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乡镇企业变迁

——陈兴康口述

采访者:曾富城、雷玉平   整理者:曾富城

采访时间:2018年7月25日   采访地点:萧山区人民政府

口述者

陈兴康,1958年6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1977年12月到1992年4月,他先后任萧山市(县)许贤乡工业供销公司会计、乡政府工业办公室经营管理员、乡政府财政总会计,萧山市许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1992年5月到2003年3月,任萧山市戴村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3年4月到2007年10月,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1月23日到2011年12月15日,任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乡镇企业局局长;2011年12月到2016年12月,任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在萧山区人大任职(保留副区级)。他曾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确保萧山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萧山产品“破茧重生”》《萧山工业发展活力充分展现》等多篇文章。

萧山乡镇企业发展得比较早[1],我在许贤公社工作初期叫社队企业。社队企业都是集体企业,集体企业有两种:一种是队办企业,另一种是社办企业。当时创办社队企业主要是为农业服务,摆脱贫困、增加经济收入,队里、公社里有什么样的条件就办什么样的企业,办企业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积累,资金不足则向农村信用社借款。企业的厂长,都是分别由公社任命的,如果觉得你干得不好,就可以把你换掉。职工除聘请技术人员外,都是本社、本队的农民,其中招收农村困难户的家庭人员。企业规模都比较小,规章制度方面也很简单。

1979年后,社队企业异军突起。1979年12月26~29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精神,中共萧山县委、县政府召开“促富大会”,对发展农业提出“一个主体(农业)两个翅膀(社队企业与多种经营)”的指导思想,号召全县农村兴办社队企业。“促富大会”后,公社办、大队办、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四个轮子”一起上,社队企业崛起。1981年11月,中共萧山县委召开专业户、重点户代表座谈会,要求大家解放思想,发展生产,带动群众致富。

1984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后,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那个时候,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那边的企业主要实行“联利计酬”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形式。就是在年初企业和集体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这个企业有多少利润,可以分配多少工资,要支出多少费用,都是事先算好的。到年底,搞结算,谁的利润高,企业职工收入就多;谁的利润低,企业职工收入就少。这种做法也是比较符合当时企业的发展情况的。实行“联利计酬”后,职工的积极性高了,企业效益好了,职工得到的报酬相应地增加了。那个时候,大家是非常规矩的,集体的利益谁也不敢随便分,年终会有审计算账的。当时承包企业的厂长,都分别由乡、村任命。1985年,我所在的许贤乡工业总产值1 480万元,比1983年增长1.10倍,年均递增44.99%。

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私营企业业主以集体名义戴“红帽子”的假集体企业出现了。当时“姓资姓社”这个思想斗争很激烈,尽管思想已经开始解放了,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但社会上对所有制这个问题的看法还很不一致,个人要办企业是没有办法的,只能借助集体的名义戴个集体“帽子”把企业批下来,实际上它就是个体私营企业。1989~1991年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期间,这些戴 “红帽子”的假集体企业都被清理掉了,分别转办为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1988年,国家开始实施紧缩性宏观调控。1989~1991年,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其间,许贤乡的乡镇企业开始出现资金短缺,产品销售疲软,工业增长速度回落,经济效益下降,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金额增多,也有企业倒闭了,但因倒闭企业的投资规模不大,银行负债不是很多,影响不是很大,也有的企业发展起来了。

1992年后,乡镇企业也慢慢地多起来了,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乡镇企业大发展大提高的决定》,萧山市委、市政府做了一件很大的事情,那就是推进乡镇集体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这个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萧山当时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改革。镇办、村办企业都是集体企业,尽管过去实行“联利计酬”,但还是要靠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集体观强一点,用心一点,企业就会盈利。另外,确实有很多集体企业也办不下去了,在寻求其他出路。当时每个地方都选择当地最好的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让企业的职工都来参股。但这样搞了以后,对于企业,大家都有份,但大家都只有一点点份。

后来我们就提出了第二步,也就是让乡镇企业资产的产权明晰化。萧山人民当时的思想也是比较开放的,让个人把企业的全部资产买下来,一般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钱。这样对于有些集体企业资产比较大,钱又不够的人,他可以先付大部分、欠集体小部分,这样就加速了企业的转换经营机制。1997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精神,萧山提出“四改一提高”,即改革、改组、改造、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快了企业转制步伐。到1997年末,全市2 956家乡镇集体企业(含建筑业、商业等企业),实施转制的有2 933家,转制面达99.22%[2]。至2000年末,全市乡镇集体工业企业已经很少了[3],剩下的只有职工集体股的少数企业。

第三步是2001年后的企业职工集体股终极产权制度改革。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为解决乡镇集体企业职工集体资产的人格化,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室于2001年3月20日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集体股终极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凡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设有的职工集体股,确定职工集体股的终极产权;尚未明晰产权的企业集体股和其他待定资产,按规定界定产权后,划归职工集体所有的那部分资产,视同职工集体股,确定职工集体资产的终极产权。职工集体股权益享受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转制至确定职工集体股的终极产权时,尚在册的正式职工;转制后进企业,对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经职工持股会同意也可享受。职工集体股终极产权制度改革,使乡镇集体企业中的职工集体资产人格化,乡镇集体企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至2002年,除保留少数乡镇集体企业外,其余的乡镇集体企业均转为私营等经济类型企业。2012年4月,萧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时,不再保留区乡镇企业局。


[1]萧山乡镇企业是在20世纪50年代在农村手工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农村副业的形式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萌芽,附属于农业社。1953年,各村设立专门负责副业生产的农村手工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生产队或生产组,生产农民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1958年设立人民公社建制后,称社队企业,大办工业,同时掀起大办钢铁高潮。1964年、1965年“四清运动” 期间,因害怕冲击“以粮为纲”和“犯方向路线错误”,没有人敢抓社队企业,全县社队工业企业只有两家,许贤公社已无社队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下乡知识青年利用亲缘关系为创办社队企业牵线搭桥,社、队又开始创办企业,但发展缓慢。直到70年代,国务院倡导进一步发展社队企业,萧山社队工业企业又发展起来。1976年,各公社成立工业办公室,农村副业开始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转为社队工业,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一个综合性产业,独立于农业之外。这一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的发展基本恢复到1958年(24家)的水平。

[2]萧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统计资料。

[3]全市乡镇工业企业9 783家,占全市工业企业的97.19%。其中,乡镇集体工业企业108家、私有9 675家,分别占全市乡镇工业企业的1.10%、98.90%。这一年,实现工业总产值(现行价)4 942 887万元,占全市工业的82.18%。全市规模以上乡镇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及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496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6.43%。规模以上乡镇工业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309家、股份合作制24家、股份有限公司3家、联营企业1家、其他企业15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