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相关知识

1.1.1 建筑产品及其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

1.建筑产品的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是指作为建筑产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是在选定的某个地点建造和使用,建后就不能移动,这种产品从产出之日起,就是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到其报废为止。

(2)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建筑产品的多样性是指作为建筑产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会因为其使用功能和用途不同,其建筑规模、建筑设计、结构类型等各有不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也会因为所在的地点、环境条件、交通运输、材料资源等不同而有所不同。这些都表明了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

(3)建筑产品的庞体性。建筑产品的庞体性是指建筑产品为了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需要,要占用大量的平面与空间,消耗大量的物资资源。

(4)建筑产品的复杂性。建筑产品的复杂性是指建筑产品不仅在艺术风格、建筑功能、结构构造、装修做法等方面极其复杂,而且其工艺设备、采暖通风、供水供电、卫生设备等各类设施也错综复杂,其施工过程也非常繁杂。

2.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

(1)建筑产品生产的长期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庞体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长期性。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庞体性,在建筑产品的建造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在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还要受到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活动空间的制约,从而导致建筑产品从开始建造到建成交付使用的生产周期较长。

(2)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由于建筑产品的流动性,建设者和生产工具是经常流动转移的,他们会从一个施工段转到另一个施工段,从房屋的一个部位转到另一个部位。在一个建筑产品建成之后,建设者和生产工具还要转移到另一个建筑产品的生产工地上进行施工。

(3)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一个建筑产品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在选定的地点上单独设计和单独施工;又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甚至相同的建筑物,在不同的地区、季节及现场条件下,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也不尽相同,一般没有固定的模式。

(4)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由于建筑产品的地区性,建筑产品的生产必然受到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约束,即使同一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由于其建造地点不同,其建筑、结构、材料、施工方案等方面均有不同。

(5)建筑产品生产的露天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庞体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露天性。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庞体性,建筑产品生产与工业产品生产相比,大部分工作都是在露天的条件下完成的,其生产受气候影响较大,施工条件差。

(6)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性。建筑产品的庞体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性。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技术的日益进步,高层与超高层建筑的数量日渐增多,使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性更加突出,对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要求更高。

(7)建筑产品生产组织协作的综合复杂性。建筑产品体积庞大,是一个整体性的产品。在建筑企业内部,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建筑、结构、施工、水电和设备等不同专业,要组织多专业、多工种的综合作业;在建筑企业外部,要涉及不同种类的专业施工企业及城市规划、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公用事业、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银行财政、物资材料、水电供应、劳务等很多单位的协作配合,从而使建筑产品生产的组织协作关系综合复杂。

1.1.2 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是指固定资产的建设,也就是指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工作。建筑施工是完成基本建设工程任务的重要步骤之一。

1.基本建设项目及其组成

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的分类。

①按建设项目的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迁建项目。

②按建设项目的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其中: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农业、水利、交通运输、邮电、商业、物质供应等建设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住宅、文教、卫生、公用、生活服务事业等建设项目。

③按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

④按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三资”(合资、独资与合作)企业以及各类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组成内容。一个建设项目由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组成。

①单项工程。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称为一个单项工程。一个建设项目,可由一个单项工程组成,也可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例如,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各个独立的生产车间、实验楼等;民用建设项目中的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等,都可以称为一个单项工程。

②单位工程。凡是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具有单独设计,可以独立进行施工),但完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称为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单项工程一般都是由若干个单位工程所组成的。例如,一个生产车间作为一个单项工程,是由土建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电气照明和给排水等单位工程组成。

③分部工程。组成单位工程的若干个分部称为分部工程。例如,一幢房屋的土建单位工程,按其构造部位,可以划分为基础、主体、屋面、装修等分部工程;按其工种划分,可以分为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分部工程;按其质量检验评定要求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分部工程。

④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例如,基础分部工程,可以按不同的施工内容或施工方法划分为基槽挖土、混凝土垫层、扎基础钢筋、支基础模板、浇基础混凝土、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⑤检验批。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将分项工程进一步划分为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是按统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了一个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即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基本建设程序划分为: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编制分年度的建设及投资计划;项目的建筑施工,生产或使用准备,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后评价9个步骤,概括为决策、准备、实施3个阶段。

