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19世纪经典文学旅行叙事的程式性特征

第一节 引论

在所有的文学形式中,诗歌似乎是与旅行叙事结合最早的一种文学形式。不仅抒情诗将人生中经常的旅行现象作为自己表现的题材,例如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条未走过的路》;史诗更是将人类历史上各种与旅行有关的事件作为天然表现的主题。正如特纳所言,

史诗当然要探索旅行的各种形式。旅行可以是一次伟大的军事远征,像查理曼大帝或熙德对异教的西班牙的解放性入侵,希腊人对特洛伊的征战,亨利五世对法国的征服,解放耶路撒冷,波斯人对亚洲的征服。史诗也可以表达一种探索性的旅行,例如达伽玛的印度之行,撒旦的伊甸园之行……旅行也可以是一种流放,例如埃涅阿斯离开特洛伊,撒旦离开天堂,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园……旅行也可以是一种归家之旅,例如奥德修斯到伊萨克岛、古以色列人到应许之地。旅行也可能是一种对特定目标的探索,例如金羊毛、神圣的佛教经文、圣杯、白鲸等……旅行也可以是一种逃避束缚、敌人或法律的追捕行为,例如《马丁·费厄罗》中所描绘的行为。旅行也可以是一种自我发现之旅,像但丁穿过地狱后的自我发现、华兹华斯在革命的法国旅行时的自我发现。旅行甚至是一种道路旅游……作为一种共同特性,旅行尽管有各种原因和目的,却从来不是一种单纯的隐喻性的行为。在史诗中绝对地保留物理意义上的区域变换母题标志着它历史悠久,是史诗范式的根本。如果史诗是要讲述一个民族的演变故事,那么它就照应了人类学家的观点,那就是:旅行不仅仅是人类做的事情,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人类的构成。(Turner 2012:102-103)

从人类最早的史诗《吉尔伽美什》到希腊罗马时期的《奥德赛》《埃涅阿斯记》,再到中世纪的《亚瑟王传奇》和乔叟的《坎特贝雷故事集》,史诗始终把主人公的征战、放逐、自我发现之旅以及精神的成熟作为主要的描写对象。虽然从18世纪以后小说的崛起承担了旅行叙事的很大一部分,旅行叙事仍然是诗歌中的常见主题,拜伦的《查尔德·哈罗尔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1812)和《唐璜》(Don Juan,1824)、阿尔弗莱德·丁尼生的《尤利西斯》(Ulysses,1833)、柯勒律治的《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1798)、惠特曼的《草叶集》(The Leaves of Grass,1855)等,都全部或者部分地再现了旅行叙事。

关于小说的起源和演变,克利夫·帕罗宾认为:“作为一个社会事件,我们可以说,小说,正如其笔下的男女主人公那样,是以弃儿的身份开始其生活的,它从一个杂种,变成一个被抛弃的局外人,之后成为一个暴发户,直到我们这个时代才最终取代了所有其他的文学类型。”(Hulme 2002:30)这个定义把小说与流浪汉或弃儿的冒险、旅行等有机地联系起来。事实上,18世纪以前小说混杂于国会法令、报纸、广告、印刷记录、传单、信件、旅行故事、传奇(罗曼司)、宗教布道文和新闻写作等话语中,自从18世纪独立成一个文学范式以后,它就与流浪汉的冒险、漂泊和旅行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旅行“母题”的现代小说。“最古老和最普遍的情节之一就是旅程的情节,有的发生在陆路上,有的发生在水路上。”(韦勒克1986:243)现代小说之父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英国小说之父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等都具有明显的“旅行”叙事。有趣的是,为了凸显这些小说的旅行特征,从而满足生活在18世纪的欧洲人了解异域知识的渴望,这些小说还在题目安排上大做文章,通常是给小说安排一个具有旅行和冒险特征的长题目,简要揭示小说的主要内容。例如笛福小说的题目是:“约克水手鲁滨逊·克鲁梭奇异的冒险故事,记述他如何在海难中幸存下来,孤身一人漂流到美洲海岸,在靠近奥鲁诺克河口一个无人居住的荒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如何不可思议地被海盗所拯救。由他本人书写。”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扉页中的标题是:“进入世界若干遥远国度的旅行,共分四部分,由莱缪尔·格列佛讲述,他起先是个医生,后来在好几艘船上当过船长。”这些标题在现代的评论者看来似乎非常臃肿,但在当时作家所处的时代,却起着以虚构的传记(fictional biography)制造出逼真幻觉的作用,而且向那些渴望了解异域真实情况的读者暗示作品的某种亲历性和逼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