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研究“时代楷模”吴亚琴并解读其社区工作的基本方法,是我近年来思考、筹划许久的课题。
首先,这源于我对吴亚琴的熟悉和了解以及工作的机缘巧合。大约十年前的一个夏日,我受长春市民政局之邀,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幸福社区评估研讨活动,记得当时参加活动的还有民政部的官员。我们的评估队伍驱车行至长春城东北方向边缘地带,经过一段颠簸不平的路段后,来到了当时并不知名的长山花园社区。从外观上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老旧散社区。这里没有省会级城市特有的高楼大厦,也没有绿荫掩映的广场。但在现场我们却看到了一般城市社区罕见的那种共同体式的凝聚力,老旧的楼道里整洁明亮,看不到小广告,也没有楼道堆积物。居民自发组织起来铺砖修路,老年人则戴着袖标巡逻,绘就了一幅守望相助、相互扶持的美好社区图景。尤其是在社区书记吴亚琴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优秀社区工作者所特有的那种典型的权威魅力和超强的人气,便开始本能地将长山花园社区的发展与吴亚琴个人直接联系起来。此后,在多种社区调研评估的场合,我不断听到吴亚琴和长山花园社区的故事。我也多次率领研究团队进入长山花园社区访谈调研。每次调研都有重要的收获。记得在2015年冬至那天,我率领十多名研究生顶着严寒专程参访长山花园社区,自晨进入,至夕返回,长谈竟日,整理出30多万字的访谈记录,也因此对吴亚琴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还撰写了《单位社区精英的“资本”构成及其运作研究》一文,提出:“单位社区”精英因其掌握单位居住区“熟人社会”的关系资源,谙熟单位组织结构和动员模式,形成了其颇具特色的“资本”构成和资本运作模式。“单位社区”精英凭借对“熟人社会”资本的巧妙利用与支配,有效地实现了与居民、企业、政府三者间的跨界沟通;利用资本的流动性对存在于不同社会网络之间的社会资本进行选择与重构,从而实现了有效的资本转换。同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自身资本升级,成就了典型的“卡里斯玛”权威的拥有者,其个人领导魅力在基层社会“在地性”治理中得到充分凸显,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总体变迁和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陆续做了几个关于城乡社区建设的国家级研究项目,后来又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单位制度形成及变迁研究”,开始关注单位社会变迁背景下社区建设诸问题。同时期又作为民政部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民政部组织的一些社区实验区评估活动,接触到国内社区建设的模式,形成了对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些初步的理解和认识。我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复杂的社会变迁。这种变迁仅仅用“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是难以概括的,因为在此期间还发生了极其复杂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即由那种基于“国家—单位—个人”的单位体制转向“国家—社区、社会团体—个人”的社会管理体制。毫无疑问,从长时段的历史视角看,这是一个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变革。因为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国度,早在周秦之际中国大地上便形成了一整套基层治理的基本体制,而且这些体制随着时间的演进,不断得到继承、转化和发展,从而形塑出具有东方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的传统。到近代,在中华文明面临西方列强咄咄逼人挑战的背景下,中国知识思想精英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涣散性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并试图实施根本性的社会改造。正是在此基础上,新中国建立起“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单位体系,实现了基层社会的单位化变迁。步入20世纪90年代,在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单位制度开始走向消解,在单位不再办社会的情况下,社区建设勃然而兴,实现了复杂的社会体制性转换的过程。正是在上述意义上,步入21世纪,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2010年)、《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2015年)、《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2017年)、《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2017年)等文件,并在城乡基层组织体制领域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
再次,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维度来看,步入21世纪以来,基层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学术界,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展开了大规模的社会创新实践和研究。关于社会创新,我比较认同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夫冈所做的研究界定,他认为“社会创新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变迁,而只能看作为社会变迁的一个部分。社会创新是达到目标的新的途径,特别是那些改变社会变迁方向的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控制方法和新的生活方式,它们能比以往的实践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值得模仿,值得制度化”[1]。从2000年开始,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单位社会开始走向终结,社区建设勃然而兴,经过广大基层社区工作者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业已形成众多社区建设的模式和工作经验。虽然社区治理业已成为具有较强制度化特性的实践和研究领域,但我们深感在社区治理的研究和实践中存在“只见制度不见人”的问题。在这里我之所以强调“见人”的重要性,主要是因为:制度通常是通过“人”来加以实施的,“有治人无治法”。同时,制度的覆盖性总是存在边界的,需要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对制度的局限性加以完善和克服。中国传统基层治理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将基层治理视为一种“刚柔相济的治理空间”,既强调国家权力的下沉,又注意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精英的柔性承接和转换作用。