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读了读以上所写的关于斯特里克兰德夫妇的故事,觉得把他们写得太过苍白无趣。我们写一部书,要想让书中人物跃然纸上,必须描摹他们的性格特征,但我却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很想弄明白错是否在于我,我苦想冥思,希望能忆起他们的一些鲜活的性格特征。我认为要是我能把他们说话的特点或是他们举止中的怪癖写出来,没准就能使他们鲜活立体起来。而我现在这种写法,使他们就像旧挂毯上画的人,已经和背景融为一体,难以分辨,若做远观,甚至连轮廓也被吞噬了,只看到一团漂亮的颜色。

对此我唯一的辩解是:他们留给我的印象本来就是如此。有些人的生活只属于社会有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只存在于这个有机体内,因而必须依靠它才能生活。这种人总让人觉得不够真实,斯特里克兰德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像细胞,是人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只要他们每天都健康地存在,就始终被掩盖在一个庞大的整体中。斯特里克兰德一家属于最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一个亲切好客的妻子,有一个对人无害的爱好——结识文学界名人;一个并不机智的丈夫,对于慈悲的上帝为他安排好的生活,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还有一双健康俊俏的儿女。这样的一家人再普通不过,我不晓得他们有什么特质值得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在我思及日后所发生的一切时,不禁问自己:当时的我是否太过愚钝,没有看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身上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呢?或许是的。从那时到今天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这期间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但是即便在我刚认识他们的时候就已有如今的阅历,我相信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所不同。当然有一点的确和当年不同——现在我已认识到人性之变幻莫测,因此定不会再像那年早秋刚回到伦敦时一样,对听到的消息感到那么震惊了。

我回到伦敦还不足一天,就在杰尔敏大街上遇到了萝丝·沃特福德。

“看你一副喜笑颜开的模样,有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我问。

她笑着看我,眼里射出的那种特有的光芒,满含着幸灾乐祸。这说明她又有一个朋友出了丑闻,并且传到了她耳朵里,这位女作家已把她的嗅觉打开到最敏感的状态。

“你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见过面,是不是?”

不仅是她的脸,就连她的身体也因为兴奋而微微颤抖。我点了点头,马上想到是不是这个倒霉蛋在证券交易所输光了本钱,或是被公共汽车撞伤了。

“你说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事——他丢下自己的太太,走掉了。”

沃特福德小姐自然觉得她不能在杰尔敏大街的马路边谈这样一个严重话题,否则就太对不起它了,因此她像个艺术家一样,只是把这个话题抛给听众,并宣布她不了解具体细节。但我不希望她的口才被埋没,认为嘈杂的大街上压根儿不妨碍她给我讲故事。可她还是固执地不肯多透露一个字。

“我对你说了我不清楚细节,”她就这样回应引起我激动的话题,然后又耸了耸肩,说道:“我想伦敦某家茶品店里肯定有位年轻的姑娘也刚刚辞职。”

她朝我笑了笑,很抱歉地说她约了牙医,就神气活现地走了。这个消息与其说令我感到难过,不如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当时我阅历尚浅,没有什么见闻是亲身经历得来,所以当我遇到这一过去只能从书本中读到的事件时,感到异常兴奋。我承认,如今岁月和阅历已使我惯于在我认识的人中间碰到这类事了。可当时这种事对我的确是骇人听闻。斯特里克兰德在当时至少已有四十岁了,我想到了他这般年纪的人再陷入这种爱情旋涡难免倒人胃口。在我那年轻稚嫩、目空一切的眼里,一个深陷爱情的泥淖而又不至于使自己成为笑柄的人,其年纪最大不应超过三十五岁。此外,这个消息也对我自己产生了些麻烦。因为我在乡村的时候就写信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告诉她我返回伦敦的日期,并说假使她没有给我回信表示反对并且另作安排,我将在一个确定的日子里去她家里喝茶。

这个确定的日子恰是我遇到沃特福德小姐的这一天,而我确实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回信。她到底愿不愿意见到我?极有可能的是,她在沉重的打击中忘记了我在信中提及的约会。明智地讲,或许我不该去打搅她;另一方面,她也可能希望我不知道这件事,假如我让她猜到我已听说此事,那就太唐突了。我既担心会伤害这位夫人的感情,又害怕做她的客人搅扰了她,心中左右为难。想必她此刻正经受着痛苦的煎熬,我不忍心看到别人身陷苦难,自己却帮不上忙;可另一方面,我十分渴望看到她对这件事的态度和反应,尽管这一想法令我觉得羞愧。我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后我想了个办法,我可以若无其事地去拜访她,先让侍女替我进去询问,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否方便见我,如果她不愿意见我,可以打发我离开。但是,当我对侍女说出早已准备好的台词时,我还是难为情得要命。侍女留下我在黑黢黢的过道里等候回音的时候,我必须鼓起全部勇气,才没让自己落荒而逃。侍女回来了,或许是我自己太过激动,因此容易胡乱思量,总觉得她脸上的神情表明她已完全知道这个家庭发生的不幸。

