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目的论

3.1 复习笔记

一、教育目的的系统和层次

教育目的是学校中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指导和制约着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

1我国学校教育的总目的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这是我国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的。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重新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1年6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普通教育目的的组成部分

(1)德育的目的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我国教育学中,一般认为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三个方面,其基本目的有:

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形成正确的政治观点和科学的世界观;

使学生树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的远大理想;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友爱、互助的风尚;

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培养他们文明、诚实、谦虚、热情、民主的作风;

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劳动习惯;

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坚持真理、勇于探索和创造、不断追求新知的精神;

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认真刻苦的学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

(2)智育的目的

智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般能力。它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技术和社会文化的基础知识;

掌握获取知识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和技能技巧;

培养学生观察、记忆、想像、思维、表达和搜集、整理数据资料的基本能力;

培养学生学习、实验、制作、调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发展学生在学习和其他活动中的动机、兴趣、情感、态度和意志。

(3)体育的目的

引导学生掌握体育运动和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健康的体魄,培养坚持锻炼和保持卫生的良好习惯。

(4)美育的目的

使学生掌握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鉴赏美、创造美的基本能力,养成美的情操、言行和维护美的习惯。

(5)劳动技术教育的目的

使学生了解社会生产的一般过程和原理;掌握基本的生产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

了解常用生产工具和机械装置的性质、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使用、操作和维修技术;

培养学生既动脑,又动手,把科学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劳动中的能力;

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就业准备,树立敬业思想和职业道德。

3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

(1)教育的总目的是国家为整个学校系统制定的,对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教学活动都有指导和制约作用。

(2)在教育总目的的指导下,各级各类教育又须确定更为具体的培养目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又进一步划分为分阶段、分专业(或行业)的培养目标系列。

(3)在教学活动中,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落实需要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教学目标。因此,教学目标就是进一步具体化了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二、教学目标的分类

1几种不同的分类方式

(1)我国部分学者的分类

我国教学论对教学目标的阐述一般是在“教学任务”的标题下进行的。如华中师大等五院校合作编写的《教育学》提出教学任务包括三方面:

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即所谓的“双基”;

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或能力、智力)和体力;

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这三个方面的教学任务也就是对教学目标所作的初步分类。

(2)苏联多数教育家的分类

1983年,在巴班斯基主编的《教育学》中把教学目标分为三类:教养目标、教育目标和发展目标。这一分类也反映了苏联多数教育家的思想。

(3)布卢姆及其学生的教育目标分类

认知目标,包括知识、理解、运用、分析、综合、评价。

第一,知识。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记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记忆,如记忆名词、事实、基本观念、原则等。

第二,领会。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它有转换、解释、推断三种形式。

第三,运用。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第四,分析。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它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

第五,综合。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第六,评价。指对材料(如论文、观点、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它包括对材料的内在标准或外在的标准进行价值判断。

情感目标,包括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念、组织价值体系、形成价值情绪。

第一,接受。指学习者愿意注意某特定的现象或刺激。学习结果包括从意识到某事物存在的简单注意到选择性注意,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第二,反应。指学习者主动参与,积极反应,表示出较高的兴趣。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愿意反应和满意的反应。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

第三,价值评价。指学习者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现象、行为或事物进行评判。它包括接受或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为某种价值标准做出奉献。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所涉及的行为表现出一致性和稳定性,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类似。

第四,组织价值体系。指学习者在遇到多种价值观念呈现的复杂情境时,将价值观组织成一个体系,对各种价值观加以比较,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接受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观,形成个人的价值观体系,

第五,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指学习者通过对价值观体系的组织,逐渐形成个人的品性。各种价值被置于一个内在和谐的构架之中,并形成一定的体系。个人言行受该价值体系的支配;观念、信仰和态度等融为一体,最终的表现是个人世界观的形成。

技能目标,包括感知、准备、有指导的反应、机械动作、复杂的外显反应、适应和创新。

第一,感知。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

第二,准备。指对固定动作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绪准备。感知是其先决条件。

第三,有指导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通过教师评价或一套适当的标准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第四,机械动作。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第五,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操作。操作的熟练性以精确、迅速、连贯协调和轻松稳定为指标。

