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政事第三
- 世说新语全鉴(典藏诵读版)
- (南朝宋)刘义庆
- 5551字
- 2019-09-10 19:25:41
【原典】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1],考众奸[2]。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注释】
[1]主簿:官名,主管文书簿籍等。狱:狱吏。[2]考:考问。众奸:众多犯罪事实。
【译文】
陈寔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寔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其他犯罪事实,陈寔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名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个罪名吗?”
【原典】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1],主者捕之。未至发所[2],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3],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4]?”
【注释】
[1]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富家)。[2]发所:出事地点。[3]在草:生孩子。草,产蓐,晋时孕妇分娩多用草垫着。[4]“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译文】
陈寔在任太丘县县长时,有一次碰到强盗劫财害命,主管的官吏已经捕获了强盗。陈寔前去处理,还没到出事地点,半路上听说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想亲自抚养,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情了。主簿建议道:“强盗杀人事大,应该先去查办。”陈寔说:“强盗杀物主,只是违反常理,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种事重大?”
【原典】
陈元方年十一时[1],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2]?”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3],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4],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注释】
[1]陈元方:陈纪,陈寔长子。[2]何所履行:所履行因何,执行的是什么。[3]孤:古代王侯的自称。[4]周旋动静:指处置世事的举动措施。周旋:应酬。
【译文】
陈纪十一岁时,有一次去拜访袁公。袁公问他:“令尊在太丘县任职时,远近的人都称颂他,他是怎么治理的呢?”陈纪说:“老父在太丘时,对强者就用恩德来安抚他,对弱者就用仁爱来抚慰他,放手让他们安居乐业,时间久了,就更加受到当地百姓们的敬重。”袁公说:“我过去做邺县县令的时候,也用过类似这种办法。不知道是你父亲效仿了我呢,还是我效仿了你父亲呢?”陈纪说:“周公、孔子他们生在两个不同的时代,他们的礼仪举止,虽然相隔很远也如出一辙。周公没有效仿孔子,孔子也没有效仿周公。”
【原典】
贺太傅作吴郡[1],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2],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3],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4],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陆抗时为江陵都督[5],故下请孙皓[6],然后得释。
【注释】
[1]贺太傅:贺邵,字兴伯,会稽郡山阴县人,三国时吴国人,任吴郡大守,后升任太子太傅。[2]吴中:吴郡的政府机关在吴,即今江苏省吴中区。强族:豪门大族。[3]屯邸:庄园。[4]逋(bū)亡:逃亡,战乱之时,赋役繁重,贫民多逃亡到士族大家中藏匿,给他们做苦工,官府也不敢查处。[5]陆抗:吴郡人,丞相陆逊之子,孙策外孙。[6]孙皓:三国时吴国的亡国君主,公元280年晋兵攻陷建业,孙皓投降,吴亡。孙皓和陆抗有亲戚关系。
【译文】
太子太傅贺邵任吴郡太守,开始时不大出门。吴中的豪门士族们都轻视他,竟在官府大门写上“会稽鸡,不能啼”的字样。贺邵听说后,特意出去,走到门外回头看,并且要来笔在上述两句后补写道:“不可啼,杀吴儿。”贺邵于是到各大族的居所,查核顾姓、陆姓家族奴役官兵和窝藏逃亡户口的情况,然后把事情本末全部报告朝廷,因此而获罪的人很多。陆抗当时正任江陵都督,特意赶往建业请求孙皓帮助,这才得到赦免。
【原典】
山公以器重朝望[1],年踰七十,犹知管时任[2]。贵胜年少[3],若和、裴、王之徒,并共言咏。有署阁柱曰[4]:“阁东有大牛,和峤鞅[5],裴楷鞦[6],王济剔嬲不得休[7]。”或云潘尼作之。
【注释】
[1]山公:山涛。朝望:在朝廷中有威望。[2]知管:主持掌管。知,主持。[3]贵胜年少:显贵并年轻者。[4]署:题字。阁:官署,指尚书省官署。[5]鞅(yāng):驾车时套在牛马脖子上的皮带。[6]鞦(qiū):拴在牛马屁股上的绊带。[7]剔嬲(niǎo):纠缠烦扰。
【译文】
山涛由于受到朝廷器重,因此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年纪虽然已经过了七十了,还照旧担当重任。一些权贵家子弟,如和峤、裴楷、王济等人对他推崇备至。于是就有人在尚书省官署的柱子上这样写道:“阁道东边有大牛,和峤在牛前,裴楷在牛后,王济在中间挑逗纠缠不得休。”有人说这是潘尼干的事情。
【原典】
贾充初定律令[1],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2]。冲曰:“皋陶严明之旨[3],非仆闇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润[4]。”冲乃粗下意[5]。
【注释】
[1]贾充(217—282):字公闾,平阳襄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2]郑冲(?—274):字文和,荥阳开封(今属河南)人。[3]皋陶(yáo):舜时的法官,制定了法令。[4]弘润:扩充润色。[5]粗下意:粗略地提出自己的意见。
【译文】
贾充刚刚定出法令,就和羊祜一起去征求太傅郑冲的意见。郑冲说:“皋陶制定法令的那种严肃而公正的宗旨,不是我这种愚昧懦弱的人所能窥测揣摩的。”羊祜说:“圣上的意思是让你稍加补充润色一下就可以了。”郑冲这才概略地说出自己的意见。
【原典】
山司徒前后选[1],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2],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注释】
[1]山司徒:山涛。前后选:指山涛先后两次担任选拔官员的职位。[2]题目:品题,评论人物。
【译文】
司徒山涛前后两次担任选官,几乎考察遍了朝廷内外百官,一个人才也没有漏掉。凡是他品评过的人物,都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任用陆亮是皇帝的命令决定的,和山涛的意见不同,他为这事力争过,皇帝没有听从。不久陆亮也因为受贿而被撤职。
【原典】
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1]。绍咨公出处[2],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3],而况人乎?”
