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洪武时期明朝对日交涉原则的确立

综上,明洪武一朝,立国之初曾连续遣使赴日,敦促日本方面“奉表来庭”,但自洪武七年(1374)克勤、祖阐一行归国复命之后,明朝主动赴日交涉的活动明显减少,更多的是日本方面遣使来朝,明朝方面不断却贡。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主持“重定祖训录”,在《祖训首章》中谈及对日交涉时曾说:“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虽然所谓胡惟庸涉倭之说是后来的虚构之辞,但胡案发生一年后,亦即洪武十四年(1381),明太祖在却退日本朝贡使节的同时,“命礼部移书”日本国王和征夷将军,确实是迄今所能见到的洪武朝对日交涉的最后文件。洪武十九年(1386),曾有日本僧人宗嗣亮以“日本国王良怀”名义“上表贡方物”,但《实录》所记明朝的对应,仅有“却之”二字。(168)就此而言,说“明日间的外交关系在洪武十四年已经断绝了”(169),基本符合史实。

既然明太祖中断和日本的往来,不能归因于胡惟庸案这一事件,那么,其实际原因究竟为何?这应该从当时的东亚区域秩序及明朝的国内政治状况做多方面的综合考察。首先,从东亚区域来看,明初的周边局势并不安宁,退守漠北的北元政权仍对明朝构成的严重威胁,即使接到明朝立国文告后即奉表来朝的近邻国家高丽、安南、占城,与明朝的关系也并不那么和谐稳定。如高丽,洪武七年(1374)该国王王颛被弑后,由权臣拥立继位的辛禑既向明朝请求“故王颛谥号”(170),又接受了北元的册封(171),其实是在二者间摇摆。而安南国,在洪武二年(1369)接受明朝册封后,不久便连续发生王位更迭,且与占城国发生冲突。但直到洪武五年(1372),明朝礼部官员发现安南朝贡表文里国王的名字与前不同,才知其变。明太祖称其“狡狯”,并因此“却其贡不受”。(172)这在当时或许不无一些误解,但几年后安南对占城轻启战端,甚至与明朝发生边界冲突(173),则表明了明太祖当年的警惕并不是反应过度,而是见微知著,预感到了该地区动荡因素的存在。其次,从明朝国内局势看,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称帝立国之时,战争尚未结束,直到洪武十五年(1382)平定云南,二十年(1387)平定辽东(174),明王朝“大一统的事业”才算基本告成。(175)而在此期间,被朱元璋击溃的张士诚、方国珍残部,仍聚啸于东南沿海及山东滨海地带。如《明太祖实录》记载吴元年四月,上海人钱鹤臬“结张士诚故元帅府副使韩复春、施仁济,聚众三万人,攻府治,开府庾,剽掠财物”。(176)《明史》亦云:“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177)再加上日本的“倭寇”时来劫掠,海疆不宁亦为明初的祸患。明太祖在这种状况下考量对外交涉战略,自然不能不面对动荡变化的时局及多重交织的内外矛盾,确立基本原则,并不断做出策略性调整。

明初,太祖努力以册封—朝贡方式,构筑与周边国家的政治外交关系,但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曾沿袭宋元以来的“市舶司”制度,积极鼓励并推进与海外的通商。《明史·职官志》记云:“吴元年置市舶提举司”(178),说明朱元璋称帝之前,在他称吴王的时候,即设置了“市舶司”。参照相关文献,则可知明朝第一个市舶司设立在位于长江入海口南侧的太仓黄渡,元代于此有一同名机构,元末曾一度归张士诚的吴国所属。檀上宽认为,“大概是明朝原封不动地继承了吴国时代被作为贸易据点的这个机构”(179),这应该符合史实。此时明朝尚未正式立国,和周边国家的朝贡外交也未正式开始,一些文献所描述的“海夷”“番商”“番舶”在太仓进行交易的景象(180),无疑属于非朝贡贸易。“洪武三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但另在宁波、泉州、广州设置了同类机构,其设立时间不详,但到了洪武七年(1374)皆被罢废。(181)关于明太祖罢废市舶司的原因,先行研究已从多方面做过讨论。概括言之,其中之一是因为明初周边的海域不宁,海盗“倭寇”持续作乱,走私贸易猖獗,使得明太祖不得不把以“危险分子”为“特定对象”的“海禁”范围扩大到一般“民间国际贸易”,市舶司也就自然罢废。(182)第二则因为明朝统治者在朝贡体制的政治功用与民间国际贸易的经济利益之间,更为重视前者,洪武七年市舶司的罢废,其实标志从元代延续到明初民间自由交易的“市舶司贸易”,开始被收纳到明朝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体制之中。(183)这些分析都是有道理的。而克勤、祖阐由日本归国复命,恰在市舶司全部罢废之年,自此以后,明朝对日交涉的态度发生变化,显然不是偶然的。

