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互联网支付相关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3.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5.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7.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8.支付结算办法

9.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10.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11.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13.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

14.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规定

15.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

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1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

18.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19.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

2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支付机构监管报告制度的通知

22.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

23.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4.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25.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26.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清算综合服务平台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1] 吕雯、徐琳、夏玉洁、陈雅静、陈佳燕:《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7》,中国经济出版社,第54页。

[2] Understanding FINTECH And Banking Law—A Practical Guide,Thomson Reuters,2015-2016 Edition.

[3] 谢平将互联网金融业务分为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以及众筹融资六种类型。

[4]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七)项。

[5] 李向红:《互联网支付的现状与风险问题》,载《对外经贸实务》(国际商务论坛)2016年版,第34页。

[6] 李向红:《互联网支付的现状与风险问题》,载《对外经贸实务》(国际商务论坛)2016年版,第35页。

[7] 天极网:《〈电子签名法〉为中国网上支付保驾护航》,载http://tech.qq.com/a/20050411/000017.htm,2017年11月20日最后访问。

[8]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9] 沟通交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事宜答记者问》,载中国人民银行网,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2943246/index.html,2017年11月20日最后访问。

[10]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载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127924/128041/2951606/1923625/2942702/2856959/index.html,2017年11月20日最后访问。

[11] 新华社:《央行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载http://www.gov.cn/xinwen/2016-01/07/content_5031089.htm,2017年11月20日最后访问。

[12] 新浪网:《央行再次注销4张支付牌照》,载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cyxw/2018-01-16/doc-ifyqtycw8439642.shtml,2017年11月20日最后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