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清风,你没事吧?”
牧清风感到有人在轻轻地晃动自己,便强行地撑开有些沉重的眼皮。
只见一位蒙族大汉,一脸焦急地望着自己。
“怎么了,老陈?没得事,就是有点儿困,睡了一觉。”牧清风甩了下头,揉了揉左眼,略显疲惫地回道。
虽然听到牧清风说没事,但老陈脸上的担忧却丝毫未减,继续道:“怎么会没事,你刚才浑身发抖,皮肤泛白,冷汗直流……”
也许是过于担忧,老陈说话的音量逐渐加大,以至于让讲台上的老师都注意到了这里。
这节课正是让无数大一新生头痛,甚至之后几年也很难摆脱其阴影的——高等数学。
“砰!砰!”
高数老师敲了两下黑板,打断了老陈的话,随后推了推黑边眼镜,走了过来。
刚刚的谈话高数老师也听到了些许,再看到牧清风此时的状态,老师心中已然明了。
“小牧啊,是身体不舒服吧?不舒服就回去休息。”高数老师很是和蔼地说道。
其实经过这一会儿,牧清风已经缓回来了不少,于是微笑回道:“没事儿,老师,您不说这节课讲的是重点嘛,我还能坚持坚持。”
听到这句话,老师欣慰一笑。
“重点那是对他们说的,对你来说,只有简单,以及很简单。”
高数老师又推了一下滑下来的黑边眼镜,摆出一副了长篇大论的架势,说道,
“我当了几十年的老师了,好学生也教过不少,但像你这种的还是头一个。听说要不是高考考语文的那天上午,你没找到考场,最后总分只有600分,老师怕是也没机会教到你这么优秀的学生……”
眼看着有种停不下来的架势,牧清风暗道不好,急地咳嗽了两声。
见牧清风突然咳嗽,老师立马停下了自己的感慨,关心道:
“怕不是感冒了吧,快回去休息。”
“要不,我让陈同学给你送回去?”
牧清风连忙起身,婉拒了护送的提议。
见牧清风坚持,老师就没再强求,目送着牧清风缓步踱出了教室。
离开了教室,这时的牧清风已经恢复过来了,毕竟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个梦了。
有的时候,他甚至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个梦。
如果是梦,但这梦中的感觉未免太真实了些,每做一次梦,都仿佛亲身经历一遍似的。
如果说不是梦,可那一切有些过于离谱了,已经超出了人们普遍的认知,况且自己的眼睛也没有半点问题。
“唉,难搞哦~”
牧清风叹了口气,开始寻找回去的路。
…………
“叮铃铃铃~”
随着下课铃声的响起,刚才牧清风上课的教室门口,准时出现了一个女孩。
一双高帮马丁靴,搭配上破洞高腰牛仔裤,将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彰显得淋漓尽致,一件非常潮的印花T恤自然地掖在牛仔裤里,天鹅般的脖颈,精致的面容,加上棕色的大波浪。
啧啧,够A!
“是明月啊,又来接清风的?”老陈看到门口的女孩,熟悉地打了个招呼。
“是啊,他人呢?”明月双手环抱在胸前,应声道。
“哦,他啊,已经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了,应该都到家了吧,他今天……”
老陈话刚说一半,明月就火急火燎地转身离开了。
留下老陈一个人在教室门口懵懵的发呆,搞不清楚状况。
而明月边走边忍不住喃喃道:“这个瓜娃子,真不让人省心,我看他别说到家了,半个小时能出这个教学楼那绝对是他运气好。”
…………
别说,牧清风今天运气还真不错,很快的就遇到了教学楼的出口。
但回家的路,那么近,又那么远……
“天晴!加油!”