如本章前面几节所述,作为对外交涉整体战略中的一个环节,明太祖对日交涉之初,就把引导日本同明朝共同构筑和平稳定的东亚区域秩序作为目的,但当了解到日本政权分立,尚无一种主导力量可以统合全国之后,他无疑已经知道,继续遣使交涉亦不会获得预期的结果。明太祖的连续“却贡”,从一定意义上确实可以说是在外交上由积极转为消极,但如果从构筑朝贡体制的基本原则来说,明太祖的“却贡”行为,其实和此前的遣使交涉一样,也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这是在向日本方面表示,明朝需要的是怎样的朝贡。

前面已经谈到,明太祖所构想的朝贡体制,是以自己“为中国主”,以君臣之别、华夷之分为秩序的体制。在给日本的诏令、敕书中,他毫不掩饰优越和傲慢的语气,且以“天造地设”“上帝之所托”等修辞,将之合法化、正当化。但同时还应看到,朱元璋也一直把“天”“上帝”作为约束自己的超越性存在。他虽然对日本方面的来贡方式及其不能有效约束海寇势力深感不满,却一直把交涉控制在外交谴责层面,绝不轻启战端,始终恪守“不征”原则。这固然是在充分考量自己国家力量和利益的基础上所做出的现实性抉择,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对超越性存在所抱有的敬畏之心。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命礼部移书日本国王和征夷将军,指责其“肆侮邻邦,纵民为盗”,并明确告知日方,即便如此,他仍然要求群臣控制情绪,不做过激之举,理由是“天鉴在上,吾中国虽大,安敢违帝命?”(184)这即便是一种外交辞令,显然也是一种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辞令。

明太祖所构想的朝贡体制,是由国内的君臣关系推衍到“华夷”关系,要求“外夷”朝贡称臣,这已为很多先行研究谈及。但一个被忽略的现象是,当他了解到日本国内政权分立的状况后,并没有乘乱渔利,拉一方、压一方,扶持亲近自己的势力,而是告诫日本方面不要“骨肉并吞”。他一再拒绝“日本国王”以外的“国臣”朝贡,并不是要固守一种僵化的“人臣无外交”原则,而是在通过怀良的“虚像”向对方表示,他所期待的交涉对象是具有统合国家的能力,同时兼具合法性及合理性的代表。洪武七年(1374),明太祖先后却足利义满、岛津氏久之贡时,就是出自这样的考量。其时明太祖还指示礼部起草文书,对足利、岛津予以训诫,并说这是“我中国抚外夷以礼,导人心以善之道”(185)。这是他对礼部官员的指示,是对内部讲话,显然不是虚饰之词,而是他构筑区域国际秩序的真实理念的表露。而从明太祖对日交涉的一系列举措看,包括他的不断却贡以及中断和日本的往来,在客观上都为日本由乱向治、由分立向统一的转换提供了良性的国际条件。

