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019年综合课试题
- 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六年真题精解与考前5套题及详解
- 白文桥主编
- 19029字
- 2019-11-19 10:24:25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
C.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最终会导致法律全球化的衰亡
D.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
8.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
B.公布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
C.法院未经被执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
9.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比例原则的是( )。
A.为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禁止本地超市出售外地企业的肉类制品
B.在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当日,实行比赛沿线地区临时交通管制
C.在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听取其申辩
D.为迎接创建卫生城市评比检查,决定检查期间早点摊、夜宵店均不得营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7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下列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审理类似案件体现了“同案同判”的要求
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属于立法活动
D.指导性案例是当代中国的判例法
11.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冯某贪污公款21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法院在该裁判中运用的主要推理方式是( )。
A.演绎推理
B.类比推理
C.归纳推理
D.辩证推理
12.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互联网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并不影响司法效率
B.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必然提升司法公正
C.互联网法院是网络新科技在司法领域运用的产物
D.法院运用网络新科技审理案件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
13.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宪法学家罗文斯坦最早提出
B.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划分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成文的形式
C.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民定宪法和共和宪法
D.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可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14.下列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B.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力量
C.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城镇实行全民所有制
D.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5.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宪法修改权的主体是修宪机关
B.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和普通法律相同
C.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D.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
1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下列事项中,属于该立法权限的是( )。
A.环境保护
B.税收征收管理
C.外贸基本制度
D.本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7.根据我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
A.社会主义公有制
B.中国共产党领导
C.全面依法治国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8.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B.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
C.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
D.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1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民行使财产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C.公民财产权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
D.国家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赔偿
2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B.上级监察委员会监督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C.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D.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姓名权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于是中止审理,逐级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
B.最高人民法院应就进一步明确该条的具体含义作出司法解释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直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请示结果作出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该条进行法律解释的要求
22.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长官必须年满45周岁
B.行政长官由当地选举产生,由立法会任命
C.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可以解散立法会两次
D.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23.下列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B.政权组织形式决定国家结构形式
C.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邦联制
D.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横向权力配置关系
24.根据我国宪法,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下列关于基本法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基本法律予以规定
D.物权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属于基本法律
25.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自然资源专属国家所有的是( )。
A.农村的土地
B.荒地、滩涂
C.矿藏、水流
D.森林、山岭
26.下列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内容
B.1999年宪法修正案强化了对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护
C.国家不负有保障社会保障权实现的义务
D.社会保障权是一种消极权利
27.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关于村务监督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村务监督机构有权撤销村委会的决定
B.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C.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工作
D.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28.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
A.析言破律
B.行伪而坚
C.作淫声异服
D.假于鬼神、时日、卜筮
29.唐朝天宝年间,长安城商贩张三、李四因争抢生意殴斗,李四持刀将张三刺伤,在辜限内张三因伤死亡。依唐律,李四应论处的罪名是( )。
