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民主:民主与法治的复合结构及其内在逻辑
- 佟德志
- 3319字
- 2020-07-09 19:33:44
一、被阉割的民主化
1974年,一群葡萄牙人于4月25日发动政变,无意中引发了一次世界性的政治运动,成为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开端。[117]在此后的整个20世纪后半叶,大约有120多个国家形成了所谓的民主政治,几乎所有的国家受到了民主化浪潮的冲击。[118]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惊呼:“突然间每个人都发现了民主!”他反问道:“今天的政治思想家,不论在什么意义上,有谁不是民主主义者呢?”[119]
民主制度在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确立是这次世界性民主化浪潮的一个显著特征。“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挑选领袖”成为这种民主改革运动的核心,而民主化进程就是“用在自由、公开和公平的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来取代那些不是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政府”。[120]第三波民主化进程在全球范围内取得巨大胜利,成为全球化进程中与经济市场化相媲美的政治民主化之翼。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在范围和速度方面创造的奇迹同西方民主的发展历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西方,民主的源头在古代希腊,雅典民主的精神以“基因重组”的方式经过古代罗马传给了现代西方。经历了长时间的“接力”与“磨合”,西方社会才形成了今天自由民主的“杂交优势”。即使这样,普选权的实现在英国用了近两个世纪;在美国,这一进程也并不比英国短。
自由民主的来之不易使全球化时代喜气洋洋的西方学者在审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时喜忧参半。人们看到,就民主选举等程序性的制度来看,像土耳其、印度、斯里兰卡以及哥伦比亚这样的国家确实可以称为民主国家,但是,它们的民主与西方民主的差距却也不容忽视。西方学者发现,“此”民主非“彼”民主。民主化研究的权威亨廷顿指出:“我们应该注意到非西方国家的民主通常是吝啬的民主,而不是我们所熟悉的西方国家的自由民主。”[121]在民主化研究方面颇负盛名的美国学者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也不得不承认,“在选举民主与自由民主之间的这种差距,已经成为‘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种差距将对理论、政策和比较分析产生严重后果。”[122]
对这次民主化的反思使得西方学者保持了一种谨慎的悲观。戴蒙德指出:“在九十年代,选举民主的持续增加和自由民主的停滞,这两种不同现象的齐头并进标志着民主在第三波后期变得日益空虚。”[123]在新兴的民主化国家,日益增加且旷日持久的骚乱、政府部门的无效率、腐败、军人政治等等现象并没有因选举民主的实行而得到遏制,甚至选举民主本身也越来越空洞:选举得到普遍实行,但这种选举是伪装的;民主得到空前认同,但这种认同是表面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人们发现,尽管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如火如荼,然而,西方所谓的“自由国家”在“民主国家”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增加了,反而是减少了。也就是说,并不是那些实行了民主制的国家均接受了西方式的民主。在西方学者看来,更为糟糕的是,所谓的“民主国家”在数量上停止不前,在质量上却急剧恶化。让人担心的是,“许多国家民主被逐步地空洞化了,只剩下一个多党选举的外壳”[124]。西方文明并不能代替发展中国家民主文化的培养。正像亨廷顿看到的那样,“西方文明的本质是大宪章(Magna Carta)而不是‘大麦克’(Magna Mac)(‘巨无霸’)。‘非西方人可能接受后者,但这对于他们接受前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125]从民主制度的巩固来看,发展中国家仓促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制度化与法制体系,这使得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化面临困境,进一步的稳固与发展举步维艰。
选举民主的标准既没有注意到民主制度的巩固,也没注意到民主文化的培养,只是民主化的底线。按此认识,人们倾向于将民主化的巩固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最高标准,即“巩固的民主”,它预设了“一个长期社会过程的存在,以对大多数公民灌输民主的价值”;另一个是最低标准,即没有出现对制度的合法性的挑战和重要政治团体对行为规则的系统性违背。[126]民主的程序性认识厘清了民主化的两个不同层次,即民主的制度化进程和民主文化的培养。
尽管西方学者的分析是基于自由民主中心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透视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种种缺陷。由于割裂了民主的有机组成,20世纪晚期的新兴民主国家无法整合民主的制度与文化,从而面临双重困境:从内容上看,民主确立了,但保证民主制度稳定、健康运行的制度法律体系却并没有形成;从结构上看,民主的政治制度得以建立,但民主的政治意识却并没有随之而来。人们越来越发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成了一场被“阉割”的民主化。[127]