当然,明、日交涉,是在双方互动的过程中进行的。洪武十九年(1386)以后双方来往中断,在日本方面也自有其内部原因。足利幕府虽然奉北朝天皇为国主,但实际上极力扩大“武家”的权柄,挤压“公家”亦即皇族贵族的政治活动空间,所以,即使清楚知道明朝不接受日本“国臣”的朝贡,也不会把北朝朝廷推向国际交涉的舞台。(186)按照村井章介的分析,作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先后两次被明太祖拒绝之后,便暂时停止了对明交涉,而专注于国内,着重从两方面强化自己的力量。一方面,义满在北朝朝廷的职位不断跃升,1380年遣使赴明时他的官位是从一品,翌年便升为“内大臣”,1382年再升为“左大臣”,1383年又获得“源氏长者,准三宫”称号。(187)所谓“准三宫”,即相当于皇后宫、皇太后宫、太皇太后宫,亦称“准三后”,获得此称号,“义满就得到了相当于天皇亲族的地位”。到了1394年,义满升任太政大臣,位极人臣,翌年出家,“在极尽俗世等级秩序的历程之后,转而获得了不受其束缚的立场”。(188)另一方面,在军事上,义满不断击败能够和他竞争的势力,包括他曾经的盟友或部下。1395年,他突然解除今川了俊的九州探题职务(189),1399年,通过平定“应永之乱”剪灭了大内家族的势力,基本上具备了控制全国的实力。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明朝停止来往这段期间的活动,也是足利义满为能够以“日本国王”的身份与明朝再次展开交涉所做的准备。


(1) 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2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 如郑鹤声:《五百年前中日交涉之一幕》(《东方杂志》,第25卷第13期,1928);吴先培:《明代与日本足利幕府关系之研究》(《东方杂志》,第34卷第14期,1937)。

(3) 参考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第一部·Ⅱ·四《明朝の成立と日本》,84~88页,第二部·Ⅵ《日明交渉史の序幕——幕府最初の遣使にいたるまで》,236~281页,東京,校倉書房,1988;村井章介:《倭寇と“日本国王”》、《王権の争奪》,见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日本の中世》10),172~185、185~206页,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3。

(4) 田中健夫:《足利将軍と日本国王号》,见田中健夫编:《日本前近代の国家と対外関係》,9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87;橋本雄:《日本国王と勘合貿易》,69、156页,東京,NHK出版,2013;榎本渉:《僧侶と海商たちの東シナ海》,217~218页,東京,講談社,2010。

(5) 如万明:《明太祖外交诏令考略》《明代外交诏令的分类考察》,见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23~49、50~68页。

(6)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明太祖实录》,卷68,1277~1278页,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下文所引《明实录》均据此版本,不再说明)

(7) 《祖训录·箴戒》(影印本),见《明朝开国文献》,第3册,1680~1681页,台北,学生书局,1966。此影印本的底本为国立北平图书馆藏明钞本。

(8) 黄彰建:《论〈祖训录〉颁行年代并论明初封建诸王制度》,见黄彰建:《明清史研究丛稿》,31~32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

(9) 《明太祖实录》,卷37,750~751页。

(10) 《明太祖实录》,卷39,787页。

(11) 李治安:《西方人视野下的忽必烈大汗》,见[美]莫里斯·罗沙比:《忽必烈和他的世界帝国》,赵清治译,1页,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12) [美]杰里·本特利、[美]赫伯特·齐格勒:《新全球史》,上册,魏凤莲、张颖、白玉广译,49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3版。

(13) 杉山正明:《“帝国”の骨格》,见山本有造编:《帝国の研究》,56页,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3。杉山认为:“在世界史上,可以说有非·欧亚世界史时代和地球世界史时代这样两个阶段。如果考虑与之相对应的‘世界帝国’,在15世纪以前的蒙古帝国,在那以后的英帝国,可以分别冠之以‘世界帝国’之名。”

(14) 刘迎胜曾指出:“元朝与西北诸藩国,以及西北诸汗国之间的关系,直至14世纪30年代以前,仍不能简单地处理为今天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西北诸汗国即使在与元朝发生冲突时,仍然承认元朝皇帝为宗主。各蒙古兀鲁思互以兄弟之国视之。”(刘迎胜:《蒙元帝国与13—15世纪的世界》,33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另,杉山正明也曾针对把忽必烈作为蒙古帝国分裂标志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即使在忽必烈以后,蒙古帝国整体也保持了宽松的一体性,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联邦’。”(杉山正明:《“帝国”の骨格》,见山本有造编:《帝国の研究》,82页)

(15) [美]杰里·本特利、赫伯特·齐格勒:《新全球史》,上册,501页。

(16) 《明太祖实录》,卷242,3518页。

(17) 张德信、毛佩琦主编:《洪武御制全书》,390页,合肥,黄山书社,1995。

(18) 《明太祖实录》,卷47,934~935页,《谕安南占城二国诏》。

(19) 如洪武二年《赐占城国王阿答阿者玺书》称赞该国遣使来朝“诚意至笃”;《封高丽国王诰》则对该国接到明朝立国文告后“即陈表贡”的行为大为褒奖:“良由素习于文风,斯克谨修于臣职,允宜嘉尚,是用褒崇。”参见《明太祖实录》,卷39,785~786页;卷44,866~867页。