A.斗殴
B.伤害
C.杀人
D.强盗
30.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是( )。
A.四月初一
B.六月十八
C.八月十八
D.十月初一
31.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依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是( )。
A.大理院
B.平政院
C.高等审判厅
D.法部
32.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婚姻立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实行一夫一妻制
B.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原则
C.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
D.明确了登记结婚以订婚为必经程序
33.春秋时期晋文公制定的有关选贤任官的法律是( )。
A.竹刑
B.茆门法
C.被庐之法
D.仆区法
34.下列关于《北齐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形成12篇的法典体例
B.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
C.创设“重罪十条”
D.确立笞、杖、徒、流、死五刑制度
35.历史上明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指导思想的法典是( )。
A.泰始律
B.开皇律
C.唐律疏议
D.大清律例
36.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
A.徒二年
B.徒一年半
C.徒一年
D.杖一百
37.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中华法系的是( )。
A.朝鲜
B.暹罗
C.印度
D.波斯
38.明朝成化年间,一日本留学生与一威尼斯商人在泉州因琐事发生殴斗,日本留学生受重伤。按《大明律》的规定,审理此案应依据的法律是( )。
A.明朝法律
B.日本国法律
C.威尼斯法律
D.当事人选定的法律
39.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机构及其权限的清代会典是( )。
A.雍正会典
B.乾隆会典
C.嘉庆会典
D.光绪会典
40.依据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负责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机构是(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行政院
D.监察院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B.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C.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D.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42.法律不是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 )。
A.法律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
B.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之间存在矛盾
C.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制约和影响
D.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调整
4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该论断直接体现的法治理念有( )。
A.程序正义理念
B.法律至上理念
C.权力受制约理念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
44.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该法院采用了比较法解释方法
B.该法院运用了文义解释方法
C.该法院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D.该法院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45.某村5名初中生辍学,家长听之任之。镇政府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送子女返校读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学生家长应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C.镇政府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
D.子女教育应由家长负责,镇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家长的监护权
4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人大代表出现下列情形,其代表资格应终止的有( )。
A.赵某辞职被接受
B.钱某加入外国国籍但定居北京
C.孙某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
D.李某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
47.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 )。
A.住宅不受侵犯
B.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C.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8.历史上以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朝代有( )。
A.秦朝
B.汉朝
C.唐朝
D.宋朝
49.在清朝司法实践中,幕友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幕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幕友须精通复杂的律例
B.幕友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
C.以专办刑事审判事务的刑名幕友地位为最高
D.幕友是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政法顾问
50.下列关于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分总则和分则两编
B.确立罪刑法定主义
C.增设“保安处分”
D.侵害直系尊亲属犯罪加重处罚
三、简答题(第51~5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51.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52.简述我国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
53.简述汉代的春秋决狱。
四、分析题(第54~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54.孙某乘坐高铁时,未按照车票规定的座位乘车,霸占他人座位,经铁路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孙某仍不将座位让出。事后,铁路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客运部门则将孙某的有关信息记录在铁路征信体系中,禁止其在180天内乘坐火车。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事件主要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该事件体现了何种法律价值冲突?
55.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某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出行高峰期禁止外地电动车行驶;如违反,将扣押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外地来该市务工人员张某认为该规定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审查建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该条例公布后,应如何备案?
(2)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张某的审查建议后,应如何处理?
56.《元史·刑法志》: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诉,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侮,必须自陈者听。
诸致仕得代官,不得已与齐民讼,许其亲属家人代诉,所司毋侵挠之。
诸妇人辄代男子告辨争讼者,禁之。若果寡居,及虽有子男,为他故所妨,事须争讼者,不在禁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元朝诉讼代理适用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2)元朝禁止哪类人代理诉讼?有何例外?
(3)如何评价元朝诉讼代理制度?