【注释】
[1]秘书丞:官名,秘书省的属官,掌管图书典籍。[2]出处(chǔ):出仕和退隐。[3]消息:消长,减少和增长。
【译文】
嵇康被杀以后,山涛推荐嵇康的儿子嵇绍做秘书丞。嵇绍去和山涛商量到底要不要出任此职,山涛说:“我替您考虑此事已经很久了!天地间还有一年四季交替变化的时候,更何况是人呢!”
【原典】
王安期为东海郡[1],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2]。王曰:“文王之囿[3],与众共之[4]。池鱼复何足惜!”
【注释】
[1]王安期:王承(275—320),字安期,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人。[2]纲纪:古称综理州郡之事的官员,即主簿。[3]文王:即周文王。囿(yòu):古代天子养禽兽的园子。[4]共:共同使用。《孟子·梁惠王下》载,周文王有个方圆七十里的园囿,人们可以到那里去砍柴、打猎。
【译文】
王承任东海郡内史时,有个小吏偷了池塘中的鱼,主簿要查办这件事,王承说:“周文王的苑囿是和百姓共同使用的。池塘中少了几条鱼又有什么值得可惜呢!”
【原典】
成帝在石头[1],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右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2]。许柳儿思妣者至佳[3],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4],并斩二人。
【注释】
[1]成帝:司马衍,字世根,325—342年在位。[2]宥:赦免。[3]许柳:字季祖,东晋时人。[4]少主:指晋成帝司马衍。
【译文】
晋成帝被苏峻劫持在石头城,任让在成帝面前要杀侍中钟雅和右卫将军刘超。成帝哭着说:“把侍中还给我!”任让不听命令,终于斩了刘超和钟雅。等到叛乱平定以后,陶侃因为和任让有老交情,就想赦免他,另外叛军许柳有个儿子叫许永,很有才德,大臣们也想保全他。可是要想保全许永,就不得不为陶侃保全任让,于是就想两个人一起被赦免。当把处理办法上报给成帝时,成帝说:“任让是杀害我侍中的人,此人不能赦免!”大臣们认为不能违抗少主的命令,于是就把这两个人都斩了。
【原典】
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庾公[1]。庾公正料事[2],丞相云:“暑可小简之[3]。”庾公曰:“公之遗事,天下亦未以为允。”
【注释】
[1]丞相:王导。庾公(296—344):庾冰,字季坚,东晋颍川鄢陵(今属河南)人,庾亮之弟。[2]料事:料理事情。[3]小简:稍微简省些。
【译文】
一年夏天,丞相王导曾经到石头城探望庚冰,庾冰正在处理公事,王导说:“天气热,可以稍为简略一些。”庾冰说:“您留下些公事不办,天下人也未必认为妥当!”