(20) “册封体制论”的提出者为日本学者西嶋定生,而万明则指出:“朝贡关系中有册封国,也有非册封国,册封只是朝贡关系中的一部分。”万明:《明初中外关系考论》,见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125页。笔者认为万明更为确切地指出了朝贡与册封关系的特征。

(21) 较早考证“胡惟庸案”及“林贤案”与“通倭”无关的是吴晗的《胡惟庸党案考》(初载《燕京学报》,第15期,1934年6月),近年又有陈尚胜的《胡惟庸通倭问题辨析》(《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檀上宽的《明初对日外交与林贤事件》(初载《史窓》,总第57期,2000年;中文译文载朱诚如编:《明清论丛》,第2辑,王霜媚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做了更深入的考辨。但檀上宽介绍说:“林贤案为日中国交断绝原因的看法,在日本史专业,似乎已成定论。把与日本的同谋看成史实来讨论日明关系的研究者也不少。”檀上的文章则是站在“中国史(研究者)的立场”上,想要究明林贤事件的“虚构性”。

(22) 《明太祖实录》,卷37,750页;卷38,775页;[明]陈建:《皇明通纪》,上册,钱茂伟点校,137~13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8。

(23) 年旭:《洪武朝明·日交涉史研究》,5~8页,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3。

(24)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0~241页。村井主要依据的是明朝使者仲猷祖闡、無逸克勤致日本天龍寺住持的书信,其中回顾到明太祖最初遣使日本之事,云:“今我皇帝,奋迹淮甸,不数年间,收附豪杰,并有海内……故首命使适日本通好,舟至境内,遇贼杀杀害来使,诏书毁溺。”参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49~351页,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76。

(25) 《明太祖实录》,卷39,787页。

(26)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81页。

(27) 《明太祖实录》,卷50,987页。《明实录》《明史》等文献把怀良的名字记作“良怀”,是误写,还是别有用意或原因,学界有多种推测,但并无定论。

(28)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81~183页。

(29) 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12页,成都,巴蜀书社,1988。

(30)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5~247页。

(31) 佐藤進一:《南北朝の動乱》(《日本の歴史》第9巻),138~146页,東京,中央公論社,1965。

(32) 日本的“南北朝时代”可划分为三个时期:从1336年后醍醐天皇潜入吉野到1343年关·大宝城被攻陷为前期,亦即南北朝为实际的对立主轴时期;1343年以后到1363年大内、山名两个武士集团归附幕府为中期,这一时期,除了九州地区以外,奉立北朝的足利幕府掌握了日本国内绝大部分地区,尽管因为武士内部的分裂而使南朝得以残存,但幕府逐渐克服了内部纷争;1363年以后到1392年为后期,如何平定九州和处理对外交涉,成为幕府的最大课题。参见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8~9页;另参考森茂暁:《闇の歴史·後南朝·後醍醐天皇流の抵抗と終焉》,東京,角川書店,1997。

(33) 转引自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12页;另参见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140~142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

(34)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322,8342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另据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第13页注释云:“从目下所能见到的史料来说,当时日本籍海盗,即倭寇之劫掠山东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否曾转掠到福建、广东则属疑问。但中国籍海盗和他们之间有勾结,有少数伙同流劫骚扰,则是可能的。”

(35) 《明太祖实录》,卷50,988页。

(36) 《明史》,卷322,8342页。

(37) 《明太祖实录》,卷68,1280~1282页。

(38) 田中健夫:《足利将軍と日本国王号》,见田中健夫编:《日本前近代の国家と対外関係》,6页。

(39) 《明太祖实录》,卷73,1351页;卷74,1359~1360页;卷75,1393页;卷83,1487页。

(40) 《明史》,卷322,8342页。

(41) 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19页。

(42) 杉本尚雄:《菊池氏三代》,161~163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88。