五、论述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7.联系实际,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58.请结合法理学和宪法学原理,论述人权的内涵以及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2019年综合课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题干中表述的马克思的观点,说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选C项。并非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法,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A项不仅表述错误,而且也不是马克思要说明的观点。法律调整社会中的利益关系,但并非一切利益关系都必须由法律调整,B项不仅表述错误,而且也不是马克思要说明的观点。法律要满足社会主体的一定利益需求,但社会主体的利益具有多元化特征,法律不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利益需要,这就是利益冲突,不过这并非本题题干中马克思要说明的观点,因而不选D项。
2.A
【解析】客观性原则要求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一定要坚持以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而不是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A项表述不正确,选A项。适当平衡原则要求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保持各法律部门之间适当的平等,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数量既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B项表述正确。法律部门的划分要坚持主次原则,即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当按照主导因素来对该部法律进行划分和归类,C项表述正确。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D项表述正确。
3.B
【解析】法律溯及力解决的是旧法废止、新法生效后,对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而作为旧法的《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两者都有效,无所谓是否溯及既往,不选A项。《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有效,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选B项。《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是一般法,无所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不选C项。《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效力位阶相同,无所谓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不选D项。
4.B
【解析】设区的市的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因而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表述错误。《立法法》第82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立法法》第82条还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可见,制定的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B项表述正确,选B项。“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并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因为复婚毕竟属于喜事,操办酒席也并非不可以,因此C项表述错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是知识、智慧和经验的总结,而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并不能体现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本质特征,不符合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故D项表述错误。
5.C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具体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义务,属于义务性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内容已经明确肯定,无须援引或者再行依据相应途径或程序确定其内容,因而是确定性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经营者必须履行,为强行性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并非构成性规则,而是调整性规则,因为对人身伤害行为的赔偿,在确立该规则之前就已经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只不过对该侵权行为予以赔偿再次以法律规则形式予以确认罢了,因而是调整性规则,而非构成性规则。可见,本题选C项,不选A、B、D项。
6.B
【解析】加入法律职业必将认真考查,获得许可证,得到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体现了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即未掌握特殊的技能与伦理的人不得进入这个职业的殿堂。所以,需要设定职业准入制度以检测申请者的素养。可见,选B项。
7.D
【解析】A项表述错误:法律全球化并不意味着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那些不具有涉外性、国际性的地方性法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化为“全球性”或“世界性”法律。B项表述错误:法律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国家主权概念的过时或消失,而只是意味着主权概念的进步和丰富,各国之间的法律仍将呈现多样性、多元化。C项表述错误:人类文明具有多样性,但法律全球化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从发展趋势看,法律全球化并不会消亡。D项表述正确: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通过积极主动参与法律全球化,促进国家间友好关系的发展,推动全人类的文明与进步。
8.B
【解析】A项表述错误:司法是司法机关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而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非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因而不是司法活动。B项表述正确:公布失信人名单的确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项表述错误:公布失信人名单不侵犯个人隐私权,因为失信人员不履行义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的公布符合社会公共利益。D项表述错误:失信人员配合执行属于守法行为。
9.B
【解析】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备选项中,B项表述符合比例原则,因为比赛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此执法活动会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影响,但该交通管制措施仅在比赛当日进行,且仅限于沿线地区,因此把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内,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选B项。A项表述违反依法行政原则,因为禁止本地超市出售外地企业的肉类制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C项表述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但并非比例原则的要求。D项表述违反了比例原则。
10.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这体现了“同案同判”的要求,A项表述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并非法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B项表述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并非立法机关,其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非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立法文件,C项表述错误。判例法并非我国的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是判例法,但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具有指导意义,D项表述错误。
11.A
【解析】本题表述中,法院审理案件采取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即法院运用可以适用于案件的有关贪污罪的法律规则(大前提),以及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定贪污罪法律规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得出确定的判决(判决冯某构成贪污罪并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该推理形式就是演绎推理,选A项。
