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Bewußtseinsformen的思想谱系

虽然特拉西创制了法语的意识形态概念,马克思最初接触和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正是从法国引进,但马克思所赋予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现代内涵,却得益于德国古典哲学家尤其是黑格尔对意识形态的认知和批判方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与特拉西的《意识形态要素》有着探求意识之本质的共同诉求,二者走的路径却截然不同,“特拉西走的是观念学或知识论之路,黑格尔走的则是本体论或现象学之路”[30]。黑格尔探究意识的本质的本体论之路的开启,与康德批判哲学遗留下来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与客观世界的对立,或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的难题直接相关。康德留下的难题经费希特、谢林的努力,到了黑格尔这里终于得到了解答。在黑格尔哲学中,“实体即主体”,思维与存在实现了统一,虽然是抽象的统一,但这一原则正是马克思借以实现对意识形态存在论批判倚重的基本原则。

(一)康德哲学遗留的主客二分问题

康德的批判哲学以高扬人的主体性闻名,但也遗留下人的主体性与客观世界二元对立的重大课题。在《哲学史教程》中,文德尔班这样批评康德哲学,“认识能力摇摆于主体的难以理解的X与客体的同样难以理解的X之间。感性在自身之后什么也没有,知性在自身之前什么也没有……批判的理性之为理性纯为无事忙,即只为自身而忙碌”[31]。在文德尔班看来,康德将全部知识局限在现象范围之内,割裂了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内在关系。康德之后的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哲学,就是力图发扬康德哲学的自我意识能动性原则,同时克服自我意识能动性与客观世界之间对立的连续过程。到了黑格尔哲学,自我意识与客观世界被统一起来,虽然采取的是抽象的、思辨的统一的形式。对于马克思而言,黑格尔哲学最核心的吸引力在于,他的哲学提供了解答理念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这是消除康德给德国哲学传统遗留下的二元对立问题的关键。黑格尔哲学声称消除了主体性与客观世界的二元对立,但这种消除依然局限于哲学视域内,在黑格尔关于政治与社会体制的理论中这种对立依然存在。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思维)与客观世界(存在)相统一即思存统一的原则,但对黑格尔残存在政治与社会体制理论中的二元对立进行深刻揭示与批判,并以实践为基础重释这一统一原则,建立了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创立与实践唯物主义的创立是一体两面的同一过程。

(二)费希特“自我设定非我”内含创造性原则

费希特(1762~1814)是康德哲学的后继者,也是康德哲学的完成者。费希特不满意于康德依赖于一些彼此无关的前提得出知识的构成,认为康德哲学是不彻底的、并非真正自由的体系,因而试图对康德哲学进行改造,构筑基于一个统一原理的“知识学体系”。费希特力图探讨如何从一个唯一原则出发,延展出意识的全部内容。“象康德提出认识那样,费希特提出知识(作为考察的对象)。费希特宣称哲学的任务是关于知识的学说。”[32]与康德不同的是,费希特认为,知识学体系的出发点不是自我意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应当是更本原的、造成意识这一事实的活动,费希特称之为自我的本原行动。自我的本原行动的展开构成了三个基本命题:“自我设定自我”,“自我设定非我(与我相对立)”,“自我在自身中设定一个可分割的自我和一个可分割的非我而实现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正是这三个命题构成了费希特知识学体系的基础。如果说费希特“自我设定自我”的命题表达的是康德哲学中已经发挥过的自我意识纯粹的能动性的思想,“自我设定非我”的命题则表明费希特将康德关于自我意识的纯粹能动性进一步发挥到了生产性、创造性阶段。“自我”不仅生产自身,而且设立出与自我有差别、相对立的东西,因而是真正创造性的原则。黑格尔对费希特的第三个命题评价很高,认为这一命题表明三段论法、思辨推理在费希特这里呈现出来了。但黑格尔认为,这种思辨推理的问题在于是纯粹形式的思辨推理,“非我”不可能经由纯粹思辨推理从“自我”中推导出来。

在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中,知识与行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且行动相对于知识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作为纯粹理性的知识只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作为实践理性的知识则是解决人的使命问题,它是生存的知识、行动的知识、实现价值的知识。虽然在知识学的叙述上,理论知识学先于实践知识学,但在逻辑关系上恰恰相反,实践知识学是理论知识学的条件,“是实践能力使理论能力成为可能(理论自身只是实践的东西,只在它的法则被应用于一个对理性施加限制的非我时,它才成为理论的东西)”[33]。理论知识对于实践知识的这种受制关系,体现出自我“巨大的意志”[34],说明费希特已经触及意识形态相对于社会行动的受制约关系。

(三)谢林的先验哲学内含主客体统一原则

谢林(1775~1854)的哲学被称为“同一哲学”,“同一哲学”是其哲学纲领和理论框架,旨在调和观念论(唯心论)与实在论,实现二者的统一。在《对人类自由的本质及其相关对象的哲学研究》一文中,谢林指出:“唯心论是哲学的灵魂,实在论则是哲学的肉体,只有两者的结合才能构成一个有生命力的整体。”[35]谢林从康德、费希特哲学出发,经历了从学习、借鉴到不满、超越的过程,最终重新回到斯宾诺莎的实体,构筑他的同一哲学。在谢林的同一哲学体系中,先验哲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在集中体现其先验哲学构思的著作《先验唯心论体系》中,谢林构建了先验哲学体系,包含第一原理、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和目的论。