【原典】
丞相末年[1],略不复省事,正封箓诺之[2]。自叹曰:“人言我愦愦[3],后人当思此愦愦。”
【注释】
[1]“丞相”句:王导辅佐晋元帝、明帝、成帝三世,为政宽和得众,事从简易,晚年更是如此。[2]封箓(lù):指奏章、公文、簿籍等。诺:画诺,签字。[3]愦愦(kuì):糊涂,昏乱。
【译文】
王导到了晚年,几乎不再处理政事,只负责在簿籍、文书上签字,他自己感慨地说:“人家都说我是老糊涂,后人当会想念这种糊涂。”
【原典】
陶公性检厉,勤于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1],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2],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3],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4],乃超两阶用之。
【注释】
[1]正(zhēng)会:正月初一皇帝朝会群臣,接受朝贺的礼仪,封疆大臣也在这一天会见僚属。[2]听事:处理政事的大堂。除:台阶。[3]厚头:指毛竹锯剩下来的根。[4]仍当足:指就用毛竹的根当做支撑用的铁足。
【译文】
陶侃生性检点严厉,工作勤恳。他在担任荆州刺史时,就吩咐负责建造船只的官员把木屑全都收藏起来,多少不限,大家都不明白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后来到正月初一贺年时,正巧碰上连日下雪天气刚刚转晴,正堂前的台阶扫雪后还是湿漉漉的,于是陶侃叫人全用木屑铺在上面,这样就一点也不妨碍大家出入了。官府用的竹子,陶侃差人将毛竹头收集起来,堆积如山。后来桓温讨伐后蜀,要组装战船,这些竹头就都用来做了钉子。又听说:陶侃曾经征调过荆州地区的竹篙,有一个主管官员把竹子连根砍下,用竹子的根部当做铁足,陶侃听说了这件事情后,便将此人连升两级加以任用。
【原典】
何骠骑作会稽[1],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见客劳损,欲白断常客[2],使家人节量[3],择可通者,作白事成[4],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正与謇共食,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5]。”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若得门庭长如郭林宗者[6],当如所白。汝何处得此人?”謇于是止。
【注释】
[1]何骠骑:何充,字次道,曾任会稽内史、骠骑将军、扬州刺史,死后赠司徒。[2]白:下对上的说明,陈述。[3]节量:适量,限量,据《品藻篇》载,“何次道为宰相,人有讥其信任不得其人。”可知何充和什么人都交往,所以虞謇(jiǎn)希望何充断常客。[4]白事:陈述意见的呈文,报告。[5]教:指示;批示。[6]门庭长:当作门亭长,主管守门的官。郭林宗:郭泰,字林宗,很有眼力,品评人物很准确。
【译文】
骠骑将军何充在任会稽内史时,虞存的弟弟虞謇担任郡主簿一职,他认为何充见客大多,劳累伤神,便想禀告何充谢绝一般常客,让手下人酌量,选择可以交往的人才通报。他拟好一份呈文,拿来给虞存看。虞存这时担任何充的高级佐官,正和虞謇一起吃饭,告诉虞謇说:“这个呈文很好,等我吃完饭再作批示。”吃过了饭,拿起笔在呈文后面签上意见说:“如果你能找到一个像郭泰那样有能力的人做门亭长,那我会说服何充一定照你所陈述的意见去办。可是你又到哪里去寻找这样的人呢?”虞謇于是作罢。
【原典】
王、刘与林公共看何骠骑[1],骠骑看文书不顾之。王谓何曰:“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2],那得方低头看此邪?”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
【注释】
[1]王:王濛。刘:刘惔。林公:支道林。[2]玄言:也称玄谈或清谈,崇尚虚无,专谈玄理。
【译文】
王濛、刘惔和支道林一起去看望骠骑将军何充,何充在看公文,没有搭理他们。王濛便对何充说:“我们今天特意和林公来看望你,希望你能从日常事务中暂时解脱出来,和我们谈论谈论玄学,哪能还低着头看东西呢?”何充说:“我不看这些东西,你们这些清谈家怎么能生存呢!”大家认为他说得很好。
【原典】
王大为吏部郎[1],尝作选草[2],临当奏,王僧弥来[3],聊出示之。僧弥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王大甚以为佳,更写即奏。
【注释】
[1]吏部郎:官名,尚书省内分科主事的长官。[2]选草:拟举荐授官的人员的名单初稿。[3]王僧弥:王珉,字季琰,小字僧弥,王导之孙,曾任散骑郎、黄门侍郎等官职。
【译文】
王忱担任吏部郎时,曾起草过一份举荐人员的名单,临到要上奏的时候,这时王珉来了。于是王忱就随手拿出来给他看,王珉趁机按自己的意见改换了将近半数的候选人的名字,王忱认为王珉改得很好,就另外誊清一份,随即上奏。
【原典】
殷仲堪当之荆州,王东亭问曰:“德以居全为称[1],仁以不害物为名。方今宰牧华夏[2],处杀戮之职,与本操将不乖乎[3]?”殷答曰:“皋陶造刑辟之制[4],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之任[5],未为不仁。”
【注释】
[1]居全:指具有完美的品格。称:称号,名称。[2]宰牧:治理。华夏:中国古称华夏,这里实指晋朝的中部地区。[3]本操:一贯的志向行为。[4]刑辟:用刑法治罪。[5]司寇:掌管刑狱的官。孔子曾任鲁国司寇。
【译文】
殷仲堪将要到荆州去就任刺史之职,东亭侯王珣问他说:“德行完备称为德,不害人叫做仁。现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区,处在有生杀大权的位置上,这和你原来的操守恐怕违背了吧?”殷仲堪回答说:“帝舜时的法官皋陶制定了刑法,不能不算是贤德之人;孔子担任了鲁国的司寇一职,也不能不算是有仁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