方法,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注意力,并且有利于学生音乐思维的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与评价音乐能力的提高。

(3)探究法

探究法的内涵

探究法是指教师不将现成结论告诉学生,而由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收集音乐资料、调查研究、分析交流、发现与探索音乐问题并获得结论的过程。

探究法的教学要求

a.重视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

b.重视实际操作与处理信息,使学生保持学习的兴趣,丰富音乐体验,增进独立思考的能力,有利于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养成尊重事实的科学态度。

(4)合作法

合作法的内涵

合作法是指音乐教学中以异质小组为基本形式,充分利用学生之间的互助来促进音乐学习,并以团队成绩为评价标准,达成和实现共同的音乐教学目标。

合作法的特点

a.学习者之间相互支撑和配合,积极承担共同任务中的个人责任;

b.融游戏、竞赛因素于教学,增加音乐学习的趣味性;

c.通过小组间的竞争,促进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团队精神。

2.按教学内容分类的音乐教学法

(1)鉴赏教学法

聆听法

音乐是听觉艺术,聆听是鉴赏教学中最基本的方法。鉴赏教学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听,包括初听、复听,整体听、分段听等。

想象与联想法

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是一种不具象的艺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学生对音乐的感受、体验与理解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

唱奏音乐主题法

音乐主题是音乐作品的灵魂,记住了主题便不会忘记聆听过的音乐作品,欣赏中唱奏和熟记音乐主题会形成音乐积累和经验。

其他辅助鉴赏的方法

a.利用乐谱与音响对照鉴赏,利用教具进行直观的鉴赏,利用视听媒体进行声像结合的鉴赏等。

b.还可以利用节奏、律动、表演等形式来配合对音乐音响的感受与鉴赏,利用线条、色彩、图画、诗歌、散文来表达对音乐音响的体验和理解。

(2)歌唱教学法

听唱法

在歌唱教学中,学生在逐句聆听范唱、范奏的基础上进行逐句模仿的方法称为听唱法。

听唱法一般有三种形式:

a.教师范唱,学生模唱;

b.教师以乐器范奏,学生模唱;

c.学生通过聆听他人(光盘、磁带等)的演唱进行模唱。

视唱法

a.在歌唱教学中,学生依据乐谱通过视唱学习歌曲的方法称为视唱法。

b.视唱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先视唱歌谱,后视唱歌词;另一种是直接视谱唱词。

(3)器乐教学法

课堂乐器法

课堂乐器法是指适用于音乐课堂教学的某些乐器的演奏方法。

课堂乐器的共同特点是构造简单,易于演奏,比较容易获得良好的音准和音色,适合学生学习。

演奏教学法

a.培养学生乐于参加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b.要降低演奏技术难度,增强艺术体验,重视合奏教学,使学生了解声部知识,明确自己所承担声部的责任,逐步养成合奏能力与群体意识。

(4)创作教学法

音响探索法

a.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声音材料模仿或表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声音;

b.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声音材料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c.利用声音材料自制简易乐器。

即兴编创法

创编表演动作、音乐故事、游戏,创编歌词、节奏或旋律短句。

创作实践法

创作实践是运用各种资源和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实践练习并获得相应成果的方法。

3.按教学方式分类的音乐教学法

(1)情境法

情境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为学生创设一种生动、具体、形象的学习情境,使之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引发学生相应的情感态度来促进音乐学习的教学方法。

(2)游戏法

游戏法是将音乐学习融入到游戏当中,通过游戏的形式将所学知识加以表现、将所学技能加以练习的一种教学方法。

(3)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通过播放音响、声像、呈示直观教具或由本人演唱演奏进行示范,让学生获得对音乐的感性认识并引起学生相应模仿行为的教学方法,也称为示范教学法。

(4)练习法

练习法是教师指导学生依据一定的音乐目标,运用反复操作和演练的方式学会和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法。运用练习法,应注意方法的多样化,保持学生对练习的新鲜感,避免枯燥、机械训练。

(5)谈话法

谈话法是运用语言方式导入、展开、调控教学的方法。

谈话法是一种教学语言艺术,体现出清晰、规范、亲切、生动、充满感情色彩和富于启发性、感染力等特点。

一般包括三种形式:

a.教师谈话,包括教学情境描述、教学内容导入、活动环节连接等方面的语言;

b.师生之间的问答、对话,包括教师的引导、启发、提问和学生的思考、交流、回答;

c.讨论,包括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研讨、辩论。

(6)讲授法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语言以描述、说明、解释等方式向学生传递音乐知识的教学方法。

