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殿试知多少

清朝建立后,其统治者仿照明朝的法律制度建立了自己的行政体系,其中就包括广设学校与开科取士,并在明朝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据史料记载,清朝的科举考试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科举考试之前一系列预备考试,包括童生考取秀才的县试、府试和院试;第二个部分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其中殿试是清代科举制度中最高级的考试。

所谓殿试,又被称为“御试”、“廷试”、“廷对”,是指由皇帝亲自出题而进行的考试,是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定制之一,创于唐朝武则天时期,但在当时并没有成为定制,自宋代的时候才开始成为常制,清朝因循前代成例。

关于殿试的考试时间,清前期并没有定制,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始定于每年四月二十一日,后成定制。

关于清朝时期殿试的地点,有很多的变化。清初,并非在宫殿之内,而在殿前的空地举行,即天安门前。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在太和殿丹墀前。雍正元年(1723年),由于在殿试十月举行,天气寒冷,特赐在太和殿考试。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殿试改到保和殿内举行,并定为永制。此后,每年四月二十一日,举子在中和殿阶下领取试题后依次入保和殿答题。

关于殿试的程序,大致如下:

在殿试之前,有个“出题”的步骤。据曾参与命题的清末重臣翁同龢在《翁文恭公日记》里记载:某年四月二十日寅时(寅正4时)三刻,翁同龢赶到西苑听旨,和其他的官员一起,被皇帝任命为殿试读卷官。之后,众读卷官一起草拟“策问”题目八道,呈给皇帝查看。皇帝看后,选出四道来。然后,读卷官们会将这四道考题认真地书写,并用封筒装好,再次呈给皇帝查看。这个时候已经到了中午时分了。大家用过膳后,皇帝将四道题卷派人送还给读卷官们,密封起来,运到内阁大堂交给负责监考的御史。除了主考官和读卷官,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在场的情况下,由读卷官书写正式的考试试题。到了酉正(18时),将原先找好的刻字匠召集到大堂来,把大堂前后的门都关好,到了戌初(19时许),发刻试卷。到子正一刻(0时15分)刻成,经过校对、印刷、装订,寅正(4时)完毕,共印370份。从出题到印卷,整整一天一夜。之所以将时间安排得如此紧凑,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考试题目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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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门

接下来就是正式的殿试考试了。每年的四月二十一日天还没亮,考生们就已经聚集在了太和门两边,由官员领着到保和殿丹陛下。在经过一番三跪九叩之后,考生按之前排好的座位来到考桌前,正式开始答题。殿试时,派王、大臣监试,另有御史4人参与监试。考试时间为一整天,所以很多考生一天下来会很累,为了让考生们更自在一些,考场还专门为每个考生设有考桌,考生们可伏案写卷,以免疲乏。另外,在考试的过程中,考生们还可以进餐或者喝茶。

殿试完毕后,决定考生命运的阅卷立即开始。在清朝的初期,读卷官等人在内阁满本堂阅卷。对阅卷天数没有做特别的规定,只是规定在殿试后的三五天内将试卷封呈。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后,规定读卷官等人同处文华殿两廊及传心殿前后房,必须按规定时日完成阅卷。读卷官阅毕,主考官等拟定前十名答卷,进呈皇帝。皇帝钦点一甲前三名,就是状元、榜眼、探花,读卷官将后七卷填写二甲名次,交内阁列金榜。

接下来的仪式是举行传胪(唱名)典礼。该典礼通常由礼部官员在保和殿进行,宣布考中进士的甲第和名次,并将名单写在黄色榜上,所以称作“金榜题名”。

最后的环节是发榜,通常在殿试后的两天后进行,考中者分为三个等级:一甲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为“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为“赐同进士出身”。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第一名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第二三名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作为科举考试中的最后一环,参加殿试的考生都是层层选拔出来的精英。同时,殿试又是考生向皇帝展示才华的最好机会,士子无不竭智尽力,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青睐从而仕途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