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旅行与旅行文学

按照字典的解释,“旅行”(travel)是一种“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空间移动行为”。在这里,“旅行”被从字面上界定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地理运动行为。在人类社会,我们会经常看到个人或群体为了某种目的,以个体或集体的方式从一个地方位移到另一个地方。《伊利亚特》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明喻就是把赫拉在天空的飞行比作具有怀旧思绪的旅行:“白臂女神赫拉不敢违抗,立即离开伊达山前往高耸的奥林波斯。犹如一个人的思想捷驰,此人游历过许多地方,用聪敏的智慧翩翩想象:‘我去过这里或那里。’想到许多地方,天后赫拉也这样迅捷地飞向远方。”(荷马2004:369)这种关于旅行的欢快描写与《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对于旅行的悲伤评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于世人,没有什么比飘零更不幸,但为了可恶的肚皮,人们不得不经受各种艰辛,忍受游荡、磨难和痛苦。”(荷马2003:286)历经长达10年的海上冒险,奥德修斯可以说对于旅行的痛苦具有深刻的了解。因此,这位主人公的观点很好地阐释了旅行的词源学意义。

英语中的travel(旅行)一词源于法语中的travail,意思是labor(艰辛)。而法语中的travail又是来源于拉丁语的trepalium,一种拷打的工具(Fussell 1980:39)。因此,“旅行”这个词具有“阵痛、艰苦、困难、危险”的意思,强调行为执行者在空间位移活动中所经历的痛苦、困难和危险。旅行在总体意义上是指人们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例如追求人生的理想、逃避世道的困厄、进行未知的探险、传播某种使命或价值观等,而主动或被动地从一个空间位移到另一个遥远空间的历程。旅行者通常在旅途中要经历一番痛苦,例如贫困潦倒、邪恶势力的追捕或阻拦、旅途的寂寞等,才能到达旅途的目的地。在这个意义上,旅行与“迁徙”、“漂泊”和“逃遁”具有内涵上的一致性。由此看来,旅行根本不像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那样悠闲诱人。中国人所说的那种悠闲性的旅行,在西方用另一个词来指代,那就是tourism(旅游)。虽然它与“旅行”具有部分特征的相似性,但本质上是不同的。Tourism的词源具有“巡回、环行”的意思,强调行为执行者空间位移的循环性。旅游是指人们出于消遣和观光目的离开家乡到一些风景名胜之处所进行的短期出行,通常在游览完目的地的风光以后要返回到自己原来的居所。为了把旅行与旅游更清晰地区分开来,西方学界更倾向于使用“journey”这个术语来指涉上述意义上的“travel”。“journey”是“一种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旅行”。它在字面意义上指的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地理上的位移,比如鸟、昆虫、大象、人类等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迁徙。“journey”的另一个定义则是生物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指的是“从一个阶段或经历到另一个阶段或经历的任何过渡”,这就意味着我们把从儿童到成人的生物学或心理学意义上的成长也比作一次旅行。这个旅行不是地理学意义上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位移,而是在心理或生理上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发展。这一定义就赋予“旅行”更广泛、更宏大的意义了。约瑟夫·坎贝尔指出:“永恒的旅行就是离开一种环境,找到能将你带到更丰富或更成熟的环境的生命之途。”(Campbell 1988:126)旅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领略和欣赏异域的风土人情。而旅行则具有更多、更严肃的目的,例如探险、朝圣、流放、交通、贸易、战争、殖民等,围绕着这些目的,也产生了许多与旅行密切相关的词汇。