原本准备回家的牧清风,离开教学楼后,很自然地来到了篮球场。
正所谓既来之则安之,这加油也就顺便喊了起来。
这是一场信工学院和法学院之间的篮球友谊赛。
虽说是友谊赛,可观赛的人却一点也不少。
除去牧清风这种意外过来凑热闹的,来观赛的男生多数都是来为各自学院加油的。
而在场的女生却好像都是在为场上的一个人助威,而这个人便是牧清风口中的天晴——姚天晴。
球场上的姚天晴,简直就是太阳,盖过了所有人的光芒。
不得不承认,这场十个人的运动,他的的确确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蓬松的碎发,柔和帅气的长相,加上嘴角一直挂着的阳光般的迷人微笑,就已经魅力四射了。
看他的运球和突破,要是能高个十公分,那堪称锦大艾弗森;
再看他的超远三分,再给他加个两公分,那就是锦大特雷杨啊!
最让人高呼“卧艹”的是,以他173的身高居然可以轻松完成花式扣篮。
这一切加在一起,哪怕他还只是个大一新生,他就已经是信工学院院队和锦城大学校队的王牌了。
这无可阻挡的魅力,足以解释现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孩儿了。
牧清风来的时候,比赛就已经接近尾声。
而结果自然也是毫无意外的,由姚天晴带领下的信工学院,大比分带走胜利。
或许大部分女孩子骨子里都还是比较害羞的,尽管加油的时候声音很大,但比赛结束后,敢上前来找姚天晴交流的可没几个。
于是乎,牧清风轻而易举地“穿越人海”来姚天晴面前。
“哎嘛,这不风哥么,你咋来了?”
一开口,便是地道的大馇子味儿。
或许这才是女生们不上来交流的原因?
牧清风心中不免想着,随即回道:“噢,是这个样子,我刚要回家的嘛,刚好路过此地,顺便过来瞅一眼。”
姚天晴眉毛一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你可真逗,回锦大花园咋可能顺路到篮球场,又迷瞪了吧。”
吾等从不曾迷路。——刘索隆《你要找我问路吗》
这出自名家刘索隆的著作,从未离开过牧清风的床头。
此书牧清风钻研已久,被其视为圣书。
“我没有,我不是,你瞎说!”牧清风连忙摆手,面不改色心不跳,显然已将圣书熟记于心,转而言它道,“话说,令尊可还好?”
看破不说破,一笑清风过。
“你说俺爹嗷。”姚天晴搓了一下脸,压制住内心的笑意,也不点破,接过话茬,
“他可好着呢,刚把我们住的那栋楼尾款打过来,从今往后那栋楼就正式更名为与日公寓了。咱们四个以后一人一层,哦不,一人七层都可以。”
尽管额头并没有冒汗,但牧清风还是伸手擦了一下,不然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欠嘴,以及与日集团董事长、一洲首富——姚同辉的壕气。
“不用不用,我觉得2603就挺好的,而且住在一起才有氛围嘛,他们俩应该也是这么想。”一人七层听起来确实流批,但牧清风觉得现在住的就已经足够了。
“嗯呢,说的在理儿。成,那就先这样儿。”姚天晴摸了摸帅气的下巴,思索了一下,认真道,“要不要……我给你送回去?”
“没得事,回家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牧清风拍着胸脯说道。
姚天晴本就是客气一下,根本没打算送,毫无留恋的转身就走,边走边说:“那行吧,你加油,足球队缺个人,我去顶一哈,下午还要去做兼职呢。”
两人互相挥了挥手,就此分开。
在如今这个大数据的时代,只要手中有手机,打开搞得地图或摆渡地图,一般人都很难迷路。
但牧清风不是一般人,他是这些地图软件的克星,如果搭配上语音导航,你会无限次的听到一句话——正在为您重新规划路线。
但牧清风如此自信的说自己可以分分钟回去,可不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事实上,牧清风发现自己一直有个天赋,当自己变成一个“没得感情的提线木偶”时,就没有自己找不到的路。
听起来或许有些玄乎,但这确是现实。
当牧清风找不到路的时候,在随机的时间之后,会出现许多燃烧着火焰的小鸟,每只小鸟口中都衔着一根火线,火线的另一头连接在牧清风的身上。
每当这时,牧清风只需放空自己,任由火鸟操控,就能抵达目的地了。
而且,这些小火鸟,牧清风发现好像只有自己能看得见。
而眼下,牧清风就进入了这种状态。
于是,
牧清风终于开始真正的向家走去。
“我是个提线木偶,我没得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