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如何是“政治的”——我的性别研究反思(代序)

收录在这本书中的,是我多年中写作、与性别研究相关的16篇论文。自1995年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性别的神话与陷落》,到刚刚过去的2013年发表的《战争、女性与国族叙事——〈南京!南京!〉与〈金陵十三钗〉的变奏》,在近20年的时间里,女性文学与性别文化研究一直是我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因此,无论是从事文学史、思想史研究还是当代文化批评,从性别角度介入相关问题的讨论,常常是我会努力尝试的一种方式。不过,这并不是说,要把性别问题单独提取出来做独立考察,而是如何在总体性的问题场域中,纳入性别视角。尤有意味的是,当我把这些性别视角的研究论文放在一起时,发现它们具有某种内在的统一性,显示出我多年所关注问题的持续性,以及因不同时期和不同兴趣点而表现出的阶段性。这使我有理由将它们集中起来,藉以展示我所从事的性别研究的总体轮廓,并对自己这些年的研究做一种批判性的反思。

我将这些文章编为四组。这是我在不同时间段、关注不同领域和问题、操持不同研究框架时,几乎“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主题区分:

第一组文章是以作家丁玲为中心线索,对现代文学中“女性”与“革命”关系问题的历史讨论。讨论的时间范围,从20年代后期丁玲“向左转”与文学界“革命+恋爱”叙事模式的流行,到40年代丁玲再度回到性别问题,并因《“三八节”有感》等的写作,而与延安革命政权发生冲突。选择一个作家为个案进行较为深入的考察,并由此扩展至相关的文学与历史问题的讨论,这一研究思路开始于我在2000—2003年写作《转折的时代——40—50年代作家研究》的那段时间。那时,对文学、思想与历史问题的讨论,对我而言,格外真切地与自己的现实关怀和精神诉求联系在一起,因此需要以作家个案的形式,深入到档案材料中去理解那些曾鲜活地存在于历史中的生命,理解他/她们的生存状况和精神世界,理解他/她如何以个人生命回应历史和现实的挑战。从这样的角度,文学、思想、历史与理论对我,就不再是抽象的问题,而是带着可以感知的温热的生命形式,对我的精神与情绪发生影响。

《转折的时代》挑选了五个作家个案——萧乾、沈从文、冯至、丁玲和赵树理,我通过他/她们的生命历程与文学世界的轨迹,去触摸1940—1950之交那个翻天覆地的大转型年代。书稿完成后,这五个作家依然以不同的形式对我的学术与生活发生影响,而丁玲,则是使我由此深入到现代文学领域去探查与性别相关的历史与文学问题的媒介。我不仅在《知识分子、女性与革命》中讨论了丁玲与延安革命政权在性别问题上的冲突,而且倒回去考察了20年代后期,以写“摩登女郎”著称的激进女作家丁玲为何要转向“革命”;同时,也扩展开去,讨论了同一时期书写“革命的浪漫蒂克”的“革命+恋爱”小说模式。本组最后一篇是讲演稿,尝试在作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空间场域中,思考女性主义话语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实践形态,特别是其与20世纪革命之间的复杂关系。

第二组文章是对当代中国(1940—1990)的女性文学批评话语所做的理论性反思。进入到这个话题的主要契机,是我写作博士论文《80年代文学与五四传统》和后来完成的《“新启蒙”知识档案——8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当时注重的是文学(文化)批评话语的实践形态,也曾经考虑把与“女性文学”这个范畴相关的历史讨论作为独立的一章来处理。2002年左右,我接到上海社科院陈惠芬老师的邀请,去参加一个有关女性研究学科化与本土化问题的国际学术会议。陈老师在电话中听到我对女性文学批评的一些想法,就鼓励我写一篇带有历史梳理性质的文章。这与我当时关注的80年代批评问题不谋而合。最重要的是,我在开始博士论文写作之前的较长一段时间,一直从事有关90年代女性文学的研究。那也是我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我对自己和批评界操持的女性文学批评话语感到了某种不满与匮乏,但一时又找不到突破的出口,因此便想到可以对批评话语本身做一种“知识考古学”式的清理,借以了解这些批评实践的基本概念、理论资源及内在思路在怎样的历史语境中形成,关键分歧表现在哪里,以及不同话语形态之间的历史关系该如何理解。