Explorer(探险者)在英语中是指有意识地偏离常规旅行路线、探索未知地理空间的人。原始的旅行就其本质意义来说就是一种探险,因为这些旅行者第一次深入那些未知且以前从未被人类涉足过的土地。一旦世界上的大部分地方都被人类过度地占据,那么毫无疑问,旅行的需要将会终结。为了寻求更好的狩猎和打鱼的地方,或者随着农耕时代的到来,为了寻找更适合耕作的、更富饶的土地,古人就必须不断地旅行和探险。尽管我们没有关于史前时期旅行的记述,通过对当今世界一些野人或游牧民族的观察,我们大体上能够了解史前期人类旅行探险的特征。就拿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来说吧,他们骨子里具有一种很强的旅行精神和与生俱来的游牧倾向,希望四处冒险并寻找食物。据说,他们可以长途跋涉1000多英里,就是为了寻找某种食物和居住点。在进入历史记载的时期以来,有两个关于旅行的事实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一是旅行的强度在明显地、持续地增加;二是促使人们旅行的动机也日益多元化,为此就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旅行者。但是,对于真正的探险者(explorer)来说,旅行对于他们不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终极目的。对于其他人来说,宗教、商业、科学等,或许是他们进行旅行的目的。在漫长的旅行道路上,这些旅行者或许能够看到世间的美丽、艰辛或者危险。这些对于真正的探险者来说,都不足挂齿。受一种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一种强烈的渴望看到新的土地和人种的欲念的诱惑,并在一种难以抑制的躁动精神的驱使下,他们会进入世间的天涯海角,经历每一种危险,克服每一个困难,但是不会向这个世界索取任何物质的回报。对于他们来说,探险途中的生活、克服障碍的胜利、危险的经历就是他们的回报。意大利的马可·波罗和哥伦布就是这样的探险家。1271年,年仅17岁的少年马可·波罗便开始了对东方的探险性旅行。他从威尼斯进入地中海,然后横渡黑海,经过两河流域进入中东,历时4年后到达当时还是元朝统治的中国。他的《马可·波罗游记》在欧洲广为流传,对以后新航路的开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受马可·波罗的影响,哥伦布在1492到1502年间四次横渡大西洋,意欲探索一条通往东印度群岛的航线,结果却阴差阳错地到达了北美洲。他的探险之旅第一次使欧洲人开始认识北美洲,成为欧洲殖民“新大陆”的先驱。

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pilgrim(朝圣者)这个词源于拉丁语的peregrinus,意思是到一个宗教圣地进行朝拜的“旅行者”(在字面意义上尤其是从远方来的人)。受一种要去参观他们信仰的圣地的欲望之驱使,这些朝圣者通常要进行遥远的、困难重重的地域旅行。不管是单个人或者是结伴,他们要行走数百甚至数千英里,他们的眼睛总是盯着远方的目标。他们太执着于朝拜远方的宗教圣地,因而无心顾及路途中的所见所闻。他们行走在他们之前世代人走过的路线上,他们在朝圣途中所经历的风风雨雨和艰难困苦,已经成为朝圣的传统。他们旅行过,并仍以成千上万人的规模在旅行,经历一个又一个世纪,从古中国和亚洲的其他地方,来到印度的佛教圣地,从欧洲的遥远地方来到中世纪的耶路撒冷,从穆罕默德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来到现代的麦加圣地。比如,在罗马时期,东方的三个智者从天空升起的一个星宿中认识到上帝之子耶稣将要在耶路撒冷南边六英里的一个叫伯利恒的小镇诞生,于是他们按照上帝的指引,一路行走800至900英里,到伯利恒来朝拜耶稣,并给他带去礼物。这次朝圣之旅也就是西方圣诞节传统的由来。在漫长的中世纪,耶稣的坟墓所在地耶路撒冷被欧洲的基督徒们称为宗教圣地,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信徒千里迢迢前去那里朝圣。这些宗教朝圣之旅对于促进东西方的文化交流起到重要的作用。

英语中的exile翻译成汉语可以是“流放”或“流亡”,也是一种与旅行有关的行为。在中国文化语境中,“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以便在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对其进行惩治。许多人往往会在流放途中死去。历史上,屈原、柳宗元、苏轼、欧阳修等都曾经遭受过这样的放逐,俄国著名文艺理论家巴赫金也曾经历过这样的放逐。但是,在西方语境中,exile除了指个人被官方或其他权威者所施加的放逐性旅行之外,还指一些个人,尤其是文学家和艺术家,因不满于本国的文化和环境现状,而自愿将自己放逐到异国他乡,终生过着一种与故国疏离的旅行和漂泊生活。亨利·詹姆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奈保尔等都是这样的自我流放者。不管是官方作为惩治而施加的流放,还是个人为寻求精神自由而实行的自我放逐,流放性旅行都是一种痛苦的行为。但是对于文学和艺术创作而言,它无疑又是一种福祉。