“请跟我来,先生。”她说。

我随她走进客厅。窗帘只开了一部分,想必是为了让室内保持昏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背对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正待在壁炉前,让没有烧旺的炉火烤着他的后背。我想我就这么闯进来,着实非常尴尬,我的出现定使他们非常吃惊,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之所以让我进来,不过是因为她忘记了延期我们的约会。我还觉得,上校一定正在因我的造访而生气。

“我不太确定你是否在等着我来拜访。”我说,尽量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我自然是在等你,安妮很快就会把茶端上来。”

即便屋子里的光线昏暗,我也能看见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那已经哭肿的双眼。她本就面色不佳,现在更是面色苍白。

“你还记得我姐夫,对吗?在假期来临以前,你在这里吃饭的那天见过他。”

我们握了手。我心中焦灼不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可是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很快挽救了我,她询问我这个夏天是如何度过的。有了这个话题,我终于有话可说,直说到侍女送来了茶点。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艾米,你最好也来一杯。”他说。

“不,我还是喝茶的好。”

这是第一次暗示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我故意不予理会,继续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扯些不相关的话题。上校始终站在壁炉前,不作一语。我思忖着应该找个什么样的时机,好让我不失礼地向主人提出告辞,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会让我进来。房间里看不到鲜花,也看不到度假前被收走的一些小摆设。过去舒适温馨的房间显得冷清孤寂,让人奇怪地感到,仿佛隔壁房间里停放着一具尸体。我喝完了杯中的茶。

“要吸烟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问我说。

她朝周围望了望,没有找到烟盒。

“怕是已经没有了。”

一瞬间,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匆忙起身离开了客厅。

我吃了一惊。我想过去一向该是她丈夫负责添购香烟,现在忽然间不知香烟在何处,这件事自然勾起了她的回忆。过去就放在她身旁只需伸伸手便够到的东西,现在却无从寻找,这不曾有过的感觉对她无异于当头一棒。她明白过去的生活再也回不来了,她无法再维持体面的生活。

“我想我该离开了。”我站起身,对上校说道。

“我想你已经听到传言,那个无赖抛弃她了。”他忽然激动地说。

我一阵迟疑。

“你知道那些人多爱说长论短,”我说,“有人隐晦地告诉我,府上出事了。”

“他跑了,带着一个女人去了巴黎。他把艾米抛弃了,一个便士也没留下。”

“我听了很难过。”我说,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

上校一口气把威士忌灌进肚里。他大约五十岁,个头很高,身材瘦削,胡子朝下耷拉着,头发花白,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嘴唇又薄又平。我印象中上一次同他见面时,就觉得他一副傻相,总喜欢向别人炫耀他在退伍以前每星期要打三次马球,十年间从未间断。

“我认为此刻不宜再打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我说,“能否请你帮我转告,我十分替她难过?要是她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我很愿意效劳。”

他把我的话晾在一边。

“我不知道她以后该怎么生活,况且还带着两个孩子,难道让他们去喝西北风吗?十七年啊!”

“什么十七年?”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怒气冲冲地说,“我压根儿就没喜欢过他,当然,他是我的连襟,所以我能忍就忍。但你以为他是绅士吗?她根本就不该同他结婚。”

“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吗?”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他离婚。这就是你刚进来时我跟她讲的话。‘把离婚申请书交上去吧,我亲爱的艾米,’我说,‘不管是为你自己,还是为了孩子们,你都应该这么做。’他还是小心为好,日后别叫我遇上,不然我非得把他打个半死。”

我不禁想象,麦克安德鲁上校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斯特里克兰德最使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他强壮的体格。不过我没有开口说话,毕竟若一个受辱者根本没有能力去惩罚犯罪者,这的确令人痛苦不堪。在我正准备再次提出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回来了。她已经擦干了眼泪,往脸上补擦了粉。

“很抱歉,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她说,“我很高兴你没走。”

她坐下了。我完全不知该说些什么。如果要我谈论与我不相干的事,会让我有点窘。那时的我完全不知道女人有一种永远摆脱不掉的恶习——只要有人愿意做她们的听众,她们就乐于同这个人谈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像是在努力克制自己。

“人们都在议论这事吗?”她问。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她竟然认为我一定已听说了她的不幸。

“我刚刚回到伦敦,只碰到了萝丝·沃特福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双手一拍。

“她是怎么告诉你的,请把她的话一字不漏地重复给我听。”我有些迟疑,她却坚持让我说。“我特别想知道她是怎么议论这事的。”

“你知道人们喜欢捕风捉影。她这个人说的话根本靠不住,不是吗?她说你丈夫抛弃了你。”

“只说了这一句吗?”

我不打算告诉她萝丝·沃特福德在同我分手时,提到的茶品店姑娘辞职的话,于是只好撒了个谎。

“她没有提到他是和谁一起离开的吗?”

“没有。”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一点。”

我有些迷惑不解,但是无论如何我现在可以告辞了。我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握手道别,告诉她如果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为她效劳。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十分感谢你的好意,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些什么。”

我羞于向她表达我的同情,就转身去和上校告别。上校没有跟我握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那么我们同路。”

“好吧,”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