(43)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75页。

(44) 金谷匡人:《海賊たちの中世》,47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98。

(45) 汉语中也有“海贼”一词,一般解释为“出没于海洋或沿海地区的盗贼”(《汉语大词典》,第5卷,1230页,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和“海盗”的解释基本相同。而本章对“海贼”的界定与此有所不同。

(46) 金谷匡人:《海賊たちの中世》,1~5页。

(47) 坂井藤雄:《懐良親王の生涯》,109~123页,福岡市,葦書房,1981。

(48)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19~120页。

(49)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84~187页。

(50) 荒木尚:《今川了俊の研究》,547页,東京,笠間書院,1977。

(51) 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86页。

(52) [美]彼得·裘得·安奈森:《中世纪的日本大名——大内家族对周防国和长门国的统治》,王金旋译,64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53) 《恭跋御制诗后》,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926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

(54) 《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894页。

(55) 《宋濂全集·前言》,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1册,1页。

(56)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六,158页,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71。

(57)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六,158页。

(58) 关于明朝使臣仲猷祖阐、无逸克勤一行赴日交涉的行踪和遭遇的尴尬处境,村井章介在《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第二部·Ⅵ《日明交渉史の序幕——幕府最初の遣使にいたるまで》、第二部·Ⅶ《春屋妙葩と外交——室町幕府初期の外交における禅僧の役割》中有缜密的考证和分析。参考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36~311页。

(59) 《明太祖实录》,卷50,987~988页。

(60) 《明太祖实录》,卷68,1280~1282页。

(61) 《明史》,卷322,8343页。

(62)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54页。

(63) 村井该著此处的日文原文是:“これに懐良は説得され、臣と称して‘表’をしたため、祖来という僧に託し、赵秩に同行して明へ赴かせた。一行は1371年10月、南京に至った”。村井章介:《分裂する王権と社会》,184页。

(64) 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14页。

(65) 蔭木原洋:《洪武帝期·日中関係の研究動向と課題》,《東洋史訪》第2号(1996年3月)。

(66) 年旭:《〈云门一曲〉中赵秩遣使内容再探讨》,《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67) 如陈小法:《赵秩与日本》,见陈小法:《明代中日文化交流史研究》,49~8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68) 春屋妙葩编:《天龍開山夢牕正覚心宗普濟国師年譜》,见《夢窓国師語録》,第4册(貞字),37页,上田正真刊印,日本元禄十三年(1700)。

(69) 《夢窓国師語録》,27页。

(70) 赵秩:《雲門一曲引序》,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83~184页,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80。

(71) 据村井章介介绍,《雲門一曲》有多种写本和印本,东京大学史料編纂所以该所所藏誊写本(上村观光本)为底本,参校鹿王院1942年刊行的活字本,按年排列编入《大日本史料》。参见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75页。本书所引《雲門一曲》,均据《大日本史料》。

(72) 赵秩:《致芥室大善知識雲門禅隠大徳和尚》(癸丑十月初七日),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97~198页。

(73) 赵秩:《雲門一曲後序》(龍集癸丑十月四日壬申),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94页。

(74) 朱本:《餞偈》(龍集癸丑十月六日),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203页。

(75) 春屋妙葩:《偈頌》,之二,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88页。诗中的“贤孙”指赵秩,因赵称自己是著名书法家、画家赵孟頫(1254—1322)的后裔。

(76) 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84~185页。

(77) 彼得·裘得·安奈森:《中世纪的日本大名——大内家族对周防国和长门国的统治》,63页。

(78) 彼得·裘得·安奈森:《中世纪的日本大名——大内家族对周防国和长门国的统治》,58~66页。

(79)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68页。村井还举出大内后来在对明朝的勘合贸易时与细川氏竞争主导权之事作为佐证,说明大内挽留赵秩是深有用心的。

(80) 赵秩:《致芥室大善知識雲門禅隠大徳和尚》(癸丑十月初七日),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98页。

(81) 陈小法:《佚存东瀛的赵秩诗篇》,《文献》,2005年第1期。

(82) 赵秩:《致芥室堂頭大和尚法座》,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31页。

(83)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51~269页。

(84)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311页。

(85)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64页。

(86) 赵秩:《偶作詩並序》,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四十,328页,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87。

(87) 赵秩:《雲門一曲序》,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185页。

(88) 赵秩:《仁雀詩並序》(作于洪武六年十月七日),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八,210页。