出于商业贸易目的而进行的旅行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则更为普遍。为了寻找异域的商品或产品,为了在异域开辟可以销售本地产品的市场,人们来到世界各地。这样的一种商业激情导致了从13世纪以来一直到18世纪之初的全球大旅行和探险。对于商业旅行者来说,开辟域外产品不仅仅是一种使命,他们也需要了解他们所去的那个国家的地理、物产以及民情。他们的商队运送产品的最便捷、最安全的道路,目的国的新材料和新市场,是他们的商务事业成功的基础。当地的民情对于他们进行商业贸易也非常重要。一种新的更短的路径可以在他们运送商品时胜过竞争对手。也正是对通向印度的新路线的寻找,引发了欧洲的东方大探险。14世纪以来,欧洲国家在印度、中国以及北美的贸易,是这种商务之旅的典型代表。有了这样的商务之旅,远在西方的欧洲人可以足不出户就能买到来自东方的丝绸、茶叶等,而东方人也可以轻易地买到西方的钟表、洋油等机械制品。

战争以及对于异域的征服也是促使人类进行旅行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探险者来说,他所关心的是增加生活的阅历。只要他能自由地旅行,这个世界为谁所有他并不关心。而征服者则不同,他关心的是占有。因此,这种对于异域土地的觊觎,诱使人们远征到遥远的异域去打仗。比如北美的易洛魁部落曾经从哈德逊河流域出发,向西奔波一千多英里,来到密西西比河流域,去进攻他们所痛恨的舒族人。古罗马军团,曾经征战整个欧洲,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英国在近代发动的针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也是通过万里迢迢的海上旅行以后打响的。所幸的是,帝国建立的一个愉快的结果是为旅行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条件。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军队的征战使得公路在地中海地区修得四通八达,从而为古人的旅行提供了方便的条件,也刺激了人们为了各种个人的目的而进行旅行。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状态,促进了中国与世界之间的旅行和交流。

但是,正如一枚硬币总是拥有两个面一样,旅行在促进人类进行文化交流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马可·波罗的探险之旅对中华民族的不幸影响就是引发了西方列强对中国的觊觎乃至以后的战争。对于北美洲印第安人来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意味着对北美洲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开始。宗教朝圣之旅也是一样。当东方的伊斯兰教徒占领耶路撒冷并开始屠杀、侮辱西方的朝圣者时,历时200多年的十字军东征战役开始,对东西方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以战争和征服为目的的旅行,其给人类所带来的危害更是巨大。从古希腊时期的特洛伊战争,到中世纪的诺曼底征服,再到近代英法等国发动的鸦片战争,对远征的军队和被进攻的一方都带来了可怕的后果。

由此观之,旅行“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古老的行为方式之一。它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它是人类的一个主要的行为冲动,是一个决定历史的主要因素。不管是作为迁徙还是探险,不管是出于科学研究还是娱乐,不管是强制性的位移还是非理性的漫游,它已经成为每一个种族、每一个时代、每一种文化存在的条件”(Zabel 1958:13)。正是因为旅行在人类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正是因为旅行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正是因为旅行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所以,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习俗中,对于旅行的评价也就千差万别。在人类历史进程的某个阶段,旅行会受到极高的评价。比如在《旧约全书》中,但以理认为:“必有多人来往奔跑,知识就会增长。”(新旧约全书1994:821)但是在另一个阶段,旅行的声誉又很低。比如,英国18世纪贵族作家切斯特·菲尔德这样告诫他的儿子:“那些漫不经心地从一个地方旅行到另一个地方的人,他们注意的只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距离,关注的是夜晚下榻的旅馆,因此,他们出发前是傻子,回来时也一定是傻子。”(Chesterfield 1901:30)在有些社会,旅行被认为是文明生活和文明行为的标准。但是在另一些社会,旅行又会被一些爱国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和仇外主义者斥责为道德败国者或种族完整的威胁者。例如,当华盛顿·欧文在英国旅行的时候,美国共和主义诗人菲利普·弗莱诺就曾指责他为叛国者:

看,欧文去了英国的朝廷

和另一个民族混在一起

他回到美国的时候名利双收

而美国人民却不愿再听到他的名字

看,他亲吻过国王的手

我看到他巴结王子

他置身于贵族之中

忘记了1776年间发生的大事。(Baym et al1998:813)