这一组文章中,《当代女性文学批评的一个历史轮廓》就是当年在上海的参会论文。不过,回到北京之后,因为有杂志约稿,便在此基础上重写,突出了“三种资源”,即新启蒙主义话语、当代女性主义话语与马克思主义话语的分野,写成了《当代女性文学批评的三种资源》。最初着力于凸显不同批评话语试图回应的历史问题、概念内涵的变异及其理论资源等的会议论文,倒被我忘记了,直到2008年南开大学的乔以钢老师又帮我“找”出来。《“延安道路”中的性别问题》是对前两篇论文思考的推进,希望进一步考察导致80—90年代女性文学批评界故意地“遗忘”马克思主义话语的历史机制,如何在40年代的“延安道路”中埋下“伏笔”。第四篇论文《“可见的女性”如何可能》则以50—90年代关于《青春之歌》(小说与电影)的批评实践为线索,讨论马克思主义话语与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话语如何既呈现也遮蔽同一个文本,并表示要探寻一种更具整合性的历史—理论—文本分析方法。这篇文章因是和自己同龄的朋友们——上海大学的董丽敏、华东师范大学的毛尖、上海社科院的张炼红等一起商量的结果,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刘慧英老师的“推波助澜”之下完成的,因此免不了有些许情绪化的“宣言”成分。不过,这篇写得很“快”的文章,却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尽管也知道要实践起来有多么艰难。

第三组论文,是全书中写作时间最早的几篇:那是1994—1997年我读硕士研究生期间集中关注女性文学问题留下来的“成果”。回想起来,我学术研究的最早起点之一,其实就是这些分析90年代中期女性文学作品的文章。为何要进入女性文学,那时对我并不完全是懵懂为之,而有着较为清晰的意识,就是要通过对这些被称为“个人化写作”的女作家作品的讨论,清理同时也表达自己的性别体认。我在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子弹穿过苹果》《同心爱者不能分手》,陈染的《私人生活》《与往事干杯》《破开》,徐坤的《游行》《白话》,徐小斌的《双鱼星座》、《迷幻花园》,以及王安忆、池莉、蒋子丹、殷慧芬等的作品中,体认到某种我在生活中感受过的类似的性别困扰。这成为我“自发”地选择“女性文学”作为研究对象的内在原因。同时,不能不提及的是,9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对女性问题关注的热度,也在有形无形间影响着我的选择。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是促成所谓“女性文学热”的主要契机,写作、研究、出版、大众媒介等不同层面都存在这样的“热潮”。记得当时在戴锦华老师女性文学研究的课堂上,坐在拥挤的听课人群中,我开始认真考虑性别问题;也记得是在我导师洪子诚先生的“当代文学专题”讨论课上,他列出的“女性文学”这一选题成为我讨论的对象。而我的讨论稿完成之后,当时的《东方》杂志编辑梁晓燕老师,通过我的师姐陈顺馨找到我,发表了《性别的神话与陷落》这篇文章。之后,《北京文学》的编辑李静找到我,组了一辑北京大学“女研究生”(还包括我的师姐高秀芹和周瓒)写作的女性文学批评文章,这是《有性别的文学》的写作缘起。关于陈染创作评析的《个体的生存经验与女性写作》,也发表于这一时间前后。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些关于女性文学的批评论文,其实也是90年代中期女性文学“热潮”的一部分。特别是就当时还是研究生的我来说,这些文章的幼稚自不待言。不过今天在重读这些文章时,与这种“幼稚”相伴的热情和真诚,却使我心有所动。我领会到在这些幼稚的文字中,包含着我第一次体会到的、那种用“学术”的方式介入“现实”的努力和兴奋。或许正是在这样的写作中,我体会到了学术的意义何在。因此,我不惮于这些文字的粗糙和稚嫩,也将它们收录在这里,是一份个人纪念,也是一种历史记录。