(89) 《明太祖实录》,卷68,1280~1282页。

(90) 《恭跋御制诗后》、《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894、926页;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六,158页。

(91) 《恭跋御制诗后》,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926页。

(92) 田中健夫编:《善隣国宝記·新訂続善隣国宝記》,98、100页,東京,集英社,1995。

(93) 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21页。

(94)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81页。

(95) 笠原英彦:《歴代天皇総覧》,249~251页,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1。

(96) 笠原英彦:《歴代天皇総覧》,216~226页。

(97) 佐久間重男:《明初の日中関係をめぐる二、三の問題——洪武帝の対外政策を中心にして》,《北海道大学人文科学論集》,第4号(1966年)。

(98) 万明:《明初中外关系考论》,见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95~96页。

(99)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5~248页。

(100) 《日本梦窗正宗普济国师碑铭》,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1011页。

(101) 陈小法:《明初祖阐、克勤使日缘考》,见中国明代研究学会编:《明代研究》,第9期,35页,台北,中国明代研究学会,2006。

(102) 宗泐:元末名僧,明初应太祖召,住天界寺,祖阐等出使前,宗泐“尝赋诗饯之,其诗上徹御览,遂俯赐和答诗”。参见《恭跋御制诗后》,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926页。

(103) 宗泐:《送祖阐克勤二师使日本》,见[日]伊藤松辑:《邻交征书》,王宝平、郭万平等编,82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

(104) 明太祖:《和宗泐韵》,见伊藤松辑:《邻交征书》,83页。

(105)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六,157页。

(106) 葉貫磨哉:《入明僧椿庭海寿評伝》,《駒沢史学》,第5号(1956年11月)。

(107) 葉貫磨哉:《入明僧椿庭海寿評伝》,《駒沢史学》,第5号(1956年11月)。

(108) 《本朝高僧伝》,巻三·静禅三之十八·海寿伝,见《大日本佛教全書》,第63巻,221页,東京,講談社,1972。

(109)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6页。

(110) 蔭木原洋:《洪武帝期·日中関係の研究動向と課題》,《東洋史訪》,第2号(1996年3月)。

(111) 蔭木原洋:《洪武帝期·日中関係の研究動向と課題》,《東洋史訪》,第2号(1996年3月)。

(112) 春屋妙葩:《寄天寧瓦官両和尚詩並小序》,载《雲門一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四十,315页。

(113) 春屋妙葩:《寄大明瓦官無逸講師》,载《智覚普明国師語録》,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四十,319页。

(114)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伊藤松辑:《邻交征书》,224、227~228页。

(115)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伊藤松辑:《邻交征书》,224~225页。

(116) 无逸克勤:《致延暦寺座主書並別幅》,见伊藤松辑:《邻交征书》,225~226页。

(117) 伊藤松辑:《邻交征书》,227页。

(118) 伊藤松辑:《邻交征书》,227页。

(119) 《門葉記》,巻二六·“門主行状”·三,转引自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3页。《門葉記》是12世纪前半至15世纪前半延历寺青莲院记录的集成。

(120) 《続本朝通鑑》,转引自湯谷稔:《日明勘合貿易資料》,2页,東京,国書刊行会,1983。《本朝通鑑》是日本江户时期德川幕府主导编纂的汉文编年体通史,分为前编、正编、续编三编共310卷,由所谓“神代”记录至后阳成天皇时期。

(121) 《花営三代記》,转引自湯谷稔《日明勘合貿易資料》,2页。

(122) 《明国書並明使仲猷无逸尺牘》,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49页。

(123) 《明国書並明使仲猷无逸尺牘》,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50页。

(124) 无逸克勤:《諸偈類要叙》、仲猷祖阐:《諸偈類要跋》,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52~353页。

(125) 《空華集》“昭上人更字説”,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53页。

(126) 有关斯波义将的简介,参见国史大辞典編集委員会编:《国史大辞典》,第7巻,54~55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86,“斯波义将”条。

(127) [日]木宫泰彦:《中日佛教交通史》,陈捷译,275页,台北,华宇出版社,1985。

(128) 《明国書並明使仲猷无逸尺牘》,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三十七,349~351页。