不管人们对于旅行抱有什么样的看法,旅行具有一种获取知识的功能这一观点却获得了古今中外大部分人的认同。“早在远古时代,人类的这种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旅行行为,就被看作一种学习的隐喻,一种获取经历和知识的隐喻。”(Hunt 1976:1)美国19世纪的政治家托马斯·杰弗逊在指出旅行具有使人痛苦的特征的同时,也肯定了其对于人类智慧的培育作用:“旅行使人更富有智慧,但也会使人痛苦。当中年人旅行时,他们会获取知识,并用来服务于他们的国家。但是从此以后他们也会陷入懊悔的情感之中,他们的情感被过多的东西消磨,他们学到的新习惯再回到家后无法得以满足。”(Zabel 1958:15)甚至就连现代著名的心理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也对旅行的意义做过积极的评价:“旅行的最大快乐就是满足早年的渴望,这种渴望是根深蒂固的,它是指的儿童对于家庭的不满。当一个人看到大海,穿越大海,并且见到那些在渴望中被认为是遥不可及的城市和陆地的时候,那么他就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做了惊天动地的事情。”(Freud 1953:246-247)在这个意义上,旅行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叛逆性的、颠覆性的行为,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过程。

由于旅行是人类最古老、最常见的一种行为方式,因此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也就有了大量的旅行叙事。正如毛泽东所言:“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毛泽东1991:862)旅行与文学之间的密切性,超出了文学与其他任何社会行为之间的联系,以至于连我们文学批评中的许多术语,都是从旅行中借用过来的。比如说“场景”(setting)、“转折”(transition)、“跑题”(digression)、“音步”(meter)、“叙事桥”(narrative bridge)等。“旅行”与文学的契合还在于它能产生一种文学创作中的“旅途状态”。所谓“旅途状态”,是指文学家自觉或被迫地疏离于社会群体而在旅行途中所度过的状态,它在广义上还指文学家在主观意识上将人生喻作漫漫征途的心路历程。旅途状态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大致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旅途状态为文学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文学起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是古今中外关于文学起源的共识。即使是一位颇有才华的作家,如果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也是创作不出优秀的文学作品的。旅途,就像生产、社会交往、战争等社会方式一样,是作家获取创作素材的重要来源之一。这尤其体现在书写自己途中真实见闻的非虚构性游记作品的创作之中,例如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创作《马可·波罗游记》和美国现代作家约翰·斯坦贝克创作《俄罗斯纪行》。为了考察异域的地理特征、人文传统等,作家必须亲自去旅行,将自己置身于旅途状态,正如斯坦贝克在讲述创作游记作品《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时所说的那样:“我要一个人旅行,取道南部的公路往西走……将从这趟行程中得到我亟需的收获——重新认识自己的国家、语言、观点、看法以及改变。”(Elaine&Walsten 1975:666)旅途状态使作家能够亲身领略异域的自然风光,认识异域的人文历史,深入异域人民的内心世界,从而向潜在的读者揭示一个完整的异域世界。即使是那些囿于殖民主义的视角而对被殖民的异域进行想象性、扭曲性表述的旅行游记,也是建立在作家本人或前人的真实的旅途状态之下的生活体验。第二,失意、孤寂的旅行是产生文学名作的温床。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许多传世的文学作品是由那些在仕途上遭贬谪的文学家创作出来的。他们从官场被遭贬发配到偏僻、荒凉的地方,仕途的失意便与孤寂的旅途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诱发他们写作孤旅文学的动因。而创作是最孤独的事业之一,一部传世作品从孕育到诞生要使作家承受长期的心灵煎熬。失意、孤寂的旅途,最容易使作家孕育创作的灵感,发思古之幽情,抒贬谪之愤懑,表人生之憧憬。中国屈原的《离骚》、英国拜伦的《查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俄国拉季舍夫的《从彼得堡到莫斯科旅行记》等都是这方面的杰作。虽然囿于国情的不同,美国文学中没有作家遭受政治迫害而被迫旅行的现象,但是美国青年作家对本国盛行的物质主义和粗俗文化的厌恶使他们自觉地将自己置于逃离本国或家乡的“流放”状态,通过欧洲朝圣之旅或漫无目的的路上行驶,来表达自己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19世纪末亨利·詹姆斯的“旅欧小说”和20世纪50年代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第三,旅途状态可以使作家与现实产生一种“审美距离的疏离”,从而使作家发现现实生活中隐藏的美。捷克诗人扬·斯卡采尔认为:“诗人不创造诗,诗在某地背后,它千秋万代等在那里,诗人不过是发现了它而已。”(转引自昆德拉2004:123)这句话形象地表明文学与审美距离疏离的关系,那就是文学存在于审美距离的疏离之中。与现实生活的近距离接触有时候会使我们产生审美的疲劳,只有在一定距离外疏离熟悉的生活,才能使作家猛然间发现那熟视无睹的美感。旅途状态是作家对现实生活进行审美疏离的一个理想状态,它使得作家对现实生活保持一种不即不离的距离,在旅途思乡、排遣孤寂等情绪的作用下,发现故土中那为人所疏忽的美。中国作家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匈牙利裔瑞士女作家雅歌塔·克里斯多夫的《K镇三部曲》、美国现代派作家纳博科夫的《菲雅尔塔的春天》等即是这方面的旅行思乡之杰作。

