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限制哲学:权力限制模式及其作用机制研究
- 后向东
- 1910字
- 2020-08-27 15:25:42
前言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民主法治进程的时代最强音。如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却是人类民主法治进程中的永恒课题。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是立场、观点、方法的统一体。人类历史上的权力限制哲学,曾经经历过一次重大的历史转型——权力限制立场的转型,即从权力主体本位转向权力对象本位。权力主体本位,是指站在权力拥有者的立场、以确保权力拥有者地位稳固为出发点的权力限制哲学;权力对象本位,是指站在权力授出者的立场、以确保权力运行符合民众福祉、维护民众权利为出发点的权力限制哲学。这一转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还只是走出了第一步,尚不足以完全解决现实问题。权力限制哲学更现实的问题,在于观点和方法,通俗地讲,就是怎么看、怎么办的问题。
本书是这样看待权力限制问题的:人类历史上探索实施的种种权力限制方案,可以归纳概括为四种基本模式,即以权力限制权力、以权利限制权力、以法律限制权力、以道德限制权力。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世界上存在四种通用的权力限制方案可供照单点菜,恰恰相反,权力限制模式的实际运行,要以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客观条件为转移,并相应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具体方案。任何具体的权力限制方案,都是民族和时代的个性化产物,内在统一、外在多样,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权力限制方案。
这就破除了权力限制问题上一种根深蒂固的片面思维,即,把权力限制问题的解决,简单地寄托于某种具体权力限制方案的简单构建之上,而是确立起一种新的唯物辩证思维,即,从形形色色的具体权力限制方案中总结提炼出基本的权力限制模式,并具体分析各种权力限制模式发挥作用的机制机理,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设计个性化的权力限制方案,也就是要走适合本国国情的特色权力限制道路。
如果把解决中国权力限制问题的出路寄托在简单机械照搬别国现成方案上,无异于削足适履,“吾恐造之者富,随之者贫也”。但同时也必须指出,走适合本国国情的特色权力限制道路,绝不是要闭目塞听、拒绝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成果,而是要在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下,对多种多样的权力限制具体方案进行广泛研究,由表及里,由现象到规律,由感性到理性,把握多样性背后的统一性,掌握客观规律,更好地认识世界进而改造世界。如果不关注丰富的权力限制现象,对规律的探寻就会脱离实际而陷入空想,如果只关注丰富的权力限制现象而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会迷失于表象而不可自拔。在当下的权力限制研究领域,主要问题在于后一个方面,盲目崇拜某个国家、某种具体方案的倾向明显,对中国生动而丰富的实践视而不见,或者机械地拿着外国的尺子来丈量中国的实践,失之于片面、孤立、静止、形而上,缺乏应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对四种权力限制模式的归纳概括,还只是由表面的现象深入到更深层次的现象,并没有到达客观规律的层面。真正的客观规律层面的认识是什么呢?本书认为是对于权力限制模式作用机制的认识,即各种权力限制模式如何发挥作用、它们发挥作用需具备何种条件,它们是因何而发挥作用,又是因何而没有发挥作用。四种权力限制模式各自的作用机制,是本书所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本书的主体内容。如果说权力限制立场的转变是权力限制哲学的第一次重大历史转型,那么我们现在需要权力限制观点和方法的又一次转型,从浅层的模式选择、方案移植借鉴层面,深入到作用机制研究层面,用精准施策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权力限制问题。本书只是初步提出了这个命题并提出了一个极为简略的解决方案,还远远谈不上完成了对这个命题的论证。但是,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小步就是胜利。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立足中国国情设计并不断完善独具中国特色的权力限制方案。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也没有现实国情完全相同的国家,真正适用于解决中国权力问题的权力限制方案,就一定是与其他任何国家都不相同的。
基于本书所主张的这种权力限制哲学,对于如何解决好当下中国的权力限制问题,本书的基本立场是:中国权力限制制度架构日趋完备,四种权力限制模式在中国都有各种相应的存在形式。这四种权力限制模式作用的发挥,由于所需条件尚不完备,因而还不够充分。中国权力限制状况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本书给出的基本方案是:首先,实证考察我国客观存在的、以不同形式表现的各种具体权力限制制度体制机制。其次,基于对四种权力限制模式及其作用机制的认识,对照检视我国各种具体权力限制制度体制机制,从中找到加强和改进各类权力限制制度体制机制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是立足于现有的制度体制机制,培育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各种配套条件,使既有的制度体制机制设计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