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说法:老百姓身边的法律故事
- 孟祥林
- 218字
- 2020-08-27 16:59:41
饮者酒驾身亡,其他同饮者应担责
题 记
赴酒宴、赶场子,最终醉酒后导致车毁人亡的恶果,此情形下如何划定民事责任?首场同饮者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汪海生和郝志虎接受工友任光辉宴请,熟料,任光辉酒后又赶新场,在喝完第二场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沿石头,结果车毁人亡。
2014年5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汪海生和郝志虎的再审申请,一波三折的民事诉讼并没有在争议中画上句号。感到“冤屈”的汪海生和郝志虎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希望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