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顽危犯的特征

顽固犯和危险犯都具有顽固性,表现出思想观点固化、思维逻辑体系固化、看待事物方式固化、行为反应模式固化等特点。但他们之间也有着不同的特征。

(一)顽固犯的特征

1.具有难改性。由于罪犯思想观念扭曲、恶习较深,不良行为习惯已成定式,犯罪思想观念已深入骨髓,投入改造后,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改造成效,具有明显的难改特性。

2.具有反复性。由于顽固犯的相对固定的思维模式及惯性行为习惯,很难一次性有效根除,在改造过程中,会反复出现,反复发作。

3.具有明显性。顽固犯的顽固性一般表现比较明显和直白,其一,这类罪犯通常表现比较显眼,容易识别;其二,随着监狱文明执法程度的提高,很多罪犯也敢于直接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甚至敢于表达对监狱和社会的不满,因此比较容易辨别出顽固犯的顽固程度和性质。

(二)危险犯的特征

1.具有影响监管安全的现实危险性。这是危险犯最基本的特征。这种危险性可表现为对监管安全、监管秩序、公共安全和财产的危害,也可以表现为对他人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重大危险罪犯是以威胁监管安全稳定为侵害客体的。其无论怎样的呈现形式,危险性都是现实存在的,只是危险性的表现程度不同而已。

2.具有实施重大违纪或又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这里所指的重大危险罪犯不是可能实施的或者正在实施的一般的违反监规纪律的罪犯,而是可能实施重大违纪或犯罪行为的罪犯,包括具备实施狱内犯罪行为的现实可能性。在监狱内主要是指脱逃、自残、自杀、行凶、破坏、盗窃、暴乱、挟持人质等行为。

3.作案既可以具有个体性,也可以具有群体性。危险犯既可以以个体形式出现,如自杀,又可以以群体方式作案,比较常见的是结成作案团伙,还可表现为众多罪犯聚集在一起,发生严重的骚乱、暴乱、杀害民警、劫持人质、聚众越狱等行为。

(三)顽危犯的危害性

无论是顽固犯,还是危险犯,都具有对监狱管理的共同危害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造成监管改造现实危害。顽危犯自身具有的自杀、脱逃危险,是一种危害;对他犯造成的影响是一种危害;破坏性、攻击性是一种危害。

2.严重影响监管改造秩序。顽危犯拉帮结派,打击先进,自伤、自残,抗拒劳动,装病,装疯卖傻,企图脱逃,对监管秩序和监管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3.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社会和媒体对监狱执法越来越关注,已有不少先例说明,监狱如发生罪犯脱逃或自杀事件,往往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给国家形象和监狱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有时还会给社会造成恐慌和不稳定。

4.对事故处理的成本很高。如发生罪犯自杀,不少犯属都会扯皮甚至无理取闹,堵门有之,堵路有之,提过高要求,影响监狱的正常工作。如发生罪犯脱逃,追捕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