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目前这一卷,即《天下时代》,背离了我曾经在《秩序与历史》第一卷前言中为它设定的计划。因此,我将回顾该计划,并指出这一背离的性质与原因。

那篇前言的第一句话表达了这项研究在其规划的六卷中遵循的原则:“历史的秩序来自秩序的历史。”历史被视为一个对存在的秩序(人通过其生存参与其中)获得分化程度不断提升的洞见的过程。如果将人在社会中的生存的主要类型,以及与之相应的对秩序的各种符号化表达symbolism也译为“符号体系”。鉴于“体系”一词在中文中往往令人想到系统化、逻辑严密、结论明确等含义,而沃格林所说的由不同社会用来表达各自对实在的经验的symbolism,往往并不具有上述特点。在沃格林看来,不仅神话、传说等“前科学”或“前哲学”的symbolism缺乏“体系”一词在中文中通常包含的那些含义,而且古典意义上的哲学(作为对自身无知的认识和对智慧的追求)也不是结构严密、结论明确的“体系”;只是到了现代思想家那里,其中尤以黑格尔为典型,对“理论体系”的“建构”才成为思想致力的重点[参见本卷有关“体系”(system)的诸多论述,以及Eric Voegelin,“Reason:The Classic Experience”, in Anamnesis, 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1990]。基于以上理解,本卷将symbolism译为“符号化表达”。——译注,按照它们的历史先后顺序加以呈现,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可被辨识出的那种秩序,其中包括对不断提升的分化的偏离与倒退,就将涌现。

随后,根据这一原则表述,我列举了该研究将要涵盖的秩序类型。它们是:

(1)古代近东各帝国组织,及其宇宙论神话形式下的生存;

(2)由摩西和被选民族诸先知所发展出的,启示形式下的在历史中的生存;

(3)城邦和希腊神话,以及作为秩序的符号化表达的哲学的发展;

(4)亚历山大之后的各个多元文化帝国,以及基督教的出现;

(5)现代民族国家,以及作为秩序的符号形式的现代灵知主义的出现。

在执行该研究计划时,第一卷《以色列与启示》、第二卷《城邦的世界》以及第三卷《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探讨了所列类型中的前三种;其余两种类型则在后续卷次加以探讨:第四卷《帝国与基督教》、第五卷《新教诸世纪》以及第六卷《西方文明的危机》。

该研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随着后续各卷工作的进展,由各种历史性的秩序及其符号中涌现的结构比我预想的更加复杂。它们确实非常难以掌控,以至于原计划的各卷无法容纳逐渐累积起来的分析成果。并不是说该研究的原则全都错了;恰恰相反,困难正是在认真运用该原则时由资料这一方造成的。首先,随着我掌握更多的资料,原先关于五种秩序与符号化类型的列表变得殊为可叹地狭隘;然后,当这项研究必须依靠的经验基础得到扩展,以便与各种历史科学的状态保持一致时,手稿就膨胀到可轻易再出六卷的地步。这种状况相当尴尬。不过,令该研究计划终止的终极原因是,无法根据任何一种时间顺序(该顺序要能使实际发现的各种结构从被视为一个“过程”的历史中涌现)来对那些经验类型加以排列。当然,原先构想的研究计划并非全错。确实有划时代的分化事件,即“在存在中的飞跃”,它们产生了关于“之前与之后”的意识,并在各自的社会中激发出关于某种历史“过程”的符号化表达,而这种过程的意义是由飞跃事件所塑造的。关于某种新洞见(它洞察关于生存的真理)的各种经验,以及与此相伴而来的关于上述飞跃事件(它开创历史新纪元)的意识,都是相当真实的。确实有在时间中的进展,即关于实在的经验由紧凑到分化;与此相应,对存在的秩序所进行的各种符号化也由紧凑到分化。就这条意义路线而言(它是由处于历史所走过的时间中的各项分化事件所勾勒出的),该研究计划有着坚实内核;基于相同理由,前三卷的分析在各自领域内依然有效。然而,原先的构想不可行,因为它未能充分考虑到那些重要的、不沿时间路线发展的、在历史中的意义(meaning in history)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