正如对战争的表达会产生“战争文学”、对生态的关注会产生“生态文学”等范式那样,那么对于人类生活中普遍的“旅行”状态的关注也势必会产生“旅行文学”这个范式。只是这个文学范式太过于庞杂了,凡是以文学的形式表现旅行的虚构或非虚构性作品,例如诗歌、小说、旅行札记、书信、回忆录、传记等,都可以归入“旅行文学”的范畴,但旅行指南、导游词之类的写作例外。也正是因为其芜杂性,许多文学评论家不肯将“旅行文学”作为一个独立的范式来对待。正如波尔姆所言,旅行文学“不是一个文类,而是一个集合术语,指那些以旅行为主题的虚构或非虚构文本。”(Borm 2004:13)但是对于早期的读者而言,旅行文学的兴趣是永恒的,除了能给读者提供域外的知识以外,它还能栩栩如生地塑造旅行者自身的形象,比如揭示旅行者在面临困难时的勇气、他们在克服每一个困难时所表现出的耐心以及他们对于异域的风土人情的偏见等。

“如果旅行被界定为一种能够产生游记的行为,那么在古代,几乎很少或者严格地说根本没有这种旅行写作。”(Fussell 1987:21)法塞尔的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关于旅行的叙事就分为两个范式进行表现。一类是关于旅行的直接反映,也就是旅行者本人通过日志、书信、游记等形式记载他们在异域他乡的所见所闻。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Heradotus,公元前484——公元前425年)也可以被称为旅行叙事之父。希罗多德从20岁开始,进行了一次广泛的旅行。他向北走到黑海北岸,向南到达埃及的最南端,向东行至两河流域,向西到达意大利半岛。所到之处,希罗多德游览历史名胜,考察地理环境,了解风土人情,最终写出《历史》一书,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关于古希腊时期欧洲诸国的旅行见闻。古罗马时期恺撒大帝的《高卢战记》也可以称作旅行文学,其中的一些部分,尤其是第四部和第五部中的远征英国,构成了统一完整的旅行叙事,并辅以人种学方面的资料。当然,这与严格意义上的游记还有一定的距离,因为恺撒使用的是第三人称的叙事来描述他在英国的征服性旅行。真正的游记要求用第一人称的主观叙事来记录旅行者本人的旅行见闻。13世纪出版的《马可·波罗游记》,是西方旅行文学史上的一部真正的游记文学作品。它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详细记述了马可·波罗在东方诸国尤其是中国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在这些国家的所作所为,从而为处于中世纪的欧洲人了解世界打开了认知之门。《马可·波罗游记》的出版,进一步刺激了西方的旅行和探险,也使得以游记为代表的旅行文学出现了井喷现象,例如哥伦布的《航海日志》、沃尔特·罗利的《圭亚那的发现》等。第二类是关于旅行的虚构性叙事,也就是借助于史诗和小说的形式,艺术地反映人类的旅行行为。荷马的史诗《奥德赛》首开这种旅行文学的先河。《奥德赛》以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叙述了主人公奥德修斯历经十年的海上旅行和冒险,回家与妻子佩尼罗普团聚的故事。《剑桥旅行文学指南》的编纂者们指出:“奥德修斯这样一个暧昧的人物——冒险的、强大的、不可靠的,也许是旅行者最合适的原型。进一步说,他也是个旅行作家。”(Hulme&Young 2002:4)《奥德赛》开创了文学史上以游历式叙事结构表现主人公旅行和冒险经历的文学范式,维吉尔的《埃涅阿斯记》、但丁的《神曲》、拜伦的《查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以及后来以《唐吉诃德》、《天路历程》、《鲁滨逊漂流记》等为代表的所谓“流浪汉”小说,都属于这种旅行文学的范畴。

