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和李张平法官相识于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当时我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到丛台区法院交流学习,有幸与张平法官分到一个办公室。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我从张平身上看到了基层一线法官工作任务之繁重和压力之巨大。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基层法院案件量激增,张平作为入额法官年结案300多件,在这样的工作强度下,他仍然能够跳出纷繁复杂的具体事务,利用业余时间静下心来潜心研究自己审判的疑难复杂案例,并注意随时积累、分析、总结、归纳,笔耕不辍,文章不断见诸报端,这种敬业精神和严谨作风令我钦佩不已!《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一书就是张平多年来孜孜不倦、厚积薄发的辛勤结晶,能够为该书作序,是我莫大的荣幸!

合同之债关乎着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可谓无孔不入、包罗万象,犹如一把“法锁”,连接着社会生活中的你我他,因其涉及面之广、对社会生活影响之深,使其当之无愧地成为法院受理案件量最多的一类纠纷。该书选择了财产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租赁合同五种常见类型案件,以及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合同纠纷,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这些典型案例进行评析,既探讨特定案例的解决之道,又透析其中蕴含的法理基础,将现实与理论生动地结合在一起。而且,每类纠纷都统计了其所在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审理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裁判建议;每个案例之后都梳理了案件焦点、审判思路、法律推理及法律依据,归纳分类清晰朴实、总结提炼深入浅出,法律解释精准到位,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不仅能成为法律人从事司法实务的参考书,也能成为老百姓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还能成为法学院校案例教学的教科书,从这一意义上讲,该书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和实用性。

针对法院审理工作中常出现的适用法律不统一、裁判标准不延续的问题,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司法统一,克服成文法存在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其中 2016 年 6 月28 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指出 “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并写明指导性案例的编号和裁判要点”。无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于指导审判实践、统一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作用。张平法官始终坚持将研究指导性案例作为法律学习的方法,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整理,我认为,这种学习方法在法律方法论上意义重大,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抑或法学研习者,都应在研习案例中提高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该书精心提炼出15个合同类指导性案例,通过“知识延伸”的形式对这些案例的援引情况和所涉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这种重视个案分析、在个案分析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审判水平的学习方法值得我们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学习和借鉴。从这一意义上讲,该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借鉴性。

通读全书,你能看到一名奋战在基层法院的优秀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工作的热爱;从他审结的案例中,你能感受到作者对案件的分析能力和对立法的理解;从他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你能解读出作者的执法精神和法律素养。相信此书的出版,能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和阅读路径;能够为法学研习者提供指导和研究方法;能够为老百姓学习法律提供便利和帮助。

余学识浅显,聊成此序,以衷心祝贺本书出版,并衷心祝愿李张平法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刻苦钻研、不懈探索,取得更大的成果。

河北工程大学法学教授 冯瑞琳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