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纳税多少不是财务部门决定的

公司负责人经常把纳税问题推给财务部门解决,认为这是他们的职责之一,而财务部门为了达到公司负责人的要求,有时候会想出一些违法的下策。一旦被查处,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案例】

某家软件开发企业,把开发出来的软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对外销售。这套软件技术含量比较高,卖出的价格是1万块钱一套。但是它的材料成本只有几块钱,软件最主要的成本就是人工开发成本。产品需要交16%的增值税,导致公司需要缴纳高额的销项税,税负高当然是公司负责人最心疼的了,于是追问财务部门为什么要缴纳这么高的税。财务部门无法回答,为了证明财务部门的工作能力和价值,后来想尽一切办法终于找到了为公司少交税的策略。这个办法就是公司通知客户从下个月开始软件产品要调价,从原价1万元调整为现价2000元,价格虽然大幅降低,但是公司提出的附加条件就是客户购买产品之后不能使用,公司要派人过去给客户做产品使用的培训,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护,需要另外收取服务费8000元。这样做的话公司的产品只有2000元需要开国税的发票,交16%的增值税,服务费开地税的发票,交5%的营业税。

这种办法看起来很好,但是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业务在《增值税条例》上定义为混合销售,即同一笔业务中既发生了增值税又发生了营业税的情况下,需要全部交增值税。

所以现在财务经理遇到的难题就是不仅国税局找来了,还把地税局卷了进来,结果企业一点也没有少缴纳税。

国家已经明确软件开发企业是国家鼓励的行业,当初在成立企业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到相关的行业协会认定为软件企业呢?为什么不到税务局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呢?国家对软件开发企业有纳税的优惠,首先国家规定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实行超税负返还,不管交多少增值税,增值税税负控制为3%,只要超过3%的部分都会退回,这叫即征即退。另外,软件企业的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开发人员的工资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财务人员的工作需要监督,公司如何纳税并不是依靠财务人员空想出来的,需要仔细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然后结合公司的业务制定出符合公司利益的财务制度,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财务部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