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尽管旅行是人类亘古以来最重要的社会行为之一,旅行文学在东西方文学史上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关于旅行文学的研究却长期以来始终受到批评家的忽视。评论家考沃斯基认为,旅行文学研究的缺失主要是因为这种文学范式“令人望而生畏的异质性”会把评论家吓走。在他看来,旅行文学这种范式“自由地从回忆录、新闻、书信、旅行指南、忏悔录以及最重要的小说中获得借鉴。”(Kowalewski 1992:7)在笔者看来,考沃斯基的观点只是部分地道出了旅行文学被评论家忽视的原因。其实,关于旅行文学研究的缺失这一话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缺失的是对于第一类旅行文学范式的研究,即对于以游记、旅行日志和书信等为代表的这类旅行文学范式研究的缺失。这类旅行文学范式,诚如考沃斯基所言,太过于繁杂,而且文学性不强,因而受到文学评论家的忽视。纵观欧洲文学史,对于这类旅行文学都是一笔带过。对于以《奥德赛》《埃涅阿斯记》《神曲》《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等为代表的第二类旅行文学作品,评论界对于它们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只是很少把它们作为旅行文学来看待,很少研究这些作品中的旅行结构和旅行内容而已。

受福柯和作为后殖民主义标志的赛义德《东方主义》一书的影响,旅行文学研究在20世纪末迅速、广泛地开展起来。这个方兴未艾的跨学科研究主要涉及文化多元、全球化、后殖民主义等多方面的研究,尤其与比较文学联系密切。第一次国际旅行文学研究会议“域外快照”是由唐纳德·罗斯发起并于1997年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召开的,会议吸引了世界各国的一百多位学者参加,并创办了“国际旅行文学研究会”。《旅行文学研究》杂志第一期也在同年出版。自此以后,在美国、欧洲和亚洲等地,几乎每年都要召开旅行文学国际研讨会,出版旅行文学研究专辑。近年来旅行文学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自15世纪以来西方人所写的域外游记、旅行札记、旅行日志等方面,批评家大多利用福柯、萨义德、霍米·巴巴等人的理论来分析这些西方游记中所体现的“种族主义和欧洲中心论,从思想内容、文学形象、语言逻辑等角度揭示文本与殖民扩张的关系……这些研究几乎一致证明,殖民时期的地理探险并非探险家所宣称的那样纯洁,而是夹杂着西方的价值和利益,并带着很深的文化偏见。作为殖民主义话语的组成部分,游记体现了西方文化优越感和强烈的文化中心意识。”(王小伦2007:57)例如巴巴拉·科特的《英国旅行写作:从朝圣到后殖民主义探险》介绍了自中世纪到当代这段漫长的历史中英国出现的旅行写作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发展,涉及笛福、斯泰恩、史沫莱特、伊莎贝拉·柏德和玛丽·金斯丽等经典作家。研究的作品涉及朝圣者的观光、探险日志、旅游叙述以及后现代的变体写作等。玛丽·路易斯·普莱特的《帝国之眼:旅行写作与文化嫁接》是研究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旅行写作的最具有影响的一部专著。该书再版的时候,普莱特在旅行写作对被旅行地区身份建设中的政治以及旅行文学中反征服叙事的多重视角的文化冲击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有说服力的观点。通过阅读自然主义作家、感伤主义作家、帝国先锋以及女性作家的写作,普莱特揭示了后殖民主义的话语怎样为殖民主义在拉丁美洲的扩张提供了便利。这样的研究,虽然总体上反映了这些西方游记中的殖民主义文化特征,但是单一的视角似乎又忽视甚至曲解了旅行文学的全部特点。另一个显著的缺陷是,在这股关于旅行文学的研究热潮中,以诗歌和小说为代表的经典文学作品中的旅行叙事,仍然被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