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中国财政分权
- 段龙龙
- 1105字
- 2020-08-29 04:14:04
第二节 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理论上明确了中国式财政分权的本质和测量方式。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以来,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以分税制改革为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应,但对于中国式分权的实质以及西方财政联邦主义分权思路在中国的实践局限至今并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对分税制本身的制度含义、分权的合理性以及历史必然性仍然缺少客观深入的分析,单一制的中国能否简单使用联邦制国家的分权指标进行测量?中国式财政分权的政治基础和本质到底是什么?是分财力还是分财权?抑或像某些学者所述是一种行为联邦制?本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解开这些谜团。
第二,阐释了新时代建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的核心和主要难点。以央地关系和地方政府间关系为代表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演变与结构一直是评价某国财政分权客观事实的基准,也是测量多级财政运行框架下各级政府是否按照公共品受益范围和信息优势提供相应公共服务的标尺之一。当前财税体制出现的种种问题表明,分税制后建立起的当代政府财政分权关系并不能满足上述适配性,因此解决地方债务、地方政府行为异化乃至预算外资金膨胀等财政运行问题的关键还是构建新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那么新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要注意什么?防范什么?难点和制度变迁的阻力又是什么?这才是当前急需解决的理论命题之一。
第三,构建了国家治理观视野下的新财政功能理论。国家治理导向下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不同于传统的自上而下型政府财政分权关系,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制度形式,国家治理中政府财政分权关系的构建必须服从于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出的本质内涵,因此,基于传统公共财政观的财政功能论、政府职能论便不再适用于新型财政关系构建的理论体系,相反,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所构建起的新型政府财政分权关系必然要求新的财税体制与之适应,是故,政府的职能如何调整?财政的功能何去何从?在政府职能重置、财政功能转型条件下央地关系的变更,省以内特别是市县关系的重设,以税收和非税收入以及转移支付为代表的政府财力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预算制度的调整,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性的发挥该如何最有效率地实现?这些是研究最为关注的焦点。
第四,预判了未来政府财政分权关系演进的方向。既然形成了国家治理框架下的政府财政分权关系雏形,那么财政分权的基础便已牢固,下一步的分权改革走向何方?在缺乏蒂伯特竞争用脚投票机制的激励条件下,如何借助一些外部因素和联邦主义分权思路改善中国式分权的内生性缺陷?相较分权的强制变迁过程,经济与社会发展、民主水平和国家治理的调控需要所引发的分权诱导性变迁过程岂不具有更加低廉的制度变迁成本和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