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饰的起源与内涵

19世纪苏格兰著名作家、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曾说:“任何感觉到存在的东西,任何灵魂到灵魂的代表,就是衣服,就是服装,应时而穿,过时而弃。因此在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有关服装的话题中,如果理解正确,就包含了人类所思、所梦、所做、所成其为人的一切。整个外部世界和它执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服装,所有科学的本质都处在服装哲学中。”[1]这一观点对服装的价值和意义给予了高度肯定。服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最显著的“文明”表现形式,人类自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服饰”,就跨入了文明时代。

服饰不仅有御寒、保护的实用功能,而且是人类发挥审美想象的重要载体,也是人类遮羞、掩饰和表达自己的重要方式。自从人类经历从猿到人的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之后,服饰就不仅成了人类区别于动物并高于动物的重要标志,而且成了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必需品。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升,服饰的社会功能日益凸显。尤其在现代社会,服饰主要被用来作为一种标志物,象征和体现穿着者的身份、地位、职业、个性、修养等,同时蕴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尚、道德水平等内涵。

从人类早期来看,“服”与“饰”是分开的,并未像现代“服饰”一词般糅合在一起。从中西方考古发现来看,古人的“服”非常简陋,往往是动物皮毛或植物纤维;“饰”则异常发达,古人会将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自然物都制作成装饰品点缀在身体上,比如金属、石头、花木、兽骨、兽尾、鸟喙、羽毛、果实、龟壳等。就汉语言来说,我国最早使用“服饰”一词的文献是《周礼》。《春官·典瑞》中有“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之说。这里的“服饰”一词,《周礼注疏》中释为“缫藉”,指玉器的衬垫和装饰,如同人的衣服和装饰。“服饰”作为衣服和装饰的内涵,在《汉书》《后汉书》等典籍中已经出现。在现代汉语中,“服饰”包括“服”与“饰”两个方面。在我国最大的综合性词典《辞海》中,“服饰”的释义为“衣着装饰”。“服”和“饰”两个单字都既可做名词,又可做动词。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是在名词意义上使用的“服饰”一词。实际上,“服饰”更是人类的一种生命活动,是一种有人生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价值活动,指称人们穿着打扮和装饰自己的行为,其主体或者载体是人体。服装只有在与人体结合并适当表现时才能真正发挥功能,体现价值。

总的来说,“服饰”的内涵和范围十分宽泛,可泛指人类穿着、装饰及打扮自己身体的一切生命活动,或者说可泛指人类对人体“自然状态”外观增加与减少的一切改变活动。服饰既包括日常生活中所有与人类遮盖、装扮身体有关的有形物质的各种物品(如衣服、鞋帽、袜子、手套、围巾、领带、箱包、舆舟、佩刀、佩玉、扇子、阳伞等),又包括超越物质样态的表现形式和行为活动(如文身、理发、修剪指甲等),即我们人类生活基本需要的“衣、食、住、行”中“衣”的生命价值活动。


注释

[1][挪威]拉斯·史文德森.时尚的哲学.李漫,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