12.C
【解析】A项表述错误: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对司法效率产生影响,互联网法院的最大特点是诉讼全程通过网络进行,起诉、立案、举证、开庭、送达、判决、执行全部在网上完成,体现了司法便捷。B项表述错误: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影响司法,但未必会提升司法公正,二者没有必然联系。C项表述正确:互联网法院是网络新科技在司法领域运用的产物,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D项表述错误:司法能动性是指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要体现能动性,其最直接的体现为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法院运用网络新科技审理案件,这并非法律适用中的司法能动性问题。
13.D
【解析】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分类是由英国宪政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A项表述错误。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划分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B项表述错误。以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C项表述错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根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不同,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D项表述正确。
14.D
【解析】《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据此,A、B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8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C项表述错误。《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据此,D项表述正确。
15.D
【解析】宪法修改权的主体是宪法授权的特定机关,宪法的修改机关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宪法授权的特定机关,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二是根据宪法修改的需要,专门设立宪法修改机关。我国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见,修宪机关未必是宪法修改权的主体,A、C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据此,B项表述错误。宪法的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D项表述正确。
16.A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2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据此,选A项。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税收征收管理和外贸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专属立法)事项,设区的市无权制定有关本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税收征收管理和外贸基本制度方面的法律,不选B、C、D项。
17.B
【解析】《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据此,选B项。
18.C
【解析】《选举法》第8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据此,A项表述错误。《选举法》第44条第4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据此,B项表述错误。《选举法》第43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据此,C项表述正确,选C项。《选举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据此,D项表述错误。
19.A
【解析】财产权的社会性决定了财产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即社会整体利益,A项表述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从我国宪法规定的措辞上看,关于公共财产用的是“神圣不可侵犯”,而关于私有财产用的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可见,B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将公民财产权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中,而非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C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D项表述错误。
20.B
【解析】《宪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据此,A项表述正确。第2款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据此,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而非监督关系,B项表述错误。《监察法》第3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据此,C项表述正确。《宪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D项表述正确。
21.D
【解析】按照我国目前的宪政体制,中级人民法院还不能直接援引宪法条文审理案件,A项表述的做法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司法解释,但对于是否进一步明确该条文的具体含义,不是“应当”、而是“可以”作出司法解释,B项表述的做法不正确。C项表述的做法不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采取监督的方式为工作监督,而不是直接干预审判活动。《立法法》第46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D项表述的做法正确。
22.D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据此,A项表述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据此,B项表述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据此,C项表述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据此,D项表述正确。
23.A
【解析】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A项表述正确。国家性质(国体)决定国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B项表述错误。现代国家结构形式包括单一制和复合制,C项表述错误。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关系,在国家对权力的配置上,体现的是纵向的权力配置关系;而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国家对权力的配置上,体现的是横向的权力配置关系。可见,D项表述错误。
24.D
【解析】在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项表述错误。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非基本法律,B项表述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这里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C项表述错误。物权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由全国人大制定,都属于基本法律,D项表述正确。
25.C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据此,只有矿藏、水流专属国家所有,选C项。
26.A
【解析】根据现行宪法,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内容,A项表述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从而强化了对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护,B项表述错误。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负有保障社会保障权实现的义务,其实现过程需要国家的积极干预,C项表述错误。社会保障权是一种积极权利,国家履行积极给付义务,D项表述错误。