第六,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习者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的设施或满足具体情境的需要。

第七,创新。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要有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才能进行创新。

这个分类主要体现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一书中,布卢姆本人提出了认知目标的分类,情感目标和技能目标的分类分别是由克莱斯沃尔和辛普森提出来的。对布卢姆等人的教育目标分类的评价主要有:

贡献

第一,为教育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个启发性的概念框架。

第二,创造性地处理了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关系。教育目标分类学应以心理学为基础,同时,还应超越既有的心理学理论,提出与自己的分类学假设相适应的更具有整合性的心理学观点。

缺陷

第一,把完整统一的教学目标割裂成琐细的单元,忽视了认知、情感和技能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二,只重视外显的、可直接观察的行为目标,忽略了行为目标背后的意识活动;

第三,情感目标难以用行为变化来说明。

(4)加涅的分类

在《学习的条件》一书中,加涅认为教学目标就是形成学生的五种能力,具体包括:

智力技能:鉴别作用、获得具体概念、为概念下定义、掌握规则和高级规则。

认知策略:编码的策略、记忆探求的策略、检索的策略和思考的策略等。

言语信息:又可以区分为“事实”、“名称”、“原则”和“概括”。

运动技能:是动作技能的学习,获得平稳而流畅、精确而适时的操作能力。

态度:情感因素、认知因素和行为后果。

(5)奥苏贝尔的分类

奥苏贝尔把有意义的言语学习区分为三种类型:代表学习(主要指词汇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每一种学习都有自己预期的学习后果,即教学目标。其划分学习类型的标准是把学习按照“有意义学习——机械学习”和“发现学习——接受学习”这样两个维度来区分,并指出无论是“发现学习”还是“接受学习”,都有机械的一面和有意义的一面,不应该用这一种排斥那一种。

2教学目标分类的着眼点

(1)几种教学目标分类的着眼点

我国和苏联教育目标分类的着眼点主要从社会对受教育者提出的客观需要出发,而美国则更多地从学生自身的需要入手,从而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分类理论。

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的着眼点

美国学者分析教学目标的着眼点则完全不同。他们没有统一的学校教育总目的,对教学目标的分析一般从学习进程的因果关系出发,“推测”或“设想”学习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这正是布卢姆和加涅等人进行教学目标分类的基本思路。

布卢姆把认知目标划分为知识、理解、运用、分析、综合、评价六大类。他是按照认知目标的层次来划分的:掌握知识是最低层次的认知目标,评价知识则是最高层次的认知目标。每一个层次又按同样的原则来划分。

克莱斯沃尔划分教学目标的着眼点

美国学者克莱斯沃尔划分教学目标的着眼点是抽象水平的高低:最抽象水平的目标、较具体水平的目标和操作水平的目标。

(2)教学目标分类着眼点的确定

对教学目标进行分类应当作多角度的考察,这样有利于全面、完整和系统地认识我国学校的教学目标。在对教学的一般目标进行分类时,主要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教育目标的组成部分,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简称为德智体美劳;

通过教育教学所要形成的学生个性心理要素,包括知识、智能、价值、情意和行为;

各部分和各要素的发展水平。

3普通中小学的基本教学目标概述

(1)普通中小学基本教学目标的内容

当前,我国普通中小学的基本教学目标集中地反映在国家教育委员会于l986年10月颁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中。在这个《教学计划》中,规定了我国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分学科教学目标。

培养目标

a.小学阶段的目标

第一,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

第二,具有阅读、表达、计算的基本能力,学到一些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观察、思考和动手的能力。

第三,具有健康的身体、爱美的情趣、良好的卫生习惯、劳动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b.初中阶段的目标

第一,要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中国共产党,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责任感,培养学生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的文明习惯,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分辨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第二,要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培养必需的基本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探求新知的精神,初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发展独立思考和动手的能力,