先验哲学首先是一种知识科学,先验哲学的第一原理就是知识的最高原理。先验哲学不在知识之外而“在知识之内寻找知识的原理”[36],追问在知识自身内人们无法超越的边界之所在,实质是人们关于自身的知识或自我意识。与费希特的知识学不同的是,谢林的先验哲学认为主客体的同一存在于自我意识之内,因此根本无须设定一个超越于自我之外的非我,主客体统一是先验哲学的出发点与基本原则。在谢林看来,自我中存在两种活动,“实在的活动”和“观念的活动”,二者绝对同一、互为前提。相应地,观念论(理论哲学)与实在论(实践哲学)绝对同一、互为前提。观念论(理论哲学)的主题是考察自我意识的发展史,谢林将自我意识的发展分为从原始感觉到创造性直观、从创造性直观到反思、从反思到绝对意志活动三个阶段。在阐发理论哲学的基础上,谢林对实践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联结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中介即先验目的论进行了阐释。可见,在谢林这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所呈现的“意识形态学”已经初现端倪,海德格尔因此将《先验唯心论体系》视为《精神现象学》的先行者。古留加甚至认为,《先验唯心论体系》对“‘精神奥德赛’的发挥比《精神现象学》要显得宏伟。哲学范畴第一次进入了运动状态,而哲学体系则被看做是意识发展的历史,它不断上升为愈来愈完备的形态。”[37]然而,虽然谢林已经将哲学体系铺陈为意识发展史,但他关于主客体统一的原则仍被禁锢于自我意识自身之中,思存统一原则只是在黑格尔那里才得到彻底贯彻。

(四)“意识形态”概念的德国词源和黑格尔的意识形态学

1.“意识形态”概念的德国词源:意识诸形态

学界一般认为是黑格尔(1770~1831)借用了法语词Idéologie,却他并未创制德语的Ideologie,而是以另一个重要的德语词“die Gestalten des Bewußtseins”来表示“意识形态”。贺麟、王玖兴在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译本撰写的“译者导言”中指出,黑格尔的著作(包括《精神现象学》)中并未出现过“Ideologie”一词,但却经常性地使用了“die Gestalten des Bewußtseins”一词。[38]后者译为“意识诸形态”,相较前者(以思想体系形式表现出的意识形态)而言是全体意识形态。[39]从黑格尔本人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对“die Gestalten des Bewußtseins”一词的使用上可以看出,意识在发展过程中展开的诸多环节就表现为意识的诸形态。《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多次在这样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在该书的“序言”中,黑格尔指出:意识作为精神的定在具有知识和客观性两个环节,客观性和知识处于否定关系中。精神本身是意识中发展着并展开自身的诸个环节,这些环节呈现为意识的诸形态(Gestalten des Bewußtseins),内在包含知识与客观性的对立。在该书的“导论”中,黑格尔强调,意识并不是与它本身展开的过程中出现的诸环节相分离的东西,与此相反,“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诸形态(Gestalten des Bewußtseins)”。[40]在“理性”部分,黑格尔进一步说明《精神现象学》的考察对象就是“意识诸形态的系统(das System der Gestaltungen des Bewußtseins)”。[41]可见,《精神现象学》的研究对象正是意识的诸多形态。就这个意义而言,“精神现象学”也就是“意识形态学”。

这里充分体现出黑格尔在继承康德-费希特自我意识原则的基础上,沿袭了谢林哲学对斯宾诺莎实体原则的继承以及同一的原则,实体被同时理解为主体。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黑格尔体系中内含的三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42]黑格尔的贡献就在于解决实体与自我意识的分裂状况,实现二者的统一,虽然这种统一依然是抽象的,但自我意识与实体、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原则却是指引马克思揭开意识形态奥秘的基本原则。在黑格尔之前,严格意义上说对意识的考察始终停留于知识论层面,对于意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客观性的考察或者被忽视或者被束缚于知识之内。黑格尔对意识的考察首次突出强调了对知识的考察与对客观性考察二者的统一。