不过,在90年代后期,这样的写作对我很快就结束了。当时我明确地想到的一个词,是“枯竭”。无论是就写作方式、发表方式,还是这种写作可以调用的理论、思想资源而言,我都觉得匮乏和不满,因而感到难以为继。我不满足于将自己限定在某个单一的视角中,在无法看清总体性的历史结构的情形下,几乎是“自说自话”地发表批评意见。这大约是我转向历史研究的内在原因吧。1997年,在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后,我几乎完全放弃了女性文学批评,而转入文学史与思想史研究。特别是1998年,我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借调到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担任一个系列专题片《20世纪中国女性史》的撰稿工作。有半年多的时间,我被关在北京复兴门一家宾馆里,每天读书、看片和写稿。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较为系统地阅读了20世纪中国女性运动的发展历史,从而更意识到自己此前对中国女性问题特别是其历史的了解是如此之少。

我再度回到90年代女性文学这个话题,是在博士毕业后的一次学术会议上。那是2002年,北京大学陈平原老师组织了一次以“现代文学与传媒”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我提交的论文是《90年代的“女性文学”与女作家出版物》。这篇文章完全抛开了文学批评式的文本分析,而将女性文学作家与文本置于社会语境、出版与传播的流通机制中,考察其如何被符号化、这些符号被挪用的方式及其在文化市场上如何被消费。对我,这是一种文化研究的实践,是我在进入文学史与思想史的研究之后,借以对文化现状发表看法的一种学术实践形态。其中,性别不再被视为意义的发出点,而是尝试将之看作意义机制构造的对象和场域。

本书的第四组文章,都是类似以文化研究的方法所进行的批评实践。这四篇论文分别讨论了一部电视连续剧、三个大众文化女性形象与四部商业电影,其中文化市场的意识形态运作与作为修辞、形象、权力关系再现的性别书写方式的关系,成为我讨论的重心。这是我最近几年尝试介入现状批评的一种方式,也是我在“历史”研究之外借以连接“现实”的一种途径。如果说90年代后期,文学史研究和思想史研究是我尝试加深自己对历史与现实理解的一种向纵深的拓展的话,那么,完成博士论文之后的新世纪初期,我越来越意识到,需要同时通过“批评”的方式保持对社会与文化现实的关注。但是这种关注,我认为仅仅通过“文学批评”(如我曾经做过的女性文学批评)是不够的。一方面,在“文学批评”的视野中,无法摆脱事实上是由话语机制构造的文学观念、审美趣味和权力机构的影响与限制,同时,仅仅关注在今天已经如此“边缘化”的“文学”,对于理解当下的社会与文化现实无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对大众文化、流行文化现象及其市场运作与话语机制,做更深更广的观察与批评。这就需要在文学文本之外,同等地对待大众文化文本,同时关注政治经济学的维度与具有历史纵深的观念体制。在这样的场域中,观察女性、性别扮演怎样的角色,受到怎样的限定以及能(或不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这种文化研究的方法,如同女性文学研究,戴锦华老师也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我正是在她的“文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课堂上,在她主持的“文化研究工作坊”的讨论小组里,在她的《隐形书写——9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等书中,在与她交流和相处的耳濡目染之间,理解和学习这样一种分析方法。事实上,如果说文学史研究把我从某种不自觉的文学审美趣味中解放出来,如果说思想史研究把我从某种内在而僵化的观念体制中解放出来,那么也可以说,文化研究把我从狭窄的文学世界与主观世界中解放出来,我由此而尝试把握错综复杂、变化莫测的当代文化运作的内在关联与轨迹,并试图去理解自己置身的这个庞杂的意义世界如何赋形。性别,是其中的一个维度,同时却是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维度。