27.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村务监督机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3条规定,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据此,A项表述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的规定,村务监督机构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据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的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据此,C项表述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的规定,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据此,D项表述正确。
28.A
【解析】《礼记·王制》记载商有“乱政”和“疑众”等罪:“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所谓“乱政”,主要包括三种政治性犯罪:一是“析言破律”,即随意曲解或破坏法律政令;二是“乱名改作”,即扰乱法定名分或变乱政制法度;三是“执左道以乱政”,即利用旁门左道干扰统治秩序。“疑众”罪包括五种蛊惑人心、制造混乱的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都处死刑:一是“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即制作违禁乐舞、奇装异服、奇技淫巧;二是“行伪而坚、言伪而辩”以疑众,即言行虚伪狡诈又巧言辩解;三是“学非而博”以疑众,即坚持习用并宣扬违法理论;四是“顺非而泽”以疑众,即顽固顺从非法事物且文过饰非;五是“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即假托鬼神、祭祀名义而悖礼逆制。A项表述的“析言破律”为“乱政”罪,选A项。B、C、D项为“疑众”罪。
29.C
【解析】为准确区分伤害罪和伤害致死的杀人罪,明确因斗殴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唐律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即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法定的期限内加害人可以积极救助被害人,在挽救被害人的生命的同时减轻自己的罪责。如果受害人在辜限期内死亡的,各依杀人罪论处,如果是在辜限期外或者虽然在限内,但是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则各依殴伤法中的伤害罪论处。本题表述中,张三因伤在辜限期内死亡,因而对李四应以杀人罪论处,选C项。
30.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宋朝的务限法。务限法即规定在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的法律制度。宋朝继承唐朝的务限法,这里的“务”,就是农务。《宋刑统·户婚律·婚田入务》规定:“所有论竞田宅、婚姻、债负之类,取十月一日以后,许官司受理,至正月三十日住接词状,三月三十日以前断遣完毕,如为未毕,停滞刑狱事由闻奏,如是交相夺及诸般词讼,但不干田农人户者,所在官司随时受理断遣,不拘上件月日之限。”据此,在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规定每年农历二月初一“入务”,即开始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为止。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地租等民事诉讼。限满之日即十月初一,方可受理上述民事诉讼案件,直至次年入务日。可见,本题表述中,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只能是非农忙时节,即十月初一,选D项。
31.B
【解析】民国北洋政府时期,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北洋政府受理行政诉讼的机构是平政院,选B项。大理院为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但不受理行政诉讼。高等审判厅为北洋政府在省级设立的审判机构。法部为清末司法改革由刑部改制而来,为清末最高行政司法机关,北洋政府的最高行政司法机关为司法部。
32.D
【解析】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规定了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则,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原则等。可见,A、B、C项表述正确。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婚姻立法增加了“订婚”“解除婚约”专章,规定订婚并非结婚的必经程序,订婚不得索取财物,婚约不得强制履行,双方或任意方都可在订婚后解除婚约。可见,D项表述错误,选D项。
33.C
【解析】《被庐之法》是春秋时期晋文公制定的关于选贤任官、建立官僚制度的法律,选C项。A项:竹刑是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私刻的法律。B项:《茆门法》为春秋时期楚庄王制定的有关宫门警卫、保障国君安全的法律。D项:《仆区法》为春秋时期楚文王制定的有关禁止隐匿亡人的法律。
34.D
【解析】《北齐律》首创12篇的法典体例,使封建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该体例为隋、唐、宋继承,A项表述正确。《北齐律》首次将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名例律》作为法典篇目,B项表述正确。《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为隋朝“十恶”制度蓝本,C项表述正确。隋朝《开皇律》确立笞、杖、徒、流、死五刑制度,而非《北齐律》,D项表述错误,选D项。
35.C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一)开篇明确指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集中体现了初唐法制指导思想的基本精神,既强调治理国家必须兼有徳礼和刑罚,如同一天之中有早、晚,一年之中有四季,不可或缺;又强调徳礼和刑罚在实施政教中的关系是“德本”“刑用”。“徳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表现为贞观君臣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主义思想,形成了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治国指导方针,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可见,选C项。
36.B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另据《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称‘加’者,就重次;称‘减’者,就轻次。惟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本条加入死者,依本条。(加入绞者,不加至斩)”据此,减刑对笞、杖、徒三刑而言是依等次递减。如徒二年减一等,是徒一年半;徒一年减一等,是杖一百;杖一百减一等,是杖九十;等等。但是,减刑对流、死二刑而言,则不是按等次递减,而是按刑种递减。如流三千里减一等,是徒三年;流二千里减一等,也是徒三年;斩刑减一等,是流三千里;等等。可见,选B项。
37.A
【解析】朝鲜原属于中华法系,选A项。暹罗和印度原属于印度法系,波斯(伊朗)属于伊斯兰法系。
38.A
【解析】对于涉外案件,《大明律》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据此,外国人相犯,一律依据《大明律》的规定处罚,选A项。
39.D
【解析】《大清会典》又称为《五朝会典》,包括《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最后一部《光绪会典》增设了总理衙门的机构和权限,体现了近代行政体制的变化。1861年,清政府设立总理衙门,由恭亲王奕出任总理衙门大臣。可见,选D项。
40.B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权力较大,总揽司法事务,其下设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和官吏惩戒委员会四个直属机关,此外还设有秘书处、参事处等办事机构。司法院不仅享有宪法解释权,还行使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之权。可见,选B项。
二、多项选择题
41.ABCD
【解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它的形成,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要求,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42.ABCD
【解析】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具有局限性,这体现在:(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对有些社会关系而言,法并不是有效的调整手段,比如人们的思想、信仰或私生活方面,就不宜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调控。(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法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和不断变化的。法还具有保守性,它总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而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也会使法律存在着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即使制定得很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没有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法律再好,其作用也是难以发挥的。另外,法律的实施还需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遵守和支持,如果社会成员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缺乏自觉遵守法律的思想道德风尚和习惯,法律也不可能有效地实施。(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其中的主要因素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执法机关的工作状况、各级领导干部及普通公民的法律观、传统法律文化等,这些因素都会对法的实施形成制约。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43.BCD
