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失败及其病理分析

就中文学术界来看,“民主失败”还并没有作为一个专有概念得到充分的重视。[5]我国台湾学者钱永祥发现,对中文读者来说,贬低民主“听起来多少有点古而怪”。[6]对于“民主失败”,西方人并不像中国人那样感到意外。美国学者孙斯坦(Cass Sunstein)曾经坦然地指出:“民主遭遇失败是非常普遍的事情”。[7]民主思想家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承认:“再也没有比罗列一份给人印象深刻的民主方法的失败事例的清单更容易的事了。”[8]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更是罗列了民主政治的四大罪状:“腐败、无法律、软弱和不民主”。[9]人们看到,在价值愈来愈多元化的当代西方世界,民主可能会威胁其他价值,甚至成为不宽容的根源和工具。[10]

尽管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并没有关于“民主失败”的明确表述,但是,几乎所有的政治思想家都或多或少地表达过对民主政体的不满。西方政治发展的历程不但划清了一条民主政体不断进化并愈来愈成为“世界政体”的线索,还隐含着另一条常常被人们忽略却又极为重要的线索:批判民主的政治文化传统。

据考证,“民主”(demokratia)一词大约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用来替换更古老的名词“iso”或是“equal”,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民主”一词得到广泛使用,并且同“人民的统治”(rule by the people)联系起来。拉菲尔·雪利(Raphael Sealey)认为,“民主”一词可能是雅典政治的那些批评者所造,由此来看,“民主”最初并非一个褒义词。[11]

在西方,对民主的批判与民主一样源远流长。美国著名作家斯东(Stone)年近七十开始学习希腊文,用十年的时间调查了西方历史上仅次于“审判耶稣”的思想奇案:谁是杀害苏格拉底的凶手?斯东发现,捉摸不定的想象使当时的具体情况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12]其调查的结论是,苏格拉底因一种信念而死[13],同时动摇了另一种信念,他的死使“杰斐逊式的对普通人的信念”成为“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14],对雅典民主制的抗议成为希腊哲学中“最响亮的声音”。[15]苏格拉底这位“最善良、最有智慧、最正直的”希腊人却为民主的希腊开创了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色诺芬(Xenophon)再到亚里士多德的批判民主的传统。

在古代罗马和中世纪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民主政体无可置疑地衰落了,一些勉强可以称为民主的迹象显得无足轻重。古罗马人宁愿相信混合政体,更多地依赖法治;在中世纪,上帝的声音淹没了民主的要求。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没有忘记抨击民主。中世纪的思想巨人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曾这样指称民主,“当邪恶统治是由多数人实行时,那就叫做民主”。[16]其对民主的态度可见一斑。

事实上,人们追求民主的努力并不是连续的。不但希腊式的民主在古代罗马和漫长的中世纪杳无音讯,而且,近代西方的民主化进程也表现为一波三折的艰难发展。在西方现代化以前的传统社会,民主的制度化由于高昂的成本而成为“奢侈品”[17],它只是在某些时刻零星地出现在某些城邦或城市国家中。[18]

当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的合法性岌岌可危时,人们再一次将理性的目光投向了民主,“民主”被绣在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大旗上。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对民主的普遍反动:美国革命很快从《独立宣言》的立场上退了下来,以所谓“民主”的方式给民主带上了枷锁;法国大革命的民主甚至被视为“欧洲的耻辱”,成为欧洲现代政治文明成长过程中一块刺目的伤疤……“法治优位”的美国革命成了一场“反民主”的革命;而“民主优位”的法国革命却在革命失败后为批判民主提供了素材。革命之后的西方社会全面地走向保守:在英美两国,作为民主核心原则的多数原则一直作为“一种政治的和哲学的担心”而存在[19];在欧洲大陆,民主亦遭到冷遇,保守主义大行其道。

回顾西方民主由远及近、由弱而强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伴随这一过程的并不是对民主政体迷信式的崇拜;恰恰相反,人们越是了解民主,民主头上那些曾经耀眼的光环就越显暗淡。在当代西方,以数学推理和经济分析的手段来透视民主的种种弊端似乎成了理论界的拿手好戏。人们看到,不仅那种负载了过多价值的古代民主理论存在着种种弊端,而且,表现为一种程序的现代民主亦漏洞百出。在现代科学高倍的“显微镜”下,人们以精确的数理分析验证民主,几乎一致地发现,民主不只是不完美的,甚至是病态的。