在回顾自己的学术经历与这些文章的写作过程中,可以看出,我迄今尝试实践的四个领域或四种研究实践——文学史研究、思想史研究、文学批评与大众文化研究中,性别其实是我一直关注的最核心维度之一。固然,这些文章与某一时期我关注的学术领域和研究路径直接相关,不过有意味的是:我为何如此持续地保持对性别问题的兴趣和热情?这种设问带有一种真正的自我反思的味道,因为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没有经过自觉和理性规划的情形下,我却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一直关注这一问题?也就是说,有某种在我的自觉规划之外、但却存在于我的情绪、意识和观念中的东西。这使我在重新阅读、整理这些文章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某种自我反思的兴趣。如果说“反思”的本义,是跳脱出习惯性的主观眼界和认知方式,从一种陌生的角度来重新观察自我,从而使一些存在但未被认知的惯习、观念和思维得到指认,这难道不同时也是学术与思想研究的某种真谛吗?

在拉开一种陌生化的距离阅读书中这些文章的过程中,我意识到,正是“身为女性”这一身份和经验本身,在决定着我与性别研究之间牵连不断的关联。虽然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多元的,但恐怕没有哪种身份比性别身份更“自然”和更“日常”:身为女性这一“事实”似乎是我生而有之,并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社会化实践中无法摆脱的身份。因此,它如此深刻地构成了我认知作为“个人”的自我的一项内容,成为我的自我的最深刻“铭文”。不过,个体生存的经历与经验,和对其的认知,当然是需要分开的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只有存在着认知“身为女性”的生存经验的自觉需要时,“身为女性”这一事实才能被经历着的个体所认知。一般而言,这种认知的需要常常起源于性别身份与个体生存之间的牴牾,用张洁的著名说法,就是感到了“鞋子不合脚”。对于女性而言,长大成人的过程,无法不是一个在各种或微妙或堂皇的时刻体会到性别之间的权力等级,体会到性别机制本身的构造性与压迫性的过程。固然,在今日已经如此现代以致要“后现代”了的社会,特别是经历了妇女解放运动历史的中国社会,女性的空间不再像丁玲、萧红时代那样逼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两性就真的“平等”了。种种环绕“女性”的身份要求与权力/观念体制,依然构成女性生存的现实。但是,我并不愿意把女性研究,仅仅变成对“受害人”意识的强调和对性别机制的控诉,而更愿意去讨论,面对此种权力体制,女性如何可以以一种真正的“主体”姿态去思考和实践。这是我更关注女性借以认知性别现实的语言、话语及其实践方式的原因。

显然,如何认知个体与其性别身份间关系的“思”与“想”,并非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有着多种可能性。如果一个人将“做女人”这件事情看成天经地义的,那么,“权力关系”这样的字眼就几乎从不会出现在她的意识中。只有当某个人意识到自己性别身份的建构性及其中的压迫关系时,“批判”意识才能产生。这也是所有强调女性主义立场的人们,都反复引证波伏娃那句名言“一个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建构而成的”的原因。但由于性别身份是如此的“自然”,因此如何理解性别身份,就如同理解无穷多样的“个人”,也是多种多样的。将个人遭遇的性别经验,上升为性别(制度)而非仅仅是个人的问题,就是一种真正的“政治”行为。美国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在她那本著名的《性的政治》中,将“政治”界定为“人类某一集团用来支配另一集团的那些具有权力结构的关系和组合”,并且认为两性之间延续的,正是“一个集团按天生的权力统治另一集团的一种古老而普遍的格局”。[1]

指认出两性之间关系的“政治性”这个过程,我认为是性别研究的焦点之一。某种程度上,这是我所理解的现代中国女性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我自己在从事性别研究时一直关心的问题。