因此,发现社区建设中的典型人物,总结其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正是有了前述比较充分的思考和准备,所以,当长春市宽城区区委区政府发出邀请,让我出面主持总结撰写“吴亚琴工作法”时,我毫不犹豫地立即允诺,并随即召集近十位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组成团队,搁置了其他研究任务,全力投入到吴亚琴工作法的调研和写作之中。此外,加盟本书写作的三个关键人物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完成任务的信心。本书的顾问之一长春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唐天正先生曾任长春市民政局分管社区建设的副局长,对吴亚琴和长山花园社区崛起的过程非常熟悉,同时对2000年以来国家社区建设的各种文件制度也是如数家珍。本书另一位主编现任长春市宽城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常茳同志早年学习历史专业,后长期在县、区政府从事管理工作,对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和认识,他曾任宽城区民政局局长,堪称政府系统最了解吴亚琴和长山花园社区的人。可见,两位具有丰富经验的原民政部门领导参与此书的策划和编写,实属不易,也为本书增添了光彩。而本书的主角吴亚琴的加盟更为工作法的风格和真实性提供了最为直接的保证。
根据对吴亚琴及其所在的长山花园社区居民的深入访谈调研,我们把吴亚琴工作法概括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服务善治、社会共治、平安法治、文化德治等六大部分,每部分由六法构成,共计三十六法:“双引双服”法、“四心四感”法、党建网格法、“大党委”法、“头雁效应”法、千家走访法、四事商量法、四步议事法、家园自治法、“串糖葫芦”法、活私开公法、持久动员法、“9703”养老法、护苗育人法、创业帮扶法、千线一针法、万家数据法、五代六心法、多元协同法、志愿助力法、项目运营法、守望相助法、夹板协调法、逆差序法、维权直通法、矫正重塑法、“和面团”法、调面调影法、刚柔相济法、了断念想法、三风化俗法、公约共纪法、社群再造法、堂所教育法、晓义明理法、资德载业法。值得注意的是,吴亚琴社区工作法的六大板块不是各自分离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整理提炼吴亚琴社区工作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长期的社区治理工作实践中,吴亚琴积累了丰富的、具有鲜明时代性和个人特色的基层社区工作经验,成为新时期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改革实践的代表人物,其工作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建引领,理念在先。基层社区工作非常艰苦,一个优秀的社区工作者要想做好社区工作,必须具有极强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吴亚琴踏入社区之际,正是社区所依赖的国企倒闭之时,在整个社区弥漫着衰退氛围的情况下,吴亚琴做社区工作首先想到了从国企回归社区的老共产党员,她特别注意发挥社区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当社区遇到困难时,她总是先召集社区老党员开会,从而使共产党员成为社区治理工作的绝对主力,她经常使用的“双引双服”法、“四心四感”法等,其内涵在于重视基层党员的党性教育,通过实现党员学习实践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境界与服务能力,永葆党员先进性,在治理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第二,草根性。这里所说的“草根性”,主要是指吴亚琴工作法的基层性。与体制内科层精英群体不同,社区工作者往往没有可以凭借依赖的科层行政权力资源,只有在社区治理实践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展示其魅力权威,才能获得居民发自内心的支持。同时,因吴亚琴长期生活在以三线军工企业为主体的“熟人社会”中,居民之间彼此声气相通,非常熟悉,这使她在社区工作中能够提炼出那些带有草根意义的土法和偏方。这些工作法在教科书中是根本找不到的。
第三,链接性。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将社区居委会主任称为“小巷总理”,主要是因为社区虽小,但其工作却带有全面性和全局性,很多问题不可能通过单一的途径来解决。在这一意义上,社区工作法实质上是一种“社会链接”的艺术,即将分散的、来自不同部门的资源加以整合和链接。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多个部门的“链接”和“联动”,方可获得解决。党的十九大提出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就是要构建一个“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故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必须具有超强的资源链接和部门协动能力,与相关部门保持较为密切的协作关系。吴亚琴工作法中的“夹板调解法”“多元协同法”等都强调资源的链接和协动,从而实现了基层治理的最优化。
第四,技巧性。基层治理是需要技巧的。作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代表,吴亚琴在工作中积累了极其丰富并颇具创意的工作技巧,如调面调影法强调了治理调解工作的“即时性”和“随机性”,即很多社区调解工作并不适宜以过于正式的方式展开,而更适合在非正式的场合随机进行,这实际上是将调解活动嵌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于无声中润物,实现了矛盾的化解。而“和面团”法则主要凸显了社区纠纷柔性调解的重要性,面对矛盾双方的冲突和对垒,不是正面处理,而是以柔性方法循序渐进地予以化解。了断念想法则是果断地将其自己调解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及时锁定,以免当事人再度陷入矛盾纠缠状态。这些社区调解工作的技巧基本上是吴亚琴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提炼概括出来的,极具推广价值,对于维护社区稳定与推动社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就其实质而言,其工作是嵌入社会关系及网络体系中的。没有对社区“生于斯长于斯”的在地性生活实践,以及耳濡目染的社会积累,其所有的社区调解和治理工作都难以实施。在社区工作三十六法中,很多工作法都是吴亚琴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体悟出来的,具有极强的个人性。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在理解和概括工作法的过程中,尽量注意保持其原来的面貌。而大家在理解、学习和运用工作法的过程中,也应该将个人的理解和体悟加进去,灵活运用。总之,在学习、研究和借鉴吴亚琴工作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认真品读工作法之深层内涵和本土意蕴,也要深入理解工作法发生及运行的社会基础及相关条件。从总体上看,吴亚琴工作法是基于其所在社区自身的历史传统、发展路径和具体境况而凝练出来的,不仅是对社区治理和文化建设需要的有效呼应,也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紧密契合。长山花园社区由一个“老旧散小区”到“花园式典范小区”的华丽转身,正是对吴亚琴工作法极为真切和巧妙的诠释。
田毅鹏
2018年6月12日
[1] 沃尔夫冈:《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第2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