(1)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投资的决策阶段。这个阶段是根据国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这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①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计划任务书是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它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它仅仅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

项目计划任务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提出的目的和依据;拟定初步的产品方案或纲领;初步选择拟建工程的建设地点(选址)和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可靠性的初步分析;工程建设时所需的水、电、运输等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投产后所需要的原材料(如矿产资源)、燃料、动力、供水、运输等的协作配合条件;保护环境、治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要求;建设地区的抗震要求;占用土地的估算;投资总额的估算及资金筹措的初步设想;劳动定员控制数;要求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完成后,应上报有关部门审批。项目计划任务书经批准后,应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决策的核心,是对拟建项目一些技术及经济上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最终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经济依据。其主要研究的问题是:拟建项目提出的背景、必要性、经济意义和依据;拟建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及市场预测;拟建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可行性;建设需要的资源、投资及资金的筹措方式;建设工期和进度建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后,即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作为投资决策机构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批准前,不得对外签订协议或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成为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并可着手进行设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等主要内容上需要修改或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单位复审同意。

(2)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投资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准备、编制分年度投资及建设计划,进行工程发包,并准备设备和材料,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这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是勘察设计。

①勘察设计。编制设计文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设计之前和设计之中都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和勘测工作。在此基础之上,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具体化,成为指导施工的工程图样及其说明书。

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进行建筑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一个建设项目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单位配合,应指定其中一个单位总体负责。设计文件的编制,是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将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具体化,成为可用于指导建筑施工的工程图样及说明书。

设计是分阶段进行的。对一般不太复杂的、中小型的建设项目多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复杂和缺少设计经验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是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提出的内容进行概略的设计,作出初步的实施方案(大型、复杂的项目,还需绘制建筑透视图或制作建筑模型),进一步论证该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解决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技术和经济问题,并通过对工程项目所作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建设规模、建设地址、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和总投资等控制指标。

•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是对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为进一步解决某些具体问题,或确定某些技术方案而进行的设计。它是为在初步设计阶段中无法解决而又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所进行的一个设计阶段,因此,它又称为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更详细的调查研究资料,进一步确定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的技术要求,以使建设项目的设计更具体、更完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最优。与此同时,要编制修正总概算。

•施工图设计是在前一阶段(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设计基础上将设计的工程加以形象化和具体化,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建筑、结构、水、电、气、工业管道以及场内道路等全部施工图样,编制工程说明书、结构计算书以及施工图预算等。在工艺方面,应具体确定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各种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和安装图。

设计方案应在多种设计方案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加以选择,结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设计要求的施工条件应符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设计图样一般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结构构件布置图,安装施工详图,非标准的设备加工详图及设备明细表。施工图设计应全面贯彻初步设计的各项重大决策,是现场施工的依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还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一般不得突破初步设计总概算。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设计变更批准后,需要填写设计变更记录单,并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盖章、签字,将来作为施工内业资料的一部分存档、备查。对于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加以考虑。

②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着手进行。通过技术、物资和组织等方面的准备,为工程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使建设项目能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及道路等工程;收集设计基础资料,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审;组织设备和材料订货;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成立项目法人、办理开工报建手续等。做好建设项目的准备工作,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施工进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开工报建手续是指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了工程开工条件之后,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开工报告等。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资金是否到位以及施工图出图情况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对于已经开工、但没有办理开工报建手续的单位,上级部门有权对其做出停工的决定并进行处罚。

采用委托或招标方式选定建筑安装企业时,施工单位确定后,要力求稳定,在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

③安排分年度的投资及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后,经过综合平衡,才能列入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只有列入年度计划后,才能作为取得建设贷款或拨款的依据。