(129)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8~249页。

(130)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3~244页。

(131) 《続本朝通鑑》,转引自湯谷稔:《日明勘合貿易資料》,2页。

(132)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49~250页。

(133) 《恭跋御制诗后》,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926页。

(134) 《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894页。据此序文,祖阐一行滞留博多时,幕府即有“延阐住持天龙寺,无逸独先还”的方案,被无逸拒绝,表示“必期与阐俱”。

(135) 据春屋妙葩:《與可庸别駕書並詩》(日本北朝应安七年正月二十八日),祖阐一行是十月末从京洛乘船转往博多的。该信收入《雲門一曲》。参见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编:《大日本史料》,第六編之四十,311页。

(136) 《送无逸公出使还乡省亲序》,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895页。

(137) 《日本梦窗正宗普济国师碑铭》,见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1011页。

(138) 《明太祖实录》,卷90,1581页。

(139)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926页。

(140)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894页。

(141) 《明太祖实录》,卷90,1581~1582页。

(142) 《明太祖实录》,卷90,1582页。

(143) 《明太祖实录》,卷133,2112页。

(144) 田中健夫:《中世対外関係史》,63页,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75。本段译文引自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151~152页。

(145) 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152页。

(146) 橋本雄:《日本国王と勘合貿易》,71页。

(147) 《明太祖实录》,卷90,1582页。

(148) 《明太祖实录》,卷90,1586页;卷96,1656页。

(149) 《明太祖实录》,卷105,1755页。

(150) 《明太祖实录》,卷125,1997页。

(151) 成书于1702年的日本僧侣传记《本朝高僧伝》便持有这种观点,其文云:“廷用文珪(即‘沙门圭庭用’)中兴京北宝福寺,建经藏,后光严院曾赐转法轮藏禅寺勅额,天授二年为征西府使者入明,请宋景濂撰寺记,归国,刻之坚珉”,而木宫泰彦则沿用了这一观点。参见木宫泰彦:《中日佛教交通史》,335、356页。

(152) 木宫泰彦:《中日佛教交通史》,356页。

(153) 杉本尚雄:《菊池氏三代》,264~278页。

(154) 参见佐久間重男:《日明関係史の研究》,66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92;田中健夫:《中世対外関係史》,59~60页。田中氏在文中引用了佐久间重男的观点并表示赞同。

(155) 橋本雄:《日本国王と勘合貿易》,157~158页。

(156)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第2册,1016~1017页。

(157) 森茂暁:《南北朝期公武関係史の研究》,280~287页,東京,文献出版,1984。

(158) 木宫泰彦:《中日佛教交通史》,335页。

(159) 佐久間重男:《日明関係史の研究》,67页;田中健夫:《中世対外関係史》,60页。

(160) 但同时也应注意,原本归属北朝的岛津氏久在1378年和九州探题今川了俊由冲突而决裂,1379年和了俊势力展开了激战,如村井章介指出的那样,在此期间岛津已倒向南朝一方,故不能把他以南朝名义派遣的使者“简单断定为‘伪使’”。参见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87页。

(161) 《明太祖实录》,卷131,2092页;卷138,2173~2177页;卷179,2713页。

(162) 杉本尚雄:《菊池氏三代》,281页。

(163) 田中健夫:《足利将軍と日本国王号》,见田中健夫编:《日本前近代の国家と対外関係》,9页。田中引用的这段话是:“日本国遣僧宣闻溪、净业喜春等来朝,贡马及方物,诏却之。时日本国持明与良怀争立,宣闻溪等赍其国臣之书达中书省而无表文,上命却其贡,仍赐宣闻溪等文绮、纱罗各二匹,从官钱帛有差,遣还。敕中书省曰:‘向者国王良怀奉表来贡,朕以为日本正君,所以遣使往答其意。’”(《明太祖实录》,卷90,1581页)细审这段文字,可知田中健夫的读法颇不确切,文中说“朕以为日本正君”,说的是“向者”即以前的事,这样的表述恰恰表明明太祖现在已经知道“良怀”不是“日本正君”。