如前文提到,我的性别研究始于对90年代中期女性文学作品的阅读。而这种文学形态得到的命名,相当有意味的,是“个人化写作”。其典型的文本形态,是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与陈染的《私人生活》。它们采取女作家自叙传的形式,讲述女性个体的成长经验,特别是被此前的作家视为“不雅”而不进入书写层面的身体经验如性、欲望等。而同时,与90年代后期商业化的“身体写作”最大的不同是,这种书写是在写作者明确的女性主体意识下进行的,女性的经验书写与要求确立“作为独立主体的女性”意识紧密相关。因此,这些文本中反复出现的一个重要意象,即一间“窗帘低垂”、布满镜子、女人对镜而坐的房间,便成为女性主体书写的一种自觉象征。在此,幽闭与独立、镜像与主体、身体与房间、自恋与窥视之间,构成了有意味的书写悖论。被命名为“个人化写作”,是在强调“差异性”这一维度上进行的,显然,这既针对于50—70年代“男女都一样”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也冲击了80年代“大写的人”的新启蒙思潮。但是没有被追问的问题是,如果这种差异仅仅是“个人化”的,它又如何成为“女性写作”呢?为什么必须将“女性”的合法性建立在“个人”的层面上,而“性别”却成为似乎不言自明的内涵?

固然,“个人化写作”的命名本身包含着批评界未曾彰显的男权实践,不过,“个人”与“女性”之间的暧昧关系,却几乎是20世纪中国女性解放实践一直遭遇的最核心问题之一。戴锦华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中国女性文化的困境之一,联系着个人与个人主义话语的尴尬与匮乏”,“在现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史上,‘女性’和‘个人’一样,是一个响亮的名字,同时是一份暧昧的存在”。[2]其“响亮”在于女性“浮出历史地表”是“现代”的标志之一,而其“暧昧”则在于一个第三世界国家所完成的“现代”之繁复内涵。在民族解放、阶级斗争这种群体性政治实践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形态时,“个人”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注定是暧昧的。并且,不同于男性“个人”之为“零余者”“多余人”的角色,游离于社会/性别秩序之外的女性“个人”,就更成为一种怪异、干扰乃至冒犯与威胁了。

事实上,90年代中期以“个人化写作”命名的女性写作很快就遭遇到了自身的困境。其一是逐渐成型的中国大众文化市场及其消费主义逻辑对女性“身体”书写的挪用与改造,其二是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化的现实,显露出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女性写作主体的“中产阶级”品性。这两个面向暴露出来的问题,使得曾被徐坤称为“前所未有的高潮体验”[3]的女性文学热,很快便成过眼云烟。那间唯美的、自恋的、幽闭的、女性的房间,也成为真正的海市蜃楼而瞬间消散。但是,她们所提出的问题,却成为我此后持续关注的内在话题。

我很早便知道60年代美国女权运动中的著名口号“个人的即政治的”,但是很晚才知道这个口号与我所喜爱的美国批判社会学家C. 赖特•米尔斯(C. Wright Mills)所提的“社会学的想象力”间的联系。米尔斯说:“人们只有将个人的生活与社会的历史这两者放在一起认识,才能真正地理解它们。”而“社会学的想象力”就是这样一种能力,“涵盖从最不个人化、最间接的社会变迁到人类自我最个人化的方面,并观察二者间的关系”。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所作的“最有成果的区分”,就是“环境中的个人困扰”和“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议题”。“困扰”是桩“私人事务”:“他感到自己珍视的价值受到了威胁”;“议题”是件“公共事务”:“公众感到他们所珍视的某种价值受到了威胁。”通过社会学的想象力,“个人型的焦虑不安被集中体现为明确的困扰,公众也不再漠然,而是参与到公共议题中去”。[4]米尔斯提出的这个范畴,成为60—70年代以来的社会运动,特别是女权运动和民主运动的重要口号。