作为一种以多数为原则的程序,民主提供了从个体偏好到集体偏好的工具。然而,当代西方政治理论界几乎一致认为,这一工具经不起逻辑的推敲,甚至不具备一些最显而易见的理性。早在18世纪,孔多塞(Jean-Antoin Condocet)就已经证明了由选举程序导致的“投票悖论”。[20]19世纪的南森(E.J.Nanson)则进一步证明,在个体偏好与集体偏好之间,民主程序“不满足通常所理解的理性条件”。[21]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Kenneth Joseph Arrow)更是以严密的数学推理为工具,向传统民主的核心原则发起了挑战。

阿罗提出了连通性、传递性两个公理以及广泛性、一致性、独立性、非强加性和非独裁性等五个条件。在此基础上,他得出了两个备选对象的可能性定理以及一般可能性定理。其中,尤其引起人们震动的是一般可能性定理。它告诉人们:

当我们排除了个人间效用的可比性后,对于从个人嗜好过渡到社会偏好的方法,如果要求这些方法既令人满意,又在一个相当广的范围内对任何个人排序集合都有定义,那么这些方法要么是强加的,要么是独裁的。[22]

阿罗的一般可能性定理对传统民主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甚至称其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阿罗则因在“一般均衡理论和社会福利经济学”方面的杰出贡献而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尽管人们从各个角度对这一定理提出质疑,却无法撼动这一理论的根基。阿罗的理论得到了西方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包括李特尔、萨缪尔森、肯普、黄有光和帕克斯等人在内的众多经济学家均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印度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更是因挑战阿罗而获得1998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民主程序存在的种种缺憾持续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继阿罗求证一般可能性定理之后,纪巴德和塞特维于1973年证明了“纪巴德—塞特维不可能性定理”,向人们展示了民主过程中“讨价还价、玩弄权术的动态过程”[23],更是暴露了民主的种种弊端。

抛开政治科学冷冰冰的检查,仅从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界的情况来看,民主亦多受指责。罗尔斯(John Rawls)指出:“民主政治过程充其量只是一种受控的竞争过程:它甚至在理论上也不具有价格理论赋予真正的竞争市场的那种值得向往的性质。”[24]作为一种程序,民主有效性的基本标准当然需要通过“程序可能产生的结果的正义性”来检查。[25]无论是罗尔斯还是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他们都相信多数统治的合法性力量正来自于“不完美”但“纯粹”的程序合理性。[26]这样,情况可能正如达尔(Robert Dahl)指出的那样,“即使你相信民主程序是正义的,你还是可能会合情合理地声称,一个完全由民主程序决定的决策有时可能在实质上是非正义的。”[27]

在民主的程序与民主的结果之间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种联系。即使民主程序被严格地遵照执行,结果亦可能是相反的。哈耶克指出:

以为只要采用民主程序,我们就可以取消本对统治权力所设定的所有其他的限制措施,这实在是一种可悲的幻想。不仅如此,这种幻想还使人们产生了这样一种信念,即只要我们用民选的立法机关来“控制政府”,那么约束政府的各种传统手段也就可以弃之不用了;然而事实的真相却与此相反,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为了支持那种有利于特殊利益群体的特定行动纲领,人们有必要建立有组织的多数,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这种必要性在同时也引入了一个产生专断和偏袒的新祸源,甚至还产生了一些与多数的道德原则不相符合的结果。[28]

哈耶克的批评集中指明了当代西方学术界批判民主的两个方面:一是民主的“乌托邦”,即认为民主会自动阻断权力的滥用,从而放松对权力的制约;一是民主的“多数暴政”,即教条地遵守多数原则,从而使少数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事实上,纯粹的民主既可能放纵国家权力,又容易侵犯个人权利,这不但是思想史发展的结论,同时也为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民主失败,如法国大革命,所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