2.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意识形态学)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摆脱了既往哲学家对意识形态考察的知识论路径,走出了一条现象学之路,对人的意识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了前所未有的详尽阐释。现象学的路径就是经由现象去考察本质的路径,这一路径经黑格尔吸收并发挥费希特关于现象学的思想后应用于对意识的研究中。费希特在1812年的“伦理学说”中提出了“自我的现象学说”,这一学说回答的是自我如何表现自身的问题。在费希特看来,自我与自我的表现、本质与现象是统一的,自我表现为怎样的,自我就是怎样的;自我并未表现为怎样的,自我就不是怎样的。“自我的现象学说”就是要“揭示出真我下降到形体世界的现象的完备形象”[43]。费希特将现象学定位为对知识学的补充,知识学论证一切事实的本源是意识,现象学截然相反,是从意识中推演出现象世界。费希特“自我的现象学说”的思想被黑格尔所吸收。现象学之于黑格尔的意义在于,意识经由内含矛盾的一系列发展过程逐步摆脱异化或外化形式,最终达到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意识由最低阶段到最高阶段的整个发展过程,或曰意识发展的整个历史就是“精神现象学”。因此,广义的精神现象学就是意识发展史,恩格斯则更为形象地称“精神现象学”为“精神胚胎学”或“精神古生物学”[44]。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广义的意识形态概念等同于精神现象概念,包括了人的意识从最低的感性阶段到中间的客观精神阶段再到最高的宗教和绝对知识阶段的整个发展阶段的诸多意识表现形态。广义的意识形态概念是中性的、描述性的含义,经马克思予以吸收并用于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这一中性理解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建构逻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一点将在第四章第一节中加以详尽阐述。

作为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理论萌生的思想资源之一,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并非全部内容而是部分内容给予了直接的思想启迪,这部分内容集中在《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客观精神”的论述中。而这部分内容,即“介乎普遍精神与其个别性或感性意识之间的中项”[45],曾被黑格尔单独分割出并加以“意识形态”的命名,实质上是黑格尔所使用的狭义的意识形态概念。也正是在黑格尔所描述的“精神现象学”的第四阶段即“精神”阶段[46],黑格尔提出了著名的“教化”(Bildung)和“异化”(Entfremdung)思想。这一思想大大丰富了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深刻揭露了意识形态得以运转的社会历史根源,“意识形态”概念研究从此转移了研究重心,从聚焦于在认识论领域探讨意识的真实或虚幻转移到在社会历史领域探讨诸种意识形式与其本质的统一关系的发展状况。

黑格尔的教化和异化思想唯有在“精神现象学”的第四阶段即“精神”内在的三个发展阶段中才有可能被真正理解。这里的“精神”指的是客观精神,即绝对精神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体现。“精神”的发展为三个阶段:“真实的精神,伦理”,“自我异化了的精神,教化”,“自我确定的精神,道德”。“真实的精神,伦理”阶段是尚未发生自我异化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个体意识与集体意识混为一体,世界处于和谐无纷争的状态。但在这一阶段的后期,“法权状态”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联系解体,原子式个人形成,社会自我异化开始。第二个阶段即“自我异化了的精神,教化”阶段,是社会彻底自我异化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异化了的精神的世界分裂为两个世界。第一个是现实的世界或精神自己异化而成的世界,而另一个则是精神于超越了第一个世界后在纯粹意识的以太中建立起来的世界”[47]。正是在“自我异化了的精神,教化”部分,黑格尔详细阐释了“教化”和“异化”的思想。简而言之,教化是个体从自然存在状态向自在存在状态过渡的手段,个体的受教化程度与其现实性程度成正比。对于国家而言,教化的目的在于激发个体的“高贵的意识”(将国家权力与财富视为与自身同一的意识),使个体致力于服从国家权力,维护公共财富。然而,教化本身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个体在通过教化获得国家权力和财富之后将发现由此获得的普遍效用本身是虚妄的,国家权力和财富根本不是自己的本质,而只是被支配的力量。自我意识在认识到自身这种分裂状态后力图超越这种状态,以宗教为代表的信仰揭示了现实世界的虚假性,并用神的世界与之相对立。但宗教本质上是教化世界的信仰,是一种普遍的颠倒和欺骗。克服分裂状态,扬弃异化呼唤启蒙。启蒙是克服主客体对立、扬弃异化的开端。启蒙以科学理性为武器,以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基本价值理念,对以宗教为代表的信仰展开批判,因而是积极改造现实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开端。但启蒙并不能真正克服异化,因为科学理性并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功利主义原则依然屈从于外在目的,无法实现主客体的统一;自由主义对于个人意愿的宣扬的极端结果是绝对自由与恐怖。精神超越启蒙,达到第三个发展阶段即“自我确定的精神,道德”阶段。但在道德世界中,依然不能从根本上扬弃异化,主客体统一依然无法真正实现。只有达到绝对知识阶段时,精神才在概念中达到主客体的真正和解、扬弃异化。

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集中体现在绝对知识上,这种统一是纯粹抽象理念层面的统一,而非现实的统一。这里存在一个悖论。虽然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彰显出的思存统一原则是揭示意识形态奥秘的基本原则,但由于黑格尔哲学在存在论根基层面呈现为唯心主义,思存统一原则的批判能量被禁锢于理念层面无法抽身而出,最终《精神现象学》这一最有助于揭示意识形态奥秘的文本自身沦为一种意识形态。但这并不影响《精神现象学》在意识形态概念史上的地位。《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对意识诸形态的考察,也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考察,其中包含大量的对于意识形态的产生、特征、实质、机制问题的阐释,“精神现象学”的实质就是“意识形态学”。而在客观精神阶段关于教化和异化的思想,更是为马克思创设现代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给予了直接启发。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现象学》是意识形态概念发展史上的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