不过,当我在2001年前后遭遇米尔斯的时候,还不清楚这些理论的渊源,只是感到这种论述于我心有戚戚焉。作为“70年代生人”,我在80年代的最后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并在中国步入“全球化”格局的90年代,在燕园度过了10年的求学时光。对我(以及比我们更年轻的代群)而言,最大的困扰并不是如同前几辈人那样的“历史强行进入我的视野”,而是“个人”与“历史”间的游离关系。这种焦虑和不安曾在很长时间左右着我的思考。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历史”从来没有“外在于”我,或者说,我从来没有生活在“历史”之“外”,相反,那些塑造我、左右我、改变我的日常遭遇和人事变迁本身就是“历史”的具体呈现。我们从来就“生活在历史中”。米尔斯所谓“社会学的想象力”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启发我去理解两者的关系。在这样的理解视野中,性别观念、性别话语特别是性别权力体制,成为讨论“私人困扰”与“公共议题”、“个人”与“社会”之关系的重要环节。

在这些年关于性别问题的研究中,有两个重要的理论性范畴成为我反复讨论的对象:其一是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关系,其二是性/社会性别制度。

“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的理论性关系,语出英国被称为“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的海蒂•哈特曼。她在70年代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名为《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不快乐的婚姻:导向更进步的结合》,反省社会主义国家的女性解放问题[5]。这一理论范畴吸引我的,却是要面对后革命的中国社会现实。90年代小说中中产阶级化的女性主体,事实上是80年代“女性文学”实践的必然结果,它们共享着“告别革命”这一或隐或显的意识形态诉求,将女性问题视为与阶级、国家无关或分离的议题。在将女性议题“独立”出来的过程中,曾经与阶级运动、民族解放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被有意识地“遗忘”了。因此,我希望重新回到40—70年代的历史中,探询社会主义实践与妇女解放运动之间的关联方式。但与那种想当然地认为“阶级”议题包含了“性别”议题的主流看法不同,我认为需要重新梳理革命实践中两个议题的结合方式和历史过程,正视其内在的矛盾和冲突,才可能开启一种更有效的实践形态。哈特曼所使用的“结合”一词,后来被批评为“二元论”,因为她倾向于将二者视为可以分离的独立部分。不过,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在理论意义上去深入讨论性别话语的运作机制及其独特诉求,进而在任何事件与场域中,将性别问题作为一种主体性的议题加以讨论,并探寻其与他种议题合作、互动的方式。

但在现代中国的妇女解放实践中,最突出的问题,其实并不是独立的阶级议题与独立的女性议题之间的分离,而是都市的、中产阶级化的“新(知识)女性”与乡村的、劳工阶级的“农村女性”之间的分裂。中国共产党确立其政权形态的“延安道路”,一个大的变化维度,就是将妇女解放运动的重心,确定为对农村女性的动员;而在此前,左翼的劳工阶级妇女运动和都市的资产阶级化的“新女性”之间,是彼此割裂的。就“女性”与“革命”的关系而言,“革命”不仅意味着女性进入以阶级为主要动员方式的革命体制之中,同时也意味着女性主体是工农女性。书写知识女性走向革命的典范之作(事实上也是某种“例外”)如《青春之歌》,便是在叙述知识女性如何工农化的过程。这种只能在“阶级”维度上呈现女性问题的话语形态,曾被人称为“性别盲”。而作为一种悖反或逆反的形态,从80年代的“新时期”开始,“知识女性”取代“工农女性”成为了女性书写与社会实践的主体。对阶级、社会、国家维度关注的缺失,实际上又使其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阶级盲”。