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窘境让人们想起了第一次民主化浪潮。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国纷纷实行普选制,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大众民主”,将“第一次民主化长波”推向高潮。然而,西班牙政治思想家奥尔特加(Jose Ortega Gasset)指出,“民主与法律——法律之下的共同生活——的含义是一致的”,没有法治约束的大众民主只能是“超级民主”[128],是一场“野蛮人的垂直入侵”。[129]
后来的经验表明,西方政治文明正是在克服这种“超级民主”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两相比照,我们发现,20世纪晚期实现民主的国家并没有形成民主的制度化;相反,那些“速成”式的民主往往很难接受法治的约束,从而引起混乱与冲突。事实上,“宪政自由主义从理论上与民主不同,从历史上与民主有别”。[130]在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法治与民主这两条线索是相互交织的。当西方宪政民主这种特殊的政治结构继续向外伸展,试图在全球化背景下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政体时,西方学者不无失望地看到,自由和民主在世界其他地方“分道扬镳了。民主繁荣了,宪政自由主义并未昌盛”[131]。
人们可能会说,民主的弊病在于民主的不足,之所以民主政治会失败,可能正是因为民主还没有充分展开。因此,有人认为,“医治民主痼疾的唯一办法就是要有更多的民主。”然而,“这样的方法无疑等于火上加油”,民主的过剩亦会引起统治的危机,“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节制”。[132]
就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来看,民主失败常常是因为民主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巩固,已经建立起来的民主比较脆弱。斯蒂芬·霍姆斯(Stephen Holmes)称这种失败为“民主政权的‘自杀’”。[133]就形式来看,政治文明是一种制度文明,它是这样一个综合的制度体系:既强调民主,又注重法治,进一步表现为民主与法治的均衡。就现代政治文明来看,以自由、平等等政治意识为依托,民主与法治的制度架构进一步影响到个人、国家的政治行为,成为政治文明两个最基本的向度。因此,民主与法治在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看到,就20世纪晚期的这次民主化浪潮来看,能否实现民主的制度化与权力运作的法治化成为这次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浪潮的关键,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亦成为发展中国家民主化能否持久的核心问题。然而,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困境就在于,“法治和民主在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共存。建立强权政治意识以及强权式的民主制度很容易……但建立法治观念和法治制度极为困难”。[134]反思那些民主遭受挫折的国家,我们看到,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民主化改革并没有带来民主制度化,没有法治的制约,单纯的民主是脆弱的。
从政治制度的角度看,现代民主的运行不但需要全体公民参与到政治选举与政治决策当中去,同时,它还需要有效地组织参与,保证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行。这样,保证稳定的法治秩序就显得至关重要。就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公民通过选举民主的建立取得了进入国家领域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界限还没有划清,法治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在那些刚刚建立起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法治宪政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日之功,民主权力与法治秩序的契合更需假以时日。
就政治文明的结构来看,它是这样的一个复合体,既需要以明确的制度、法律体系来完成民主的制度化,从而为民主参与提供途径;同时还需要政治意识的血肉来填补政治制度的骨架,使民主制度得以运行。由这一理论框架分析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教训,其原因就显得格外清晰。首先,由于缺乏民主的制度化,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稳定,民主制度土崩瓦解的情况屡见不鲜,它昭示了民主化的制度难题,成为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制度巩固与发展面临的第一重困境;其次,尽管民主制度得以建立,但是,既符合本国国情,又适应民主制度的政治文化却没有形成,它昭示了民主化的意识难题,成为民主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第二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