(164) 橋本雄:《日本国王と勘合貿易》,156页。

(165) 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来贡使节自称受“良怀”所遣,二是《明实录》编者未做细致分辨的误记。例如,村井章介曾指出,《实录》叙洪武二年赵秩出使日本,“持诏谕日本国王良怀”一句,应该是《实录》编者根据后来给良怀的封号加上去的,因赵秩出使时,“良怀尚未奉表入贡,没有理由称呼其为日本国王”。参见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269页。

(166) 《明太祖实录》,卷134,2135页。

(167) 《明太祖实录》,卷138,2173~2177页;另可参见《明太祖御制文集》中记录的相同事件,参见《设礼部问日本国王》、《设礼部问日本国将军》,见《明太祖御制文集》,卷18,535~536、536~542页,台北,台北学生书局,1965。

(168) 《明太祖实录》,卷179,2713页。

(169) 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112页。

(170) 《明史》,卷320,8281页。

(171) 郑麟趾纂修:《高丽史》,卷一33,682~697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2。

(172) 《明太祖实录》,卷72,洪武五年二月丙戌条记曰:“安南陈叔明遣其臣阮汝霖来朝,奉表,贡驯象。礼部以受其表,将入见,主事曾鲁耴其副,视之曰:‘前王乃陈日熞,今表曰叔明,必有以也。’亟白,尚书诘之,盖叔明逼死日熞,而夺其位,惧朝廷致伐,故托脩贡以觇意。汝霖不敢隐,具言之。上曰:‘岛夷何狡狯如是。’却其贡不受”。此处所述史实,出自安南使臣阮汝霖,自然有所依据,但参考相关史料,可知其间还有若干曲折未被言及。如陈叔明所取代的“前王”的名字,在《明实录》《明史》等汉文典籍写作“陈日熞”,而据郭振铎、张笑梅主编《越南通史》,则知他本为陈明宗长子恭肃亲王的私生子,名杨日礼。安南的一些文献把他的姓氏写为“杨”,即是强调他的身份的非正统性。参见《明太祖实录》,卷72,1327页;郭振铎、张笑梅主编:《越南通史》,36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173) 1376年安南曾出兵征讨占城,结果为占城所败。参见郭振铎、张笑梅主编:《越南通史》,370页。另,1381年安南曾与明朝发生的边界冲突,参见[日]山本达郎:《越南中国关系史年表》,秦钦峙译,104页,昆明,云南省东南亚研究所,1983。

(174) 《明史》,卷3,39、44页。

(175) 常君实编:《吴晗全集》,第5卷,24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176) 《明太祖实录》,卷23,325页。

(177) 汪向荣:《〈明史·日本传〉笺证》,9~11页。汪所做的“笺证”综合多种文献分析说:“明初寇山东滨海州县,甚至稍向南及于江苏北部的海盗,可能是日本籍的倭寇,但并一定是方、张旧部的诸豪所勾引而来,而是其过去寇朝鲜及中国北部滨海各地延伸过来的。而浙江、福建乃至广东一带沿海的寇警,未必是日本籍海盗所为(当然也可能有其参加)。多数还是方、张诛服以后,未受招抚约束,亡命海外的诸豪”。

(178) 《明史》,卷75,1848页。

(179) [日]檀上宽:《明朝初期的海禁与朝贡》,王霜媚译,见[日]森正夫等编:《明清时代史的基本问题》,周绍泉、栾成显等译,19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180) 郑有国:《中国市舶制度研究》,220~224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郑著引录明人郑晓《今言》云:“太祖洪武初,设太仓黄渡市舶司,至今成为六国码头。寻以海夷黠,勿令近京师,遂罢之”。([明]郑晓:《今言》,李致忠点校,1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另参见李庆新:《明代海外贸易制度》,44~4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181) 《明史》,卷75,1848页。

(182) 檀上宽:《明朝初期的海禁与朝贡》,见森正夫等编:《明清时代史的基本问题》,193~197页。

(183) 李庆新:《明代海外贸易制度》,28~54页;晁中辰:《明代海禁与海外贸易》,30~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84) 《明太祖实录》,卷138,2173~2177页。

(185) 《明太祖实录》,卷90,1582页。

(186) 关于足利义满亲自理政时期幕府和朝廷的关系,参见森茂暁:《南北朝期公武関係史の研究》,249~311、493~515页。

(187)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87页。

(188) 橋本雄:《日本国王と勘合貿易》,73页。

(189) 村井章介:《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87~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