该如何理解这种女性内部的阶级(阶层)分化?在批判“新时期”以来的女性主义话语中产阶级化之后,如何重新引入马克思主义批判话语,在反省既有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更有力地处理性别与阶级问题?女性群体内部的阶级(阶层)分化,与女性作为一个社会运动的整体,这两者之间如何找到更有效的政治化的实践空间?是否存在一种更灵活地处理“阶级斗争”的“革命”与另一种政治形态的“女性”之关系的可能性?——这些问题,是我在讨论丁玲与革命,讨论“延安道路”中的性别问题,讨论《青春之歌》的批评实践,以及讨论社会主义文化遗产与性别问题时关注的核心话题。

相当有意味的是,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图景和理论视野中,被名之为“女性”/“个人”的,常常是“革命”之外的“新(知识)女性”,而以“阶级”/“集体”名之的,则是“革命”所包容的“劳工(农村)女性”。这里清晰地揭示出“女性”“个人”这样的范畴是如何的“现代”,又是如何的具有着“意识形态”的遮蔽性;与此同时,也彰显着被“革命”所包容并加以自然化的性别秩序,如何同样是“意识形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女性成其为“女性”的,并非“个人”的品质与主观诉求,而毋宁是一套社会化的制度与安排。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盖尔•鲁宾称之为“性/社会性别制度”。现代中国那些被名之为“个人”的女性(无论20年代的莎菲,还是90年代的多米与倪拗拗),之所以显得那样“惊世骇俗”,是因为她们游离于社会性别制度之外,而使人们不安;而那些被纳入革命体制的性别关系、家庭与婚姻生活模式,则在阶级话语的掩盖下被自然化与合法化。如果不能显现、揭示出与“女性”相伴随的那一套性别“制度”,个人化的中产阶级女性与阶级化的劳工阶级女性便永远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同时,如果不是从社会性别制度的角度去理解阶级革命中的性别问题,不从阶级的维度去批判中产阶级化的女性书写主体,那么,反对资本主义与反对父权制的两个“战场”便可能是永远分离的。

从这样的思考角度,我对盖尔•鲁宾那篇著名的文章《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6]一直保持着阅读的热情。显然,正是她所提出的“性/社会性别制度”这个理论性范畴,在具体地回答着“个人的如何是政治的”这一问题。她从人类学角度做出的理论阐释,对于曾经习惯于文本、个案与经验分析的我来说,启发性不亚于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作为强调性别构成的“社会建构派”的鲁宾,在与马克思、恩格斯、列维-施特劳斯、弗洛伊德、拉康等人充满力度的理论性对话中,提出性/社会性别制度如何直接体现为婚姻、家庭与亲属关系制度,并与政治经济制度不分彼此地交织在一起。而在文学文本中,恋爱、婚姻、家庭等却是作为最“日常”、最“个人”同时也是最“远离”“意识形态”的经验,而被反复书写。这种从经验、文本、个案到理论、制度、社会架构的理解过程,才是所谓“政治化”的真正内涵。

不过,鲁宾理论内在的自然/社会二元论,以及理解“本性”与“制度”关系的压迫/解放模式,使得性/社会性别制度这个理论范畴固然是有启发的,但在用它来观察和思考中国问题时,却需要在实践中做非常灵活的处理。特别是在政治性的制度与偶然性的个体之间,两者发生关联的媒介,应被视为一个具有能动性的场域,才能呈现不同的复杂面向,否则很容易掉入模式化的阐释框架和定型化的性别想象。这也是当我从性别角度讨论大众文化现象时会格外小心的地方。在处理《激情燃烧的岁月》这样的电视连续剧,处理来双扬、白大省与妹头这样的大众文化形象,处理《色•戒》与《生死谍变》、《南京!南京!》与《金陵十三钗》这样的商业大片时,我都会特别注意性别制度与表意个体间的连接方式与过程,借此理解文本表意与文化实践,及其与大众文化市场和消费主义勾连与耦合的复杂多样性。

