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声诗

偷声诗,即三句半,原名“瘸腿诗”,窃恶其名而改之。把绝句的第四句减半,即是偷声诗。其诗眼,在那半句,须仔细吟之。这种诗,出现于唐末五代,盛行于宋元丰、元祐年间。据宋代王灼《碧溪漫志》记载,多为民间艺人创作,“与雅言抗行”。

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个诗人十分热爱偷声诗,几乎到了言不离偷声诗的地步。一年,家乡大旱,郡守亲自出马祈雨,接连数日行跪拜礼,可是连一点儿雨滴也不曾飘落。诗人觉得郡守迂腐可笑,就作诗讽刺他:

太守祈雨泽,

万民多感德。

昨夜推窗看,

见月。

郡守恼之,寻来问罪,可是罪从何而来呢?没有办法,就说:“若能吟出好诗,便放了你。”郡守自诩心慕东坡,自号西坡,便命诗人即以“西坡”为题。那人应声吟道:

古人号东坡,

今人号西坡。

这坡比那坡,

差多。

郡守恼羞成怒,喝令打十八大板。诗人忍痛吟道:

作诗十七字,

责板一十八。

若上万言书,

打杀。

来到发配地,县令和夫人想见识这位怪才,令他即地吟诗。他瞅了一眼步出厅堂的官夫人,张口就来:

环佩响叮当,

夫人出厅堂。

金莲整三寸,

横量。

郡守以诽谤罪,发配他去郧阳。他的独眼舅舅闻讯赶来,两人相对流泪。诗人的诗瘾又上来了:

发配到郧阳,

见舅如见娘。

两人齐下泪,

……

你知道最后半句是什么吗?

【答案】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