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西塞罗论自由意志

古希腊三贤关于人性的哲学思想构建起了西方哲学史上人性论的基础,后世哲学家基本上是在这一思想框架内展开讨论的,或有批判与发展,但无论是西塞罗、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还是后世的霍布斯、斯宾诺莎、康德与黑格尔,他们的思想都大体上沿袭了这一基本的思想脉络。

西塞罗的思想继承非常明显,他把苏格拉底奉为“哲学之父”,在《图斯库勒论辩》中他便指出,是“苏格拉底首先把哲学从天上召唤下来,寓于城邦之中,甚至引入家庭,迫使哲学思考人生和道德,善与恶”[73]。当然,西塞罗在对苏格拉底人性思想继承的同时,也有深刻的创造性解读和发展。他首先把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普遍谈到的理性理解为人灵魂深处所具有的神的因素。这个神的因素并不是神本身,而应是人与神共有的东西,是人身上最优越、最出色的部分[74]。西塞罗认为神赋予了人以远见和敏锐的智力,创造他的至高的神给了他某种突出的地位;因为在如此众多的不同种类的生物中,他是唯一分享理性和思想能力的。而又有什么——我并不是说只在人身上,而且也在天空和大地的范围里——比理性和思想力更神圣呢?而理性,当其得以成长并臻于成熟时,就被正确地称为智慧。因此,既然没有比理性更高的东西,而且它既为人所具有,也为神所具有,那么,人和神首先共有的就是理性。而那些共同拥有理性的,也共同拥有正确的理性,也即绝对的理性;而且既然正确的理性就是法,我们必定也就是因这法而与神联系在一起。进一步说,那些共有法的,也一定共有正义;而共有这些的,都应视为同一共同体的成员。因此,现在我们必须将这整个宇宙理解为一个共同体,神和人都是这个共同体的成员[75]。可以看出,西塞罗所讲的理性也是人生而具有的一种潜能(神的因素),这一潜能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其他各种美德都以理性为基础。所以,惟有正确的理性才能区分善恶、是非,正确的理性才是正义的基础。如果不把本性视为正义的基础,那就意味着人类社会所依赖的美德遭到毁灭[76]。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他提出了一系列的追问:什么是为良好的生活和正确的行为提供了准则的目的或终极的目标?被本性(Nature)当作至善而最想要追求的东西是什么?被本性当作至恶而最想要避免的东西又是什么?他从斯多葛学派的学说中得到了一些启示,斯多葛学派认为主要的善就是以一种顺从自然的方式生活,要顺从一个人自己的本性和顺从普遍的本性。西塞罗吸收了这一学说,认为这个本性实际上就是理性,就是善的潜能,也就是善本身,人应该依照理性去生活,反之,就是恶。所以他所谓的恶,就是放纵自己的欲望,他在《论老年》中转引阿契塔的话说:“感官上的快乐是自然赋予人类最致命的祸根;为了寻求感官上的快乐,人们往往会萌发各种放荡不羁的欲念……实际上,没有一种罪恶、没有一种邪恶的行为不是受这种感官上的快乐欲驱使而做出的”[77]。这一观点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与非理性的学说是一致的。西塞罗认为本质上正当的行为之所以是善的,关键在于它是自愿的,把善视为一种人们自愿适当的履行义务的状态,“这就是它的本质,与道德之善不可分,因为凡是适当的事情在道德上都是公正的,凡是道德上公正的事情都是适当的”[78]至此,他把按照理性行事视为一种人的义务,人必须履行这一义务。在面对这一义务时,如果大脑中出现了犹豫和考虑:应当去做那种符合道义的事情呢,还是应当玷污自己的双手,去干那种自己明知是罪恶的勾当呢?那么,这一审慎考虑中就包含着罪恶,尽管他们从未将这种罪恶的行动付诸实施。因为这些行动根本就不应当考虑,仅仅考虑就是不道德的[79]。这时我们可以把人的理性这一潜能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人的自由意志,这一点也是与亚里士多德相通的。也就是说,人性中由理性支配的自由意志是善的本源,而错误的行使这一自由意志就成为了恶的渊薮。这一观点至中世纪时,由奥古斯丁进行了系统的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