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头娃娃——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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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图片来源于网络http://bbs.voc.com.cn/topic-6467563-1-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2月15日。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民以食为天。”可见食品在国人的眼中占据着绝对重要的位置。可是如今,一提到食品,我们不由得会想到曾经报道的地沟油、苏丹红鸭蛋、皮鞋酸奶、镉大米……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本该如此简单,可是面对那一件件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是该庆幸自己竟然拥有如此强大的抵抗力,还是为未来的生存环境感到恐慌呢?不管怎样,活着的我们还是要好好活着,为了那些曾经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无辜受害者,为了千千万万后人能安心吃上一顿饭,能安心喝上一杯奶……

2003年,在安徽阜阳地区,因食用劣质奶粉,孩子们出现了严重的营养不足,面大如盘,四肢瘦小。十几年过去,当年的那些“大头娃娃”已经到了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如今他们还好吗?为此,前瞻网做了十年回访调查,那些曾经遭受痛苦的孩子的身体状况是令人心颤的。曾经的“大头娃娃”悦悦摊开双手,两根食指却无法伸直。“大头娃娃”小旭,“学习上比一般孩子要用功很多,各科成绩却总在70分上下徘徊。有时候老师提问,他需要反应老半天才能回答”。家住阜阳市阜南县的婷婷体形瘦弱,与当初生病时浮肿虚胖的形象判若两人……

“南非国父”纳尔逊·曼德拉说过这样一句话:“知晓一个社会的灵魂,就看这个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虽然悲惨的个案已经过去十几年,可是提到“大头娃娃”“三聚氰胺”,还是会让稍有良知的人无比气愤。头大、嘴小、浮肿、低烧,这些症状不由得在脑海中浮现。十几年这么长,足以冲淡很多东西,让人忘记很多事情。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注定这会是一辈子的伤痛,无论时间怎么流逝,伤口却永远无法愈合。

2004年受人瞩目的老河口市“大头娃娃”索赔一案[1],耗时近三年,历经三审,最终由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劣质奶粉供应商一次性赔偿“大头娃娃”周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84万元的80%,即9.47万元,并一次性赔偿周某某精神抚慰金1万元,劣质奶粉经销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周某某的监护人对此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历经三年的漫漫维权路换来的却是一份连医疗费也不够支付的赔偿,这是一个比悲剧更悲剧的事实。婴儿受劣质奶粉之害仅几个月,而受害者维权之路却总是漫漫无期。但是正如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的,“为权利而斗争”。路再难也得走下去,不能让那些黑心商家逍遥法外。对于这些不法商贩,我们应保持零容忍态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调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3年10月25日修正,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修正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可以得到赔偿。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此外,该法第40条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除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具体规定了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受到伤害后具体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列举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以依据第51条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依据第55条,要求惩罚性赔偿。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宗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又一场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事件随之曝光。“三聚氰胺”,一种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的化工原料,却被奶粉制造商用来提高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有4名婴孩因喝了毒奶粉死亡,有30多万名儿童患病。该事件产生的法律后果已经不再仅限于民事赔偿责任,更是构成了我国《刑法》第140条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从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到“三聚氰胺”奶粉,虽然已过去十几年,但是回忆起来依旧令人痛心疾首。食品安全之路,我们任重而道远,特别是有关孩子的食品安全,我们更是责任重大,因为他们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孩子,还关系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消费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心存“免费搭车”的念头,都想让别人先来提起诉讼,自己免费,最终结果可能是谁也不去反映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身的权益。就像老河口市的“大头娃娃”一案,虽然维权之路异常艰辛,但是却在默默地推动着我国法治之路的进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需要一点良心。黑心的商家,你忍心让你的孩子喝那样的奶粉吗?你忍心让你的孩子承受那样的痛苦吗?法网恢恢,一定是疏而不漏的。

国家多一点责任……食品监督机关请认真担起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