形式:

a.讲述:是教师向学生对某个音乐内容以叙述或描绘的方式进行教学;

b.讲解:是教师对某个音乐概念、原理运用说明、解释、论证等方式进行的教学;

c.讲评:是教师针对某一音乐现象和事物所进行的评论和分析。

4.国外音乐教学法

(1)奥尔夫教学法

奥尔夫简介

卡尔·奥尔夫是德国著名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他所创建的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一。

奥尔夫教学法的主要内容

a.引导创作法

教师在教学中向学生提供一些元素性材料,如最基本的节奏、动作方式、结构组成方式等,学生通过范例和教师的启发,在集体创作过程中进行音乐学习。

b.声势节奏法

用拍手、拍腿、跺脚、捻指等身体动作发出不同的声音和音色,引导学生去探索、感受音高、音色等方面的差异。

c.打击乐器法

奥尔夫体系采用多种特制的、有固定音高能奏旋律的或无固定音高仅起节奏作用和音色作用的打击乐器进行教学。

(2)柯达伊教学法

柯达伊简介

柯达伊·佐尔丹是匈牙利著名作曲家、民族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他创立的柯达伊教学法不仅是匈牙利音乐教育的基础,而且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音乐教学方法之一。

柯达伊教学法的主要内容

a.首调唱名法

柯达伊首调唱名法按儿童自然的认知规律,采用五声音阶教学序列。

b.节奏读法

节奏读法的读音采用象声词的形式,使各种时值的节奏都有一个相对应的音响。

c.柯尔文手势法

柯达伊教学法中巧妙地将约翰·柯尔文手势运用于柯达伊教学体系之中。

(3)达尔克罗兹教学法

达尔克罗兹简介

爱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是瑞士著名的音乐家和教育家。他提出了关于“体态律动”的学说,并在这一学说的基础上建立了音乐教育体系。

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的主要内容

a.动作的入门

训练学生的动作,是体态律动教学的基础。如:拍手、走、跑、跳、摇摆、列队行进等自然动作,通过配乐,使学生感到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等特点。

b.大脑与身体的协作

发展大脑与身体间的协作是体态律动学训练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通过学生自由行走听到约定信号后作出约定反应,学生随教师弹奏的音乐节奏行走并随弹奏的变化而相应变化,学生运用动作幅度的大小表现不同时值的音符等。

c.节奏的训练

节奏的训练贯穿于体态律动教学之中,通过日常生活、自然界声音、游戏、歌唱和音乐等产生节奏概念。

d.听力的训练。对各种信号的反应来自听力,因此练耳是重要的环节,它和动作结合在一起进行。

(二)音乐教学设计中教学方法的选择

1.根据教学对象选择教学方法

(1)高一学生身心发展处于一个重要的变化阶段,也是形成良好音乐学习习惯的关键期。因此,适宜选择多种教学方式,如体验、比较、探究、合作方法的合用等。

(2)高二年级的学生,知识结构相对完整,有较好的想象力和判断力,那么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可多考虑体验、探究、交流和研讨等。

2.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

(1)同类体裁构成的音乐教学内容,适宜采取比较的方法进行教学,通过比较而获得鲜明的印象;

(2)特殊的、不常见的体裁构成的音乐教学内容,则更适宜探究的方法,由于学生面对的是一个未知的音乐课题,探究法会激起学生强烈地求知欲望。

3.根据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

(1)比如音乐课《又见茉莉花》的教学目标是:“聆听不同体裁、风格和表演形式的《茉莉花》,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与形态,了解民歌曲式结构、演唱形式等知识。”就适宜采用体验法和比较法进行教学;

(2)又如音乐课《爵士乐》的教学目标是:“能够自主收集整理有关爵士音乐文化的资料(文字、音响),在课堂上进行展示与交流,共同探讨爵士音乐的风格特点,并了解其相关文化及艺术价值”,则适宜采用合作法和探究法进行教学。

4.根据教师特长选择教学方法

每个音乐教师都具有自身的特长。在总体符合教学对象、内容、目标的前提下,在教学方法选择上体现和突出教师之所长,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