第三,要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审美能力,要有高尚的情操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第四,要使学生具有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或职业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001年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原有的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等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构建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的课程体系涵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其中明确提出了课程改革的目标。

分学科教学目标

分学科教学目标也分为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各个阶段根据学科的不同提出了不同学科的教学目标。

(2)我国普通中小学的基本教学目标的特点

在教育目的的指导下,各级学校构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教学目标系统。这个目标系统分为教育目的、学校教学目标、学科目标、课程单元目标、课时目标五个层次。这样分类有利于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

学科目标之间具有连续性和递阶性。所谓连续性是指前后目标之间的联系,前一个目标是实现后一个目标的基础,后一个目标是前一个目标的继续。所谓递阶性是指各项目标的实现,都要遵循从易到难,从简到繁,一级一级向上发展,形成纵向发展结构。

在学科目标内部,各个分项目标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系统。每门学科的教学目标,一般来说包括实质性目标、教育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实质性目标是指通过这门学科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技巧。教育性目标是指每门学科的教学都要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发展性目标是指通过这门学科的教学要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这三项目标,是在统一的教学过程中完成的。

各个教学目标之间不仅有纵向联系,而且有横向联系。各个教学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课堂教学中教学目标的设立

1教学目标的作用与确定

(1)教学目标的作用

目标的指向作用

目标的指向作用是通过影响人的注意实现的。有了明确的目标,人在活动中就会把注意集中在与目标有关的事情上,尽量排除无关刺激的干扰。在教学活动中,教学活动的效果与教学目标的指向作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教师在教学开始时就应向学生提出明确的目标。

目标的激励作用

教学目标的激励作用和指向作用是紧密相连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要力求与学生的内部需要相一致,难度要适中,从而激发学生的动机,引起学生的兴趣,转化为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动力。这就要求教师要在研究学生的一般特征以及个别差异上下功夫。

目标的标准作用

教学目标是衡量教学效果的尺度。在教学效果的检测和评价中,教学检测就是以既定的教学目标为标准,用可靠的数据显示教学效果是否达到或在何种程度上达到了既定的教学目标。教学评价则是根据检测结果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看教学目标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确定教学目标的要求

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相结合

在课堂教学中,要以一般目标为指导,确定更为具体的教学目标。直接组织教学活动的教师更需要根据自己所面临的实际情况确定更为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的各项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应当呈现出互相联系、互相支持、互为因果的关系。

集体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

集体目标是对特定学生集体的共同要求,是全体学生都应当达到的最基本的目标,它必须是全面的。个人目标则是在集体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的原有基础、志趣、能力倾向和发展方向确定的适合学生个人特点的目标。但在个人目标达成的过程中,还必须全面达到最基本的集体目标,否则就等于没有完成普通基础教育的任务。即集体目标和个人目标是统一的。

难度适中

无论是一般目标还是具体目标,集体目标还是个人目标,都要难度适中。这就要求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在研究学生上下功夫,从本校、本班级的实际出发,从每个学生的实际出发。

便于检测

教学目标必须具体、明确,才能便于检测,从而发挥标准作用。

2教学目标的陈述

总的要求是目标的表述应尽量作业化,即说明学生在什么条件下会“做”什么,才算达到了某项教学目标。

(1)认知类教学目标的表述

认知类教学目标包括两个方面,即获得知识和发展智力。明确、具体和作业化的认知目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限定:

知识类型;

知识掌握水平;

智力操作方式;

智力活动水平。

(2)技能类教学目标的表述

技能目标的表述主要从三个维度上加以限定:

技能要领;

技能动作;

熟练水平。

还可以视具体情况对作业的条件、速度和质量要求作出规定。

(3)情意类教学目标的表述

情意类目标指的是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积极情绪、兴趣、态度、动机和意志的目标。它与价值观念的形成和发展紧密相关。情意目标和价值观的培养,很难像认知目标和技能目标那样做到作业化,但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却可以包含这些因素,另外,要求学生多做应用性作业,使他们有机会把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运用于生活实际中,也有助于情意目标和价值观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