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有企业改革的真正方向:主人翁意识与企业家精神的结合

国有企业改革确实是必要的,但这个改革的路径和方向不应是一般性地引入外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尝试:这种大而化之的混改只可能是浮于表面,当下中国国有经济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经很低了,改变国有企业性质要极为慎重,至少不应再是鼓励的方向。真正有内在合理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于,探索建立一种能够更好地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体性的完整机制,以有效激发参与者的觉悟,并且让被激发的觉悟有效地贯彻体现到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

2016年8月,周建明、鄢一龙、何建宇和笔者[1]前往洛阳的中信重工调研,收获很大。在座谈过程中,我们不但接触了企业的中高层干部,而且和车间组长这样的基层干部及技术工人的代表——“大工匠”进行了交流。“大工匠”是在技术工人序列中成长起来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企业给他们提供了工作室和一些经费,可以团结一批技术尖子,以“大工匠工作室”为依托自主搞技术攻关和发明革新。和基层干部工人交流的一个极重要的感受是,他们真的有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意识,觉得企业的命运就是自己的命运,确实是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这个企业命运共同体之中。正是这样一批具有主人翁觉悟和主体精神的员工,使得中信重工这家国有企业更能体现出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一点。

如果说还有什么不足,那么就是中信重工的各级干部与员工(尤其是基层的代表)基本还是在自己所处的层面上考虑问题,他们的主体能动精神还没有上升到整个公司层面。特别是还缺乏一种类似“鞍钢宪法”式的制度设计和理论总结,即一种系统完整的调动发挥各级员工主人翁精神,使其全面参与企业工作—管理的机制,而这恰恰是未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最应着力的方向。只有具备这种机制,才能根本性地扭转国有企业作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弱势地位(无论在经济层面还是理论层面),进而才能“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沿着这一思路前进,才会发现国有企业里党组织的重要性,或者说,党组织在企业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中信重工的党员比例相当高,基本上所有的基层骨干都是党员,车间主任一般也同时是车间党小组组长。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定位即是先锋队组织——一种具有高度觉悟的组织,党组织激发企业各级员工的觉悟与主体性,本质正在于使之超越寻常庸碌的属性,成为真正的先锋队成员。在这个意义上,国有企业改革与企业党建是高度相关的,激发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的活力,正是企业保持蓬勃生机的保障。

这些年来一种突出的舆论倾向是,在企业层面谈“主人翁意识”的甚为稀有,取而代之的是对“企业家精神”的不断强调。这种“企业家精神”把单个的企业家作为企业活力的源泉,将之视为企业唯一的主人翁,把企业活动视作其意志的延伸。这种个人主导乃至主宰式的“企业家精神”,将企业的其他参与者都视作企业家为实现自我价值加以利用的对象—工具,且不说它绝不应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所追求的目标,就算在非公有制的企业中它也不是企业必然追求的目标。例如,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型企业,早已在实践中以自己去中心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扬弃了这种个人主义—独狼式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而这批互联网企业,尽管其所有制形式并非国有,但企业内部关系是较为平等的,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体精神构成了这类企业核心的价值观,这是社会主义文明的核心品质超越单纯的所有制在新的经济形态中的体现,应引起高度重视!新时代的“鞍钢宪法”应该充分汲取、吸收、借鉴这类对应于新经济形态的企业实践经验,形成一种将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的鲜活机制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