某种程度上,这使我重新回到了性别研究的“批评”实践。如同当年从事女性文学批评,这里共通的乃是对当下社会文化现实的批判性介入。但是,有所不同的,不仅是批评对象从文学作品转向了大众文化,更重要的是,我努力地希望从简单化的身份政治中摆脱出来。女性主义应当成为批评实践的立场,但不应当成为“出发点”,因为那样不仅意味着将对对象的研究等同于对对象的批判,而忽略可能存在的各种复杂性,同时也无法认知使女性成为“女性”的那种制度性的权力体制。这不仅包括性别制度,也包括阶级、国(民)族、世代、资本体制等交互作用的场域。与此同时,我也希望能打破“个人的”与“政治的”表述中内在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假定个人的(私人)与政治的(公共)是一种对立的、分离的形态,而忘记了两者的勾连总是在具体的、特殊的、个别的场域关系中发生的,而在这场域中的代理人,也将以具体的言语/实践行为发挥其能动性。由此,关系总是三重的:权力体制、言说/实践技术、个人。朱迪斯•巴特勒的“操演性”(performativity)理论对此进行过深入阐释[7]。“操演性”理论所指向的这个中间环节,事实上既是文学史、思想史、文学与文化批评会格外关注的文本层面,也是在个人生活实践中几乎每时每刻要面对的生活“技术”/“艺术”。

但是,对这种操演性的强调也会引来另外的问题:它可能使人专注于微观政治层面的操演/表演,而丧失了冲击、改变、批判总体性权力体制的能力和力量。巴特勒对此曾回答说:我们不应该认为“女性主义理论应该试图解决首要的身份问题,才能进一步开展其政治任务”,因为本质化的性别身份这种理解方式本身就是障碍,而应当问这样的问题:“对身份范畴进行激进的批判,它所造成的结果会带来什么政治上的可能性?当作为一个共同基础的身份不再限制女性主义政治话语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新的政治形式?”[8]这事实上是在仅仅强调性别研究与批判作为“解构”的层面,它假定,在拆解了压抑性的主流性别规范和性别制度之后,每个人特别是女性可能基于“自动”的诉求而实践新的政治/生活形式。在这样一种分散的、无中心的视野中,主导性的权力体制(尤其是父权制和资本体制)反而在反抗实践中显得无足轻重了。不过有意思的是,在9年后重写的序言中,巴特勒改变了看法。她重提“普遍性”的“策略使用价值”,将“女性”整体理解为是“预期性的和操演性的”,因为它将“召唤一个还不存在的现实,让尚未相遇的文化地平线之间有交会的可能性”。[9]

重提巴特勒的这些言论,包含着我对自己性别研究的理解和思考。我关注的焦点问题,一直在沿着“个人的”与“政治的”关系维度展开,进而格外重视连接权力体制与个人的性别操演形态——文本、个案、书写等,但是我并不希望就此陷入到微观政治的研究层面。相反,我认为对于理解今天的中国社会/性别现实而言,同样需要在某种总体性视野中强调“政治”维度的重要性。这意味着我们首先需要勾勒出这种权力体制的轮廓并把握其运作方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何批判地理解“个人的”与“政治的”之间的连接与实践,才可能是更有力量的。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不断地返回到20世纪中国的社会主义遗产,去理解“革命”的运作轨迹,以及女性/妇女主体在其中言说/书写/实践的历史经验。由此,历史与现实之间、性别与阶级之间、总体性视野与微观政治实践之间,或许可能找到一种更具批判性、更有效的关联形态。

2014年1月2—3日


[1] 〔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第36—38页,钟良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2] 戴锦华:《涉渡之舟——新时期中国女性写作与女性文化》,第1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3] 徐坤:《从此越来越明亮》,收入《游行》,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

[4] 〔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第1—6页,陈强、张永强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

[5] 收入《女性主义经典:十八世纪欧洲启蒙,二十世纪本土反思》,台北:女书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

[6] 收入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

[7] 〔美〕朱迪斯•巴特勒:《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宋素凤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

[8] 同上书,第3页。

[9] 同上书,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