【解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在该论断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体现了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体现了权力受制约理念。可见,选B、C、D项。上述论断并未体现程序正义理念,不选A项。
44.ABCD
【解析】比较法解释是指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和判例及其原则、经验和效果,对本国法律进行解释。这里的“比较”,特指国内法与国外法之间的比较,而非国内法之间的比较,A项表述错误。文义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这种解释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目的在于使人们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立法者的意志。可见,法院并没有对某法律规范进行遵循字面含义的解释,而仅是对有关条款作了一般性解释,B项表述错误。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某区法院对民法通则有关条款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而不是正式解释,C项表述错误。该法院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D项表述错误。
45.ABC
【解析】《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例如,《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应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A项表述正确。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B项表述正确。《义务教育法》第5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据此,C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
46.AB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2)辞职被接受的;(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4)被罢免的;(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丧失行为能力的。据此,选A、B、D项。
47.ABCD
【解析】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48.AB
【解析】以廷尉作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朝代包括秦朝至南北朝北齐以前各朝。北齐创建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以取代廷尉。可见,选A、B项。隋、唐、宋都以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9.ACD
【解析】在清朝司法实践中,幕友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幕友娴熟律例,因而被地方各级官吏和中央司法部门长官聘请为法律顾问,A、D项表述正确。幕友为官府聘用,而非出身于科举,因此,幕友并非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B项表述错误。幕友以专办刑事审判事务的“刑名幕友”地位为最高。刑名幕友帮助官员对民间诉状作出批词,确定审理的时间及审理方法,草拟判词,C项表述正确。
50.ABCD
【解析】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分总则、分则两编,A项表述正确。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B项表述正确。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从西方引进保安处分制度,在刑法典中增设保安处分一章,是受西方国家社会防卫主义主流刑法思想和立法实践影响的体现,C项表述正确。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为继承传统的宗法伦理精神,保留了更多传统中国刑法的痕迹,如对侵害直系尊亲属的犯罪行为,采取加重处罚原则;同居相为隐原则得到一定的体现,如规定罪犯的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姻亲犯便利犯人逃脱、藏匿犯人、湮灭证据等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亲族间犯盗可以免予处罚、适用亲告;纵容纳妾。可见,D项表述正确。
三、简答题
51.答案要点:
规范性和普遍性;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
52.答案要点:
公民监督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批评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和要求改正的权利;控告检举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进行检举的权利;申诉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国家机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53.答案要点:
春秋决狱是由西汉董仲舒首倡的一种司法审判方式,它以儒家经典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判决根据;其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对后世影响深远。
四、分析题
54.答案要点:
(1)孙某与铁路公司之间存在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孙某与铁路公安机关之间存在行政处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2)体现出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冲突。孙某在行使其乘车自由的同时,不应该侵犯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公共秩序。
55.答案要点:
(1)该条例应在公布后30日内,由该市所在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审查建议后,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根据上述意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审查终止;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审查研究情况向张某反馈。
56.答案要点:
(1)年老或残疾的人参与诉讼的;退休或暂时离任的官员,与民人诉讼的。
(2)禁止妇女为男子的诉讼代理人;例外:寡居的妇女,若家中子男有受妨碍事由不能参加诉讼,且争议须经诉讼解决的,可代为诉讼。
(3)元朝从实际出发,较为详细地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维护了一些特殊人群的诉讼权利,是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重要发展和完善。
五、论述题
57.答案要点: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要求立法活动尊重客观规律、体现民意、切合实际、完善程序、符合科学。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严明和严肃地执行国家法律。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通过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全民守法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和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58.答案要点:
人权是人作为人享有的或应当享有的权利。人权具有普遍性、本源性、综合性、历史性的特点。人权体现现代法治的宗旨,是对法律精神的指引,也是评价法律内在品质的标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宪法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提供了规范基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是基本人权原则的集中体现和具体展开,明确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权力设置和行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