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最重要的事情

马克·弗斯特是《谁说重要的事不能明天做》的作者,他说:“工作者通常只会用现在做和等一下做来区分事务。只是在很多情况下,你现在做的工作未必是最重要的事;被你放着等一下做的工作,很可能正是最重要的事,却被无限期延后了。”

弗斯特建议人们丢掉这样的二分法,用“当下”“当天”“明天”这3种时间性,来划分事务的处理顺序。

当下立即要去做的事情。这个意思就是需要你放下自己手中的事情,马上去做的事情。弗斯特说:“在真实世界里,几乎只有专门处理紧急事件的组织(例如,消防队、救护车、各组织的服务窗口等),经常遇到当下就要行动的事件。”

当天就要做完的事情。当天的意思是说,需要你在那一天把这个事务完成,但是并不需要你立马去做。弗斯特说:“在行动之前,先思考任务的排序。最好的方法就是写下我们打算做些什么,因为人脑多半时间都是凭直觉反应做事,通过书写,可以让大脑从直觉模式,切换到理性思考模式。”

明天以后再去做的事情。我们每一天都面对着那么多干扰因素,除非有非做不可的理由。比如,现在你不去做,明天就不用去上班了。否则就应该把这件事看成明天处理也行的事情。

史蒂芬·柯维被称为“人类潜能的导师”,他说:“世界上最不幸的事,就是你生命中重要的事情,总被推到后面的位置。”因此,他给很多人的建议是:试着把自己的目光从“具体的时钟”移开,摆脱有形时间的局限,转而运用“心理罗盘”。明确事情的重要性,再决定它是不是你现在该做的当务之急,不让突入而来的时间,轻易把你的计划全盘打乱。

彼得·德鲁克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的作者,他针对管理者怎么找出最重要的事情,提供了一些建议:

管理者应把时间、精力和才智投入补救或摆脱以往缺乏生产力的做法,有规律地检讨自己的工作计划以及同事的工作计划,应常常问自己:“如果不是已经在做这件事,我们现在还会不会这样做?”如果答案是“不会”,那就应该立即停止或大幅减少这项活动。

管理者决定自己什么事情可以稍后处理。杜拉克认为,要决定什么事情需要优先处理其实很容易,因为在时间压力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先做看似急迫的事。然而,这么做将导致管理者永远在解决昨日的危机,而非为明日开创新局;并且势必会牺牲许多重要事务,因为重要的事很耗时,也永远可以慢一点再做。

因此,关于怎么来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杜拉克说:“真正重要的不是明智的分析,而是管理者有没有勇气。选择未来,而不是过去;着眼于机会,而不是问题;选择自己的方向,而不是随波逐流;拉高企图,把目标放在能真正发挥影响、带来改变的事情上,而不是很容易达成的安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