安排年度建设计划时,必须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批准的工期和总概算,结合当年落实的投资、材料、设备,合理地进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使其与中长期计划相适应,以保证建设项目建设的连续性,保证建设工程如期完成。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前,必须对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再一次进行“五定”,即定规模、定总投资、定建设工期、定投资效益、定外部协作条件,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3)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投资的实施阶段。该阶段主要是根据设计图样进行建筑施工、生产(或使用)准备、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后评价。这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是建筑施工。

①建筑施工。建筑施工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筑施工关系着建设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能否迅速发挥投资效益。建筑施工实际上是根据确定的任务,按照图样的要求,把建设项目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造起来,同时把设备安装完成的过程。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接受任务后,同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固定双方关系,共同搞好建设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按施工顺序合理地组织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努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按科学的施工组织与管理方法组织施工;文明施工;努力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②生产(或使用)准备。生产(或使用)的准备工作,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产前,为建设项目竣工后能及时投产所做的全部准备工作。它是衔接生产和建设的桥梁,是建设阶段顺利地转入生产经营阶段的必要条件。

生产准备主要是对工业建设项目而言的。其准备工作主要有: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收集生产技术资料和产品样品等;落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组织生产所需要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购置或制造。

③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施工程序,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项目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上报竣工投产或交付使用,以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水平。

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建成的工程项目,其中生产性的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合格,并能够生产合格产品的;非生产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整理各项交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④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建设项目一般经过一到二年生产运营(或使用)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建设项目后评价是我国建设程序新增加的一项内容,目的是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项目后评价一般分为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和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3个层次。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影响评价,即对项目投产后各方面的影响进行的评价;经济效益评价,即对投资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的深度等进行的评价;过程评价,即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的评价。

1.1.3 建筑施工程序

建筑施工程序,是指建设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或施工阶段中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建筑施工程序是多年来施工实践经验的总结,它反映了整个施工阶段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建筑施工程序的内容如下: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由企业管理层在投标之前编制的,作为投标依据,应满足招标文件及签订合同要求。当承包人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时,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条件、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组织结构、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项目的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

2.编制投标书并进行投标,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承接任务的方式一般有3种: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受建设单位委托而承接;通过投标而中标承接。招投标方式是最具有竞争机制、较为公平合理的承接施工任务的方式,在我国已得到普及。

施工单位要从多方面掌握大量信息,编制既能使企业盈利,又有竞争力,且有望中标的投标书。如果中标,则与招标方进行谈判,依法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要认真检查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是否已经具备,如工程项目是否有正式的批文、是否落实投资等。

承接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应规定承包的内容、要求、工期、质量、造价及材料的供应等,要明确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完成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土地征购,申请施工用地及施工执照,拆除障碍物,接通场外水源、电源、道路等内容。施工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具有法律效力,且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3.选定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应选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施工合同和经营管理目标的要求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控制目标。

4.全面统筹安排、做好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标后施工组织设计)

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及工期要求等,进行场址勘察、技术经济和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先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为顺利开工创造条件。

5.做好施工准备、提出开工报告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标后施工组织设计)经会审后,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首批施工的各单位工程,应抓紧落实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使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有利于进行文明施工。具备开工条件后,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工。

6.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各项管理

施工过程是施工程序中的主要阶段,应从整个施工现场的全局出发,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协调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使施工活动顺利开展,保证工程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及成本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进度等各项管理工作,落实施工单位内部承包的经济责任制,全面做好各项经济核算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质量检验制度,抓紧工程收尾和竣工。

7.进行项目验收、交付生产使用与竣工结算

项目竣工验收是在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过程。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项目经理部应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企业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首先,施工单位内部应先进行预验收,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将各项交工验收的技术经济资料进行整理。项目经理部在企业内部验收合格并整理好各项交工验收的技术经济资料后,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签证书,并交付使用。

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8.项目考核评价

施工项目完成以后,项目经理部应对其进行经济分析,做出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并报送企业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

企业管理层组织项目考核评价委员会,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项目考核评价的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项目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的条件。经考核评价,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奖惩承诺后,项目经理部解体。

9.项目回访保修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工程使用状况和质量问题向